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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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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康熙朝的机密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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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鼎记》的故事中说到,康熙在韦小宝的部属中派有密探,所以知道了韦小宝的许多秘密行动。更多小说 Ltxsfb.com小说的故事有夸张。清初政治相当清明,取消了明朝东厂、西厂、内厂、锦衣卫等特务制度,皇帝并没有私人特务。一直到清亡,始终没有特务系统。雍正的“血滴子”只是小说家言,并非事实。但康熙对于臣子的动静,地方上的民情,还是十分关心的,这是统治者所必须知道的情报。从康熙朝开始,清廷建立了“密折奏事”的制度。原来的制度是朝廷有一个“通政使”机关,凡是京官奏本,地方官的本章、题本,都先交到通政司,经审阅后再行转呈。康熙觉得这方式会导致壅塞,泄露机密,所以命令特别亲信的臣子专折奏闻。专折不经通政司,直接呈给皇帝,密折的封面上并不写明奏事者的姓名,只写“南书房谨封”字样。奏事者亲自送到御书房,面交太监,等皇帝批复之后,又亲自到御书房领回。

    后来这奏折制度的范围扩大。并不限亲信臣子才可密奏,一般地方督府、京中大员都可用折子向皇帝直接奏事。到了雍正朝,更规定科道等官(中级官员)每天一人以密折轮流奏事,事无大小,都可照实奏告,即使没有什么事可说,也须说明为什么没有事可说。这种方式扩大了皇帝的权力,同时使得各级官员不敢欺骗隐瞒。

    从康熙朝的奏折中看来,奏折的内容主要是各地粮价、雨水、收成、民间舆论、官员的清贪。可见康熙最关心的是百姓的经济生活,以及治民的官员是否贪污。当然,各地的造反叛乱,他也是十分注意的。

    康熙在奏折上用朱笔批示,大多数是写“知道了”三字,有时也有详细指示。从批示之中,可以见到康熙英明而谨慎,同时对待臣下和百姓都很宽仁。

    王鸿绪的奏折

    王鸿绪比康熙大九岁,江苏华亭人,康熙十二年进士,做过翰林院编修、工部尚书、户部尚书等大官,是康熙十分亲信的臣子。他呈给康熙的奏折上,只写“密奏。臣王鸿绪谨奏”字样,不写官衔,所有公式套语完全不用。他在京城做官,所密奏的大都是北京官员的情况。

    康熙派遣亲信探听消息,起初所派的都是大臣,人数极为有限,并一再叮嘱不可让人知道。他在给王鸿绪的亲笔上谕中说:

    “京中地可闻之事,卿密书奏折,与请安封内奏闻,不可令人知道。倘有泻(泄)漏,甚有关系,小心,小心。”“前岁南巡,有许多不肖之人骗苏州女子。朕到家里方知。今年又恐有如此行者。尔细细打听,凡有这等事,亲手蜜蜜(密密)写来奏闻。此事再不可令人知道。有人知道,尔即不便矣。”(苏州女子以美丽出名,大概有人乘着康熙南巡的机会,想选美进献,或假借名义,欺骗苏州女子的家属。)“已(以)后若有事,奏帖照南巡报例。在宫中耳目众,不免人知,不必奏。”

    “有所闻见,照先密折奏闻。”

    王鸿绪受到皇帝委托,保证绝对不敢泄漏。他在密折中说:

    “臣一介竖儒,历蒙圣恩简擢,毫无尺寸报效,愧悚无地。兹于十三日卯刻入直内廷,恭接御批并封内密谕,其时蔡查二臣未曾到。臣虔开默诵,不胜感激惶悚之至。伏念臣至愚昧,何足此数,乃仰荷逃邝,破格密加委任,惟有竭尽犬马,力矢忠诚,以仰报圣恩于万一。至蒙恩谕谆诲,虑臣稍露风声,关系甚大,臣益感而欲泣,永永时刻凛遵,三缄其口,虽亲如父子兄弟,亦决不相告,自当慎之又慎,以仰副天心委任之至意也。自后京中可闻之事,臣随时于恭请圣安帖内缮写小折,密达御览。缘系特奉密旨事宜,理合奏复。谨奉。”(康熙批:是。)

