宫世家现今已经请了江湖上很多有名的人来为他们护院了,因为自从上次的那次盗窃事件后,南宫家家主,那位曾经在南宫世家大权独揽的人,气得一命呜呼了。有人说他们家丢了家传的夜明珠,也有人说其实应该是南宫家小姐丢了贞操,更有甚者说,那一夜,南宫家所有的女人,不,所有雌性生物都被人奸污了,因为后来,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人们,找到了几只差被奸杀的母狗证识了这一。
我再一次的来到了南宫世家,不过这次我是来还他们夜明珠的,因为这种价值连成的东西放在我的身上可能反而会给我惹事,就如怀壁其罪,所以我决定给他们物归原主。
也不知道是我这几天的运气特别的背又或是我本来就与南宫世家有着孽缘,正当我熟门熟路子闯进南宫世家的金库并放上那颗夜明珠时,突然发现他们的机关已经变动了。在一时大意或者是因为我本身的盗贼技术仍未过关的机会下,一不小心,一个机关已经被我触动了。
“抓贼呀,抓贼呀。”南宫世家内家丁们又举着火把大声叫喊着。
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们现在的办事效率,在当我触动机关的后一秒,南宫世家的家丁们已经全数出动了。
与其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已经来到这里并且被发现了那么我就不能空手离开,随手拿走几百两黄金并在墙壁上刻下“到此一游”后,在南宫世家护院和家丁们来到金库之前就已经逃走了。
在当我走后不久,南宫家的人们全都目瞪口呆看着某人还了回来的夜明珠,而众家丁佣着一年约双十的丽装妇人看着夜明珠及那墙上歪七歪八写着的几个大字。丽装妇人在闻到一股淡淡的花香后说道:“六年了,想不到你还是又出来了。”说着,丽装妇人已经声泪俱下。家丁们则一脸茫然。
明朝为了防御北方瓦刺族骚扰,东起鸭绿江,西至嘉峪关,将所设的9个边防重镇,即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蓟州、太原、固原命名为九边重镇,并为此作出《九边图》。隐谷位落在宁夏甘肃与岭南交界一带,虽说算得上是地偏西北,但也算是中原要地,所以附近有一条长达数千里的官道直通洛阳。
洛阳,自古以来最为繁荣的城市,曾几何时,那些已经覆灭了的朝代都是定都于此,我站在洛阳城外,为它的磅礴气势而吃惊,如果不是我现在身在官道之上,如果不是我旁边都是一些不会欣赏什么叫艺术的凡民,我一定会扯着一大群人来共同体会我的惊叹。
步入城后就准备随便找了个看得上眼的酒楼进去乱吃一通。“天涯阁”,的确有着和它名字相等的场面,外楼三层全由铁彬木架起,并在各圆柱上雕有飞龙舞凤,闪闪金光,楼琉璃瓦也是砌得整整齐齐,暗泛绿茫,在太阳底下金柱玉瓦各闪动着金翠光环。
“客官,住店、吃饭还是小饮?”门口小二看到一个衣着光鲜的公子哥儿站在路边正“欣赏”着他们的木柱和瓦片,急忙叫了一声。
我发现了自己的失态,轻咳一声道:“住店也吃饭,嗯,要最好的房间最好的饭菜。”
小二向我把了个请的姿势后跑过来牵着我的马:“好叻,您里面请。”
在我走进天涯阁时就掏出一个元宝丢到掌柜面前道:“先住房,再把饭菜拿到我房里来。”
看见这一锭元宝,发现原来刚才还站在门口挡了他生意的少年原来是这么的可爱,立马像见到自己亲老爹一样的态度迎接着我。
“好,好,客官,您这边请。”掌柜摆了下手说道,“二牛,快,天春楼天字号房。”
我随着叫二牛的小二进了天涯阁内院走向一座至少有五层楼房的木楼的楼,我甩下一句“快送饭过来”就把门关上了。
我现住的这天春楼本是全城最高的楼房,如今又是在楼,只要打开窗子就能看到洛阳城全貌。
在我观赏着洛阳城的同时,小二已经把饭菜端了上来,食用之后,我便已经倒在床上呼呼大睡,赶了几天的路,就算是铁打的人现在也撑不住了。
到醒来时,已是晚上三更,我打开窗户看着洛阳城内的夜景打发无聊的时间,这时,“啪”,我突然听见某个房上瓦片被人踩塌了一块并且听到了衣服破空之声。
“想不到还有贼轻功能差到这个地步,连人家的房都会采烂,那不知道练了轻功是用来做什么的。”我暗暗凭价道。
紧接着,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我窗前闪过并向前方房踏去,“啪,啪,啪。”又是三声快而轻的碎瓦声。
我看着那个身影,突然发现他有哪里有那么一儿不动劲。
“不对,那身影绝不像是一个人的,那是什么呢?啊,对了,那是…”我想到这里激动起来,“采花贼。”
一个人长得再怎么宽大也不可能有那么宽,而且他的轻功步法轻盈,但却还是会采破瓦片,显然此贼平时是不会弄得这么大的响声的,而这,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此贼正是采花贼,八成是已经弄到“花”了。我真是激动啊,以前在隐谷除了师父也从来没见过采花贼,虽然师父自称是采花贼但也从没有见他出谷采过什么花,倒是我,把隐谷周围那些个大家闰秀采了几个。如今刚来洛阳城就见到自己的同行,别提心里有多高兴了。
