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象是紧缠在我那话儿上的那三根细链的缘故。
有东西塞在后面,纵然尺寸不是极大,我又多少算是习惯了,也不可能真的没事人一样,故而一整天我那话儿都硬着。而那话儿挺得越直,它在后面就向内“长”得更长。尤其给雨抚风品萧时,他在我身上抚弄的一双魔手挑得我情动,后庭内的感觉极是明显。后来雨扶风换用他那巨物干我时,将之取出放在一旁,我瞥眼看见,比早上明显长出一大截。
雨扶风发泄过后,就把那东西拿过来,插入我承欢后依旧松软的后庭。不同的是插入之前,他特别将那东西给我看过,还将名称构造仔细解释。
那东西名叫鳞茎,以白银和另一种什么金属混合打造,构造极为繁复。主体由近千片指甲大、其薄如纸的鳞片层叠连缀而成。每一片鳞片内部,都连着有一条发丝般的金丝,近千条金丝合成三条细链。通过那三条细链,可控制鳞茎的长短曲直。指头大小的把手则由四片长形银片构成,不用时合拢掩藏控制用的细链。
后庭又一次被鳞茎充满后,雨扶风令我赤身跪在榻上,两膝分开,牵着我的手摸到拖在腿间的三条细链。
“好了,”雨扶风淡淡说道“你不是喜欢自己来就让爷好好欣赏一下吧”令说至少要泄身三次才许停下,还不许我直接用手碰自己的身子,只能通过那三条比灯芯粗不了多少的细链来做。
我几乎没有哭出来。倒不是因为被喝令采取的放荡姿势,也不是什么无聊的屈辱感羞耻心,实在是吓得呆了。这个要怎么做三条链子拈在指间,软软的毫不受力,除了向外拉之外,我根本不知道还能对它们做什么。控制鳞茎怎么个控制法雨扶风却再不多言,舒舒服服地靠向枕上,以一付戏谑又微带认真的眼看着我,令我明白这绝不是提出异议的好时机。
别无选择下,我只得试探地逐一拉扯三根细链,心里极力想象各种风月情事。不想那鳞茎的机关着实灵敏,我才刚拉动一根,后庭里的东西蓦地弯折,立时令我撕裂般痛,“啊”地大叫出声,任什么情欲都褪个干净。
足足拆腾了个把时辰,弄痛了自己无数次,我才终于勉强能控制那个东西,让它以适当的幅度弯曲伸缩,磨擦身体内部的敏感部位。虽然还不熟练,也总算是有些意思,那话儿也慢慢有了反应。这时双股内侧已可感觉到液体向下流淌。想雨扶风那巨物都没有伤到的后庭,居然是被自己弄得受伤出血,这滑稽又令人哭笑不得的念头,差一点儿又使我前功尽弃。
这真是漫长的一晚。
次日雨扶风又是早上离店,将我独自丢在店里闲坐。我不禁有些纳闷儿,他怎么就那么有把握我不会逃跑。
初到雨扶风身边时,正是长清撞破我和碧桃的奸情、怒焰滔天之际。通奸被抓原是我们这等人的第一大忌,故我对自己的命运早不抱有希望,那时真是什么也不在乎了。不想先给雨扶风温柔对待以他那物,若上来就不顾一切地硬干,我绝对有死无生,又先后碰到天祁子、天风丑这样友善温柔的兄弟,渐渐从绝望心境中摆脱出来,生趣重燃。
书上说的,以色侍人者,“色衰而爱驰”。尤其男儿之身,与女子相比,美色的倚恃更是有限,又没有“珠胎暗结,母以子贵”的指望。自来就没听说我这样的人,最后有什么好结果的。年小时不论,到我如今的年纪,多少想明了这个道理,不肯认命的,千方百计弄些金银细软在手,一遇机会就逃走,并不是什么希事。故而得知天风丑私自离宫,我只是佩服他的胆量,担心他万一被抓回来时要受的惩处,并不惊讶他私逃的行为。