    王鸿绪所密奏的,大都是关于钱粮、马政、铸钱、盐政等等财政经济事务。他对财经事务特别感兴趣,所以后来长期做工部尚书和户部尚书。本来这些财经事务可以由正式奏本奏告皇帝,但密折中所奏的大都是弊端,侵犯到既得者的利益,似乎密奏较为妥善。

    除财经弊端外,王鸿绪的密奏性质十分广泛。

    有几个密折与“陈汝弼案”有关。这案子起因于陈汝弼纳贿三千两银子,后来发展为大案,由“议政大臣、九卿詹事科道等赴刑部衙门会审”。王鸿绪参与会审,将审案经过详细密奏康熙,其中说到满官汉官之间的争辩:“……定陈汝弼‘情真立斩’,满大人皆已依允。李振裕与臣说:定罪未有口供,大人们应斟酌,且陈汝弼昨日所首字纸及书札是什么东西。臣又云:不是隐藏得的。满大人因令司官取来,念与众大人听……满大人说,没有关系,不必入在口供内。汉大人说:‘假装身死’四字该去,昨日原是昏晕去了。因删四字。屠粹忠说:藏匿案卷及犯赃,得无‘立斩’之条。议政大人说:改了罢。舒辂因改‘立绞’。科道说:仍照三法司监候绞罢。满班大人未有应者。又陈汝弼令家人递亲笔口供,满大人不收。李录予说:以前三法司不曾取陈汝弼亲笔口供,今日伊家人来递,又不收,如何使得呢?……今本内所定口供,寥寥数语,乃舒辂所做也……从来问官改供及捏供,拟罪处分,条例甚重……满大人皆怕惹怨,有话不肯发出。议政大臣亦唯听舒辂作主裁定而已……”

    康熙批语:“此奏帖甚好,深得大臣体,朕已明白了。”奏帖的主要内容,是说“满大人”有冤枉犯人的情况。

    “汉大人”则力为开脱。这案子后来如何结案不明,相信康熙会有较宽大的裁定。值得注意的是,满洲官员传统上虽较有权势,但康熙并未偏袒满官。同时又可看到,当时处人死刑十分郑重,不能由有权势的大臣一言而决。

    王鸿绪的密奏中偶然也有若干无关紧要的小事,今日读来,颇有兴味:

    有一个奏折是长篇奏告马政的,最后一段却说:“……李秀、殷德布二人,不知何人传信与他,说皇上在外说他是大光棍,李秀、殷德布甚是惊慌等语。此后臣所陈密折,伏乞皇上仍于密封套上,御批一‘封’字,以防人偷看泄漏之弊……”(康熙批:知道了。)

    有一个长篇密折奏告主考官、副主考是否有弊,最后一段说:“又宋荦幼子宋筠系举人,于十一月廿一日到京会试,向人言:其父向年有晕病,隔久方一发,惟今年武场中晕一次,及到扬州,复发一次,比以前紧些,然幸而晕醒,仍可办事,今奏新恩,将来交印之后即可来京等语……”(康熙批:知道了。)宋荦本为江宁巡抚,新升吏部尚书,办事能干,康熙关心他的健康。

    有一个密折奏告一个官员有罪充军,解差向他讨赏,每人要银子十两,那官员不给,反加辱骂。一天晚上,那官员忽被人绑缚,所有银两尽被取去。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王鸿绪一样的密折奏闻。

    李煦的奏折

    李煦是康熙的亲信,任苏州织造达三十年之久。李煦的妹夫曹寅任江宁织杂邺十余年,曹寅就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祖父。李煦、曹寅,以及杭州织造孙文成三人,都不断向康熙呈递密折,奏报江南地方上的情形。其中极大部分是关于雨水、收成、米价、疫病、民情、官吏的名声等等。当时没有报纸,康熙主要从这些奏折中得知各地实情。