熟话说,同行三分亲,既然大家都是采花贼那么我就应该去攀攀交情,而看别人采花也算是种学习的乐趣吧。
我赶紧运起轻功紧追过去,那采花贼似呼也闻听后方有人追来,加快脚步向城外跑去。
本来作贼就是见不得光的事,而且采花贼在武林中更是人人喊打的角色,此贼见我能不动声色的跟踪他三里有余,早已经胆颤心惊。正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既然能跟着他这么久而不动声色,看来此事是不能乱跑一气就能逃开的,采花贼只好停下脚步严阵以待。
我赶近一看,虽然他还是背对着我的,但我仍发现此贼身高八尺,魁梧万分,单手夹着个女子倒像夹小孩一样,与我比起来至少比我高出二个头,而且我还没力气能单手就这么夹小孩一样夹着个跟我身高也差不了多少的女人。
我在那采花贼身后停下道:“没事,没事,兄台不用慌张,在下也是采花贼,刚才闻听贼兄在我楼踏瓦之声,所以才会来攀攀交情。”
采花贼闻听是同行,道:“既然大家都是采花贼,那就不要打搅我办正事。”
我作出一副笑脸道:“不是,不是,在下今日得见贼兄身材魁梧、武功非凡,自是非常仰慕,特跟来学习学习。要知道,咱们采花贼以前都是天南地北,各霸一方,想要见个面也不容易,如今小生有幸得见贼兄风姿,怎可错过这学习的机会。”说完,我还特地向那采花贼作了个揖。
采花贼见我像死跟定了他的表情,于是说着说着,转过身来并拔出那别在膜间的金环大刀道:“哼,给你脸你不要脸,老子今天好不容易找到个极品,你莫不是想分一杯羹不成,只是老子向来都喜欢独吞,你小子要是再不走,休怪老子刀下无情。”
天,那是张什么脸,我第一次见到个除开师父和我外的另一个采花贼,只是想不到此贼是长得是这么的面目可憎,虽然看背影是虎背熊腰,但看正面却是一脸横肉外加几个刀疤,如果胆子小的真会被这张鬼脸给吓死。
再一看被他夹在臂下的那名女子,眉如悬丝,目若秋水,比我以前见过的那些个女子都要漂亮,而且她那大眼睛内还挂着未干的泪珠,真的是楚楚可怜。正所谓侧影之心,人皆有之,见到这样一名女子将要牺牲在那满脸横肉的采花贼胯下,就算是同为采花贼都也看不过去。
“本来在下说了只是来学习学习的,只是贼兄却如此对侍在下,那休怪小弟也不讲同行之义。”我本来见到一个损害我们采花行业形象的家伙心里就不舒服,现在再见如此一娇滴滴的美人将成为那野兽的晚餐,作为男人顿时产生出一股要行侠仗义之心。
那采花贼怒道:“什么,从来没有人敢和我花甲虫这样开口的,老子今天就让你这小辈尝尝厉害。”
那贼,哦,应该叫花甲虫,在说话之时大刀就已经砍向我的头,想不到他带了个人动作还这么迅速,我见他刀势如此迅猛赶紧往边上侧移半步险险躲过那刀。
不论是论武功还是论轻功,这个花甲虫绝对不会是我的对手,三招不过,就被子我空手将他的刀抢了过来。
花甲虫一见我武功厉害,马上伸手入怀,拿出一包采花贼必备的药粉,大手一挥,粉末状的独门春药漫天飞舞。
不过,武功本来就没有我高的他,动作自然也没我迅速,在当他挥出春药时我早就已经拿出一大把情花散向他洒了过去。有人说过,好人好报,恶人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花甲虫本来一直都是靠着他的奇淫散吃饭的,中者不论男女,立马发春,无药可解。本来,他以为这次只要再像以前对付的那些正派人士一样,奇淫散一丢,对方马上中招,只可惜,这次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想不到这次的小子比他还要阴毒,春药比他还要洒得快,而且药效比他的还要猛。中招后,自己的奇淫散只能随风飘散。
这次他输了,不过他输得心服口服,同样是采花贼,我比他不论武功、轻功、还是春药,当然,还有长相、人品等各方面都比他高上一筹,他这次真的是心服口服。
愤怒的丢下怀中的女子,花甲虫夺路而逃。
我没有去追他,因为没有必要去追,同是采花这一行业的高手,赶尽杀绝不是我的作风。
我抱起花甲中心丢下的女子,飞快的向天涯阁跑去。
在路上,我就发现这名女子的身子热得像一团火,她刚才在我和花甲虫比药粉之时,就间接的中了我的情花散,如果不是我制住了她的手脚,她可能早就已经在脱衣服了。
一进房,她就已经贴了上来。
借着微弱的油灯灯光,看了一眼正在剥我衣服的女人,发现她面红耳赤,正是发情的症状。
尽管这次出门我做的是行侠仗义,但作为一名采花贼,收取一代价是应该的,而且我总不能看着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儿在我怀里被欲火烧死吧。
为她解开了腰上的丝带,衣服一件一件的被我剥了下来,吹灭油灯,然后将她抱到了床上。
黑暗中,我吻住了她的双唇,感觉到了她火热的温度。双手握祝糊的丰乳,查觉到了她因为我的触动而变得坚挺。挺起我早已挺拔的巨物,最为深入的为她解去淫花之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