无论是当年楼里,又或是后来长清府上,我们这等人住的所在,从来都是戒备森严。也许眼里看不到挺刀持杖的看守护院,但是高墙深院、密锁重门,是毫不含糊的。极乐宫深处山中,又满宫数目不详、诡异莫测的白袍仆役,这念头更是想都不敢想。然而
昨天白天我无事时翻检行囊,发现厚厚一叠足有几十万两的银票。此外胡湘菱那女子送的翠玉镯,是送我的,也足够普通人十年八年吃用的贵价货。这里不过是个客栈,雨扶风又出去了再想天风丑私自离宫,雨扶风的反应也怪。一般捉拿逃奴总该多派人手,四下分散追拿的。他却放着满宫几十上百的白袍仆役不派,自带着我出来,一路悠悠闲闲游山玩水,若说他早忘了天风丑的事,也不是说不通。
我跟雨扶风才不过半年,平日里也未见得比天风丑更受宠一些,真要走了,他的反应不会比天风丑逃掉来得更大吧我若就此离开客栈,在附近找个小岛渔村住下,他这样找法,三天两日找不到,大概也就忘了吧
而我居然没有逃跑
光线渐暗的房里,手中传小说仍卷在早上翻开的那一页。我斜靠在榻上,直到旁边桌上的油灯点燃,光亮照进我眼睛里,才回过来。雨扶风回来了。
点上灯,雨扶风顺势坐在桌边的椅上。我连忙掷下书卷,自榻上起身,走至椅前跪下一膝,为他松开脚上沾满泥尘的锦缎剑靴的绑带。雨扶风也不出声,甩掉靴子,脚踩上我屈曲的大腿。
我眼角上斜,看他脸上淡淡的,一时并无开口说话的意思。干脆蹲着的脚也向后移,变为跪坐的姿势,让他双脚可更舒服地踩在我腿上。捉起他一只雪白绫袜包裹的脚掌,按摩起来。
雨扶风放松地轻吁,头向后仰,略微合上眼睛,有些疲劳,又仿佛十分享受的样子。真不知他接连两天跑出去做些什么把我独自留在客栈,也不怕我逃跑。我又根本管不到他,就算他大爷是去花街柳巷寻乐,也不必怕我打翻醋坛。若他说是去找天风丑,只一个人,九江城这么大哪里就找出来了。何况风丑未见得就是到九江来了。
“江湖上的事你不懂。打探消息寻人的门路多着呢。”雨扶风仍闭着眼睛,淡淡地甩出一句话。我方才一呆,雨扶风没被我捉着的那只脚在我腿上加力一踩,微微俯首,睁目笑笑地看着我,又道“不过,若我当真是出去寻乐,你真的不会打翻醋坛么”
为何他这读人心思的功夫就只对我有效呢。天风丑离开前又不见他知道阻止,只能在事后巴巴地追出来
雨扶风笑容微敛,伸手轻抚我下颔,缓缓说道“有些事,不是说了就可以明白的。也有些事,不是知道就可以阻止的。”我瞠目以对。
这天晚上雨扶风明显情绪不高。没有再带我去店堂晚餐,而是叫了吃食到房里。饭后洗浴就寝,也没挑逗玩弄我。熄灯上榻后,只将我当抱枕搂在怀里,就没了动静。但我知道他没有立即入睡,只是不出声而已。
从第三天开始,雨扶风换回文士衣装,带了我出店游玩。第一日先去了附近的庐山,之后又去游览甘棠湖、能仁寺等名胜。早说他才学渊博的了,无论走到哪里,逸闻掌故淡淡说来,都叫我听得津津有味。
如今正是不冷不热的日子,出游的人很多。几日游览下来,颇有许多文人雅士,为雨扶风和我的衣着举止所吸引,过来搭讪说话的也有好几起。雨扶风都以真名与他们通问,还介绍我说是他的“学生”,让人以为我是什么风流阔少,一班人围住“王少爷”、“紫稼公子”地叫,几乎没弄得我当真忘了自己的身份。