    康熙三十二年夏,淮徐及江南地区天旱,六月中降雨,李煦奏报收成及米价。康熙批:“五月间闻得淮徐以南时癉舛候,夏泽愆期,民心慌慌,两浙尤甚。朕夙夜焦思,寝食不安,但有南来者,必问详细,闻尔所奏,少解宵旰之劳。秋收之后,还写奏帖奏来。”

    四十七年正月十九日,李煦有这样一个奏折:“恭请万岁万安。窃臣于去年十二月初七日,风闻太仓盗案,一面遣人细访,一面即缮折,并同无节竹子,差家人王可成赍捧进呈。今正月十七日,王可成回扬,据称:‘无节竹子同奏折俱已进了,折子不曾发出。臣煦闻言惊惧。伏思凡有折子,皆蒙御批发下,即有未奉批示,而原折必蒙赐发。今称不曾发出,臣心甚为惊疑。再四严刑拷讯,方云:‘折子藏在袋内,黑夜赶路,拴缚不紧,连袋遗失德州路上,无处寻觅。又因竹子紧要,不敢迟误,小的到京,朦胧将竹子送收,混说没有折子,这是实情。’等语。臣煦随将王可成严行锁拷,候旨发落。但臣用人不当,以致遗误,惊恐惶惧,罪实无辞,求万岁即赐处分。兹谨将原折再缮写补奏,伏乞圣鉴。臣煦临奏不胜战栗待罪之至。”

    康熙朱批:“凡尔所奏,不过密折奏闻之事,比不得地方官。今将尔家人一并宽免了罢。外人听见,亦不甚好。”值得注意的,还不在康熙的宽大,而是他的基本心态:皇帝认为派人暗访密奏,是一件不光采、不名誉的事;不是堂堂正正的办事,就非光明正大的作风,无论如何不能让旁人知道。康熙批复密折,从来不假别人之手,一度右手有病,不能书写,勉强用左手批复。但在政治黑暗的时代,统治者派遣探子私访密奏,却众所公认是理所当然。这种对“特务工作”的价值观念,是政治清明或腐败的一种明显分野。

    康熙四十八年七月初六,李煦在请安折子之中,又附奏江南提督张云翼病故的讯息。向皇帝请安,是“恭祝万岁爷万福金安”,该当大吉大利才是,死亡的消息必须另折奏报,决不可混在一起,否则有咒诅皇帝死亡的含义。李煦这个奏折犯了基本的忌讳,十分胡涂。奏折中说:“恭请万岁万安。窃提督江南全省军务臣张云翼,于康熙四十八年六月十八日,病患腰痈,医治不痊,于七月初三日巳时身故,年五十八岁,理合奏闻。苏州六月晴雨册进呈,伏乞圣鉴。”

    康熙见了这大不吉利的奏折,自然很不高兴,但申斥的语气中还是带了几分幽默。朱批:“请安折子,不该与此事一起混写,甚属不敬。尔之识几个臭字,不知哪去了?”

    李煦见到御批,自然吓得魂飞魄散,急忙上奏谢罪,痛自忏悔。康熙批:“知道了。”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江宁织造曹寅(曹雪芹的祖父)奉命到扬州办理刻印《佩文韵府》事宜,染上疟疾,病势甚重。李煦前往探病,曹寅请他上奏,向康熙讨药。

    康熙得奏之后,立即朱批:“尔奏得好,今欲赐治疟疾的药,恐迟延,所以赚驿马星夜赶去。但疟疾若未转泄痢,还无妨。若转了病,此药用不得。南方庸医,每每用补济(剂),而伤人者不计其数,须要小心。曹寅元肯吃人参,今得此病,亦是人参中来的。金鸡拿(即奎宁,原文用满文)专治疟疾。用二钱,末。酒调服。若轻了些,再吃一服,必要住的。住后或一钱,或八分。连吃二服,可以出根。若不是疟疾,此药用不得,须要认真。万嘱,万嘱,万嘱,万嘱!”康熙连写四次“万嘱”,又差驿马赶急将药送去扬州,限九日赶到,可见对曹寅十分爱护关心。奎宁原是治疟疾的对症药物,但曹寅可能有其他并发症,终于不治逝世。康熙甚为悼惜,命李煦妥为照顾曹寅的遗属。

