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叫声逸哥,把后面那个儿字去掉啊……”
将兔子架在了火坑上面之后,方逸坐在了师父的那张摇椅上,耸动了下鼻子,惬意的说道:“要是叫的好听,我就把那珍酿的猴儿酒拿出来给你尝尝,要是不情真意切,我可就自己享用了啊……”
“猴儿酒?方逸,你竟然还藏有猴儿酒?”
听到方逸的这番话,胖子却是直接站起了身子,那庞大的身躯冲着方逸就扑了过去,一脸悲愤的喊道:“三年前你就告诉我那酒没了,敢情是你小子给藏起来了啊?”
“嘿,来硬的是吧?从小到大你哪次打赢我了?”
别看胖子的体重足足有两百斤,但是在方逸面前,仍然是不够看的,也没见方逸如何动作,甚至连身体都没站起来,就将胖子的一只手别到了背后,疼的胖子连声呼痛起来。
“逸哥,我……我错了还不垩行吗?”
深知方逸脾气的胖子,很努力的将他那张胖脸笑成了菊垩花状,开口说道:“以后你就是我哥,你说往东我绝不往西,你说撵狗我绝不追鸡,这总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方逸松开了手,说道:“那猴儿酒是我这几年自己酿的,以前的酒早就没了,你小子再敢冤枉我,就这酒你也甭想喝了……”
说到猴儿酒,这却是方逸和胖子还有他师父之间的一个秘密。
在方逸七八岁的时候,周边的城市对于方山的开发还处于原始阶段,在道观的不远处生长着一个猴群,大约有五六十只猴子的样子,方逸几乎从小就是看着这些猴子长大的,是以猴群对他的警惕性也十分的低。
方逸的师父害怕猴群伤害到方逸,极少让方逸去和猴群接触,可是七八岁的孩子一般都很顽劣,老道士一个没看住,方逸就偷偷的溜到了猴群所在的地方,和那些猴子嬉戏起来。
老道士虽然知道了这件事,但是见到猴群并没有伤害方逸,也就不去过问了。
可是有一天方逸去找猴子玩耍,却是深夜未归,担心不已的老道士强行闯入并驱散了猴群之后,发现那会才八垩九岁的方逸,晕倒在了一棵大树之下,而且居然满身酒气。
老道士是清同治年间生人,已然是百岁开外的高龄,在这世上几乎就没有他没见过的事情,稍一思索就明白了过来,敢情这个猴群竟然酿造有猴儿酒。
所谓猴儿酒,指的是山中诸猴采百果于树洞之中,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贮藏越冬粮食,但若当季不缺越冬粮食,猴儿们便会忘记曾储藏过一洞百果垩,然后这一洞百果便逐渐发酵,而后酿成一洞百果酒。
猴儿酒形成的条件非常苛刻,猴子选择的空树用来存放百果,那必是能足够保证百果越冬不烂的树木,有几棵?还要空心,还要密封,所以猴儿酒根本就是可遇而不可及的东西。
此类野酿,实属机缘巧合,真正的猴儿酒价值千金不换,老道士一生走南闯北,也就只是在峨眉山上品尝过真正的猴儿酒,却是没想到竟然在方山上遇到了。
在拎着方逸回返道观的时候,老道士的手中也多了一壶猴儿酒,他明白涸泽而渔的道理,所以只是取了一葫芦酒,然后就将树洞给掩盖住了。
猴儿酒的度数不是很高,加上又是果酒,是以方逸和胖子时不时的就会去偷上一些喝,老道士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因为后来就连他喝的猴儿酒,也都是方逸偷取回来的。
只是好景不长,着山下城市的变革,方山这一片净土也受到了影响,原本栖居在这里的猴群,在五年之间就没了影踪,连带着那猴儿酒也是没有了,剩下的最后一儿,也都被方逸的师父那老道士临死前倒进了肚子里。
不过在师父去世的这几年里,方逸闲来无事,将那猴群遗弃的树洞又给利用了起来,每到果树成熟的时候,就会往里面扔上一些,这误打误撞之下,居然还真被他酿制出了口味差不多的猴儿酒。
“嘿,自己酿的也行,逸哥,您坐着歇会,我先把这兔子给烤出来……”听到有猴儿酒,胖子顿时是一脸谄媚的笑容,就差没帮方逸去翘腿捶背了,屁颠屁颠的跑去屋里,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然是拿着油盐酱醋了。
胖子从小就爱吃,虽然小时候各家都没有什么钱,但那会方山上的野物多啊,方逸负责下套抓,胖子就负责烤制,每次两人都吃的满口流油。
不多一会,那只足有四五斤重的兔子就被烤熟了,一股肉香味充斥在整个后院之中,撕下了最肥的一条后腿,胖子将其递到了方逸的面前,一脸谄笑的说道:“您尝尝合不合口?要是合口的话,就把那猴儿酒给拿出来吧……”