    李煦的奏折之中,有一大部分是关于实验新种稻米的。康熙很重视稻米品质,经过多方试种,培育出一种优良品种,发交各地官绅试种。李煦详细奏报试种的情况,某官种几亩,亩产几石几斗;某商人种几亩,每亩产几石几斗等等。如康熙五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奏:“窃奴才所种御稻一百亩,于六月十五日收割,每亩约得稻子四石二斗三升,谨砻新米一斗进呈。而所种原田,赶紧收拾,乃六月二十三日以前,又种完第二次秧苗。至于苏州乡绅所种御稻,亦皆收割。其所收细数,另开细数,恭呈御览。”可见李煦还负有“种御稻实验田”的任务。

    康熙将“御稻”种子普遍发交各地官绅商人试种,每人试种的田亩多数是两亩至三亩。李煦种到一百亩,是最大的实验农场。所产的米当时叫做“御苑胭脂米”,色红味香,煮粥最美。《红楼梦》写庄头乌进孝进给贾府的,就是这种米。康熙在南巡之时,见到民舟中满载猪毛、鸡毛,问起用途,得知是用作稻田肥料,其后即下旨试验,效果甚好。比之后世不经实验而大搞卫星田,不注意品种肥料而只虚报瞒骗,康熙的种稻实践是科学化得多了。

    李林盛的奏折

    康熙颇有幽默感,虽然在严肃的公文批语之中,往往也流露出来。

    康熙四十年十月二十四日,陕甘提督李林盛上了一道奏本。这人的正式官衔是:“提督陕西甘肃等处地方总兵官右都督加一级降二级戴罪图功。”奏折中说:“皇上著问:‘提督好,提督身上好么?各官好么?又在先的提督地方上事宜、雨水情形俱不时启奏,今你到任来,为何不具本启奏?今后可将地方上事宜不时启奏于皇上知道。又皇上赐你鹿舌、鹿尾、干肉等捌样,你可查收’等因。臣随恭设香案,率同将弁各官,望阙谢恩,领受讫。除臣恭奉纶音,颁赐食品,见在另疏奏谢逃邝外,所有奉宣地方事宜,雨水情形,令臣宣奏之上论,臣谨遵旨具复。伏念臣以庸愚,幸生圣世,遭遇尧舜之主,身经太平之年,毫无报称,夙夜兢惕……”

    此人不明白康熙的性格,奏折中以大量套语歌功颂德,关于地方事宜和雨水情形,也是报喜不报忧。此人大概是汉军旗的武官,所用的师爷也不明规矩,在奏折上盖了一颗官印。康熙朱批:“知道了。已后折字写清字,不必用印。”

    “清字”即满洲文,康熙的意思是,这种奏折是秘密奏报,并非正式公文,要李林盛自己书写,不会写汉字则写清字好了。

    李林盛收到御批后,又上奏折:

    “……仰惟我皇上承天御极,神武英文,虽圣躬日理万机,犹无时不以民生为念。曩因河东岁歉,上勤圣怀,既沛赈恤之殊恩,复颁免赋之旷典,诚功高万世,德迈百王,薄海内外,靡不共戴尧天也……再臣应宜遵旨,以清字具折请奏,但臣虽稍识清字,因年衰目昏,不能书写,又兼清字之文理不通,如令人代缮,臣既不谙其中深义,诚恐词句失宜,并恳皇恩,容臣嗣后凡陈奏事宜,仍准以汉字具奏,庶民舛错之愆尤也。”

    康熙批示:“知道了。此汉文亦未必尔自能作也。”

    他明知这员武将肚子里墨水有限,这封奏折必是叫人代写的,于是小小的讽刺了他一下,以后也不盼望他能自写奏折、密报地方讯息了。

    李林盛这封奏折虽是师爷所写,其实还是有不通顺处。例如“但臣虽稍识清字,因年衰目昏,不能书写,又兼清字之文理不通”,其实应当是“又兼不通清字之文理”。原折中那一句话,变成了指摘满洲文“文理不通”。好在康熙宽供大量,不予追究,如果变成了细密深刻的雍正皇帝,或许会下旨斥责,罚他“再降一级,戴罪图功”。

    后记

    《鹿鼎记》于一九六九年十月廿四日开始在《明报》连载,到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三日刊完。一共连载了两年另十一个月。我撰写连载的习惯向来是每天写一续,次日刊出,所以这部小说也是连续写了两年另十一个月。如果没有特殊意外(生命中永远有特殊的意外),这是我最后的一部武侠小说。然而《鹿鼎记》已经不太像武侠小说,毋宁说是历史小说。这部小说在报上刊载时,不断有读者写信来问:“《鹿鼎记》是不是别人代写的?”因为他们发觉,这与我过去的作品有很大不同。其实这当然完全是我自己写的。很感谢读者们对我的宠爱和纵容,当他们不喜欢我某一部作品或某一个段落时,就断定:“这是别人代写的。”将好评保留给我自己,将不满推给某一位心目中的“代笔人”。

    《鹿鼎记》和我以前的武侠小说完全不同,那是故意的。一个作者不应当总是重复自己的风格与形式,要尽可能的尝试一些新的创造。

    有些读者不满《鹿鼎记》,为了主角韦小宝的品德,与一般的价值观念太过违反。武侠小说的读者习惯于将自己代入书中的英雄,然而韦小宝是不能代入的。在这方面,剥夺了某些读者的若干乐趣,我感到抱歉。

    但小说的主角不一定是“好人”。小说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创造人物;好人、坏人、有缺的好人、有优的坏人等等,都可以写。在康熙时代的中国,有韦小宝那样的人物并不是不可能的事。作者写一个人物,用意并不一定是肯定这样的典型。哈姆莱特优柔寡断,罗亭能说不能行,《红字》中的牧师与人通奸,安娜卡列尼娜背叛丈夫,作者只是描写有那样的人物,并不是鼓励读者模仿他们的行为。《水浒》的读者最好不要像李逵那样,赌输了就抢钱,也不要像宋江那样,将不断勒索的情妇一刀杀了。林黛玉显然不是现代妇女读者模仿的对象。韦小宝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女性,并没有贾宝玉那么多,至少,韦小宝不像贾宝玉那样搞同性恋,既有秦钟,又有蒋玉函。鲁迅写阿Q,并不是鼓吹精神胜利。

    小说中的人物如果十分完美,未免是不真实的。小说反映社会,现实社会中并没有绝对完美的人。小说并不是道德教科书。不过读我小说的人有很多是少年少女,那么应当向这些天真的小朋友们提醒一句:韦小宝重视义气,那是好的品德,至于其余的各种行为,千万不要照学。

    我写的武侠小说长篇共十二部,短篇三部。曾用书名首字的十四个字作了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最后一个不重要的短篇《越女剑》没有包括在内。最早的《书剑恩仇录》开始写于一九五五年,最后的《越女剑》作于一九七○年一月。十五部长短小说写了十五年。修订的工作开始于一九七○年三号,到一九八○年年中结束,一些是十年。当然,这中间还做了其他许多事,主要是办《明报》和写《明报》的社评。

    遇到初会的读者时,最经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是:“你最喜欢自己哪一部小说?”这个问题很难答复,所以常常不答。单就“自己喜欢”而论,我比较喜欢感情较强烈的几部:《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飞狐外传》、《笑傲江湖》。又常有人问:“你以为自己哪一部小说最好?”这是问技巧与价值。我相信自己在写作过程中有所进步:长篇比中篇短篇好些,后期的比前期的好些。不过许多读者并不同意。我很喜欢他们的不同意。

    一九八一·六·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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