“等着,我去拿……”
方逸也不嫌烫,撕下了一条兔肉塞进了嘴里,跳起身走进了房间,出来的时候,左手已然是拎着一个比巴掌略大一的葫芦,那酒香味透过盖子已经是飘散了出来。
“真是猴儿酒的味道……”胖子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一把将酒葫芦抢了过来,拔开葫芦盖对着嘴就喝了一口,那双原本就不大的眼睛,顿时就眯缝了起来。
“好酒,好酒啊……”
胖子咂吧了下嘴,意犹未尽的还要再喝的时候,却是被方逸给抢过了酒葫芦,没好气的说道:“我三年就酿制出了这么一,今儿每人三口,谁都别想多喝……”
酿酒必须要发酵,之前的猴群酿制的猴儿酒,不知道是经过多少年的发酵,才留下那么一根底,而方逸却是重新酿制的,就这么一葫芦酒,也不知道耗费了他多少精力,自然舍不得让胖子多喝。
“三口就三口……”
胖子撕下半只兔子咬了一口,又将手向方逸伸了过去,含糊不清的说道:“胖爷我走南闯北也喝过不少好酒,那什么茅台五粮液比这猴儿酒,不知道差了多少倍……”
“茅台?”方逸闻言说道:“你喝过茅台酒?师父说那可是一等一的好酒,那是什么味道啊?等我下山之后也要尝尝……”
跟着个酒鬼师父,方逸本事学的好坏且不说,但这酒量却是练了出来,平日里他喝的都是老道自酿的粮食酒,度数少说都是五十度以上的,更是曾经听师父数遍天下好酒,这茅台就是排在第一位的。
“我……我闻过,没喝过……”
听到方逸问自己茅台的味道,胖子的那张胖脸难得的红了起来,他这半年去到沪上打工,干的是保安的工作,一个月也就是千儿八百块钱,哪里喝得起茅台啊。
不过胖子的确闻过茅台的味道,而且还是最近的事情,就在三天之前,胖子献殷勤帮着他工作的那个小区的一个业主拎东西,却没成想一不小心将那业主的两瓶茅台给打掉在了地上,虽然闻到了酒味,但工作却是也因此丢掉了。
“切,原来你小子是在吹牛啊……”
方逸对自己这个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发小很了解,一见到胖子脸上的神色就明白了过来,敢情他压根就没喝过茅台,至于五粮液什么的,估计胖子也只是闻过味道而已。
“不就是茅台吗,有什么了不起的,等胖爷我以后有钱了,一次买买两瓶,喝一瓶倒一瓶……”胖子脸上露出了愤然的神色,显然对于因为打翻两瓶酒被辞退的事情很是耿耿于怀。
“说的对,以后咱们哥儿俩天天喝茅台,嗯,这兔子肉也要天天吃……”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只兔子对于胖子和方逸来说,也就仅仅够塞个牙缝的,几分钟的功夫两人手上就只剩下了几根找不到一丝肉屑的骨头,要不是胖子还带了五六个馒头,两人怕是连肚子都填不饱。
“方逸,外面不是那么好混的,胖爷我都混了好几年了,到现在也只能抽四块钱一包的烟……”
眼睛恋恋不舍的从方逸手上的酒葫芦转移到了一边,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红梅烟,手法熟练的塞到嘴里打着了火之后,躺到了方逸的摇椅上,美美的抽上了一口。
“喝酒就算了,你小子怎么还学会抽烟了?”方逸没好气的拍了胖子一记,他喜欢酒但却是从来不抽烟,而且方逸记得,胖子之前好像是不抽烟的。
“心里苦闷,就抽了……”
胖子叹了口气,说道:“方逸,像我这样的人,除了当过兵这个履历之外,再也没有别的长处,去到大城市只能干个保安,你知不知道,别人都喊我们保安仔,没有人能瞧得起我们的……”
说起来胖子也是个奇葩,他十五岁的时候,就被在村里当支书的老子托关系走后门送到了部队里,原本指望他能在部队提个干光宗耀祖,但是没成想,胖子居然在部队干起了炊事员。
虽然说革垩命工作不分贵贱,但是架不住胖子爱吃啊,而且在部队中的这三年,胖子还将自己从小少吃的粮食全都给补了回来,于是那身材就由微胖变成了巨胖,三年间足足长了五六十斤的肉。
炊事兵不看身材,胖子其实原本是有机会转为志愿兵的,不过在他将新调来的团政委家的老母鸡给偷偷炖了汤喝之后,这个愿望也彻底成为了泡影,只能悻悻的退伍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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