大概雨扶风也不想我忘乎所以,回到客栈包下的独院,就会特别提醒我。所谓“提醒”雨扶风当然不会只用说的那么干巴巴没水准。通常他会叫伙计送一桌子酒菜、丝竹乐器、瓜果糕饼之属,在房中摆开,饮酒行乐,要我在旁弹唱侍候。这位爷的花样儿就多了去了。
这日游琵琶亭回来,雨扶风惯例叫了酒菜回院。初时还让我打横坐了一起饮酒说话,三杯五盏下去酒意上来,便命我褪尽衣衫,坐进他怀里口对口哺酒给他喝。每一口酒过,自不免将我口唇一并品味,且在我通身上下其手。逗得我那话儿抬起头来,便取一条丝帕束住,还打个花结。又打开我发髻,将长发散下来,握在手中把弄。
“那些追着我叫“王公子”的家伙,看到这一幕,大概会掉了下巴吧。”口里的酒液慢慢过到雨扶风口里,感觉到舌头给他含着吸吮,我心中想道。在雨扶风示意下自他膝上下来,扶着桌角弯下身子。
凉凉的东西,也不知是瓷质的汤匙还是包银的木筷,分开我的臀瓣,轻触后庭。我微颤,咬唇忍着逃开的欲望。那叫鳞茎的东西,实在麻烦至极。那天雨扶风罚我自己做。我直折腾了大半夜才勉强过关,里面却伤得十分厉害。纵然极乐宫有治这类创伤的最佳药物,两三天过去,也还没有全好。轻轻一碰,里头就隐隐做痛。
幸好这几天下来,不知雨扶风是没有兴致,还是心存怜惜,一直没有真正干我,也没有用玉势之类的东西玩弄,让我少受许多苦楚。这次也一样,雨扶风用那冰凉的东西拔弄一阵,就丢开手,叫我在脚前跪下,给他品萧。
这时我的萧技已十分高明,不一会就令雨扶风的巨物昂起头来。正应再接再励之际,雨扶风忽地示意我停止。他起身整衣,安抚地轻拍我面颊,笑一笑道“紫稼乖,你喜欢的人来了喔。”
我愕然不解。雨扶风坐回椅中,自斟一杯酒,送至唇边浅饮,并以手势令我穿起衣衫。
经这样一搅和,我那被挑逗得站起来不久的那话儿自是没了精。配上那个打成花结的绸帕,看来十分滑稽。不过这种东西,没有明确指令就取下来说不定会是个罪名,反正也没什么不适,也就由它了。
我捡起衣裤匆匆穿着,刚才系好裤带,就听得外面有人“呯呯”地拍门,伴随着照料这院子的伙计的声音“风老爷,有几位贵客命小的送拜帖过来。”雨扶风也不出声,冲我挥了挥手指。我披上外袍,一边系着襟扣,一边跑出去开门。
当店伙的都有一双毒眼睛。我明明已经整好了衣服才开的门,他一眼看过来,还是隐隐露出些暧昧之色。面上倒很恭敬,分做两次,奉上三张极具气派的描金名帖,满脸堆笑地打躬说道“王公子,湖阳金波府傅二侠,星子洲陶公,和敝东主奉行节大爷拜上风先生。烦请王公子通候一声。”
我知这几日店里伙计住客对我们早在议论纷纷。刚来那晚动静实在是闹得大了些,又出了胡家小丫头那回事儿,我和雨扶风的暖昧关系众人大都心照,所争的便是我是男是女,是宠侍娈僮,还是扮男装的姬妾。不过无论面前这店伙持哪一种观点,表面上也还是要把我当男子,称一声“公子”的。
从伙计手里接下拜帖,我下意识地随着伙计的目光向站在稍远处的一行人望去,立时全身剧颤,目瞪口呆。
那一袭黄衫、立在那艳若春花的女子身侧的,岂不是天风丑么
我万没想到会在此情况下重见天风丑。他既走了,怎么竟又回来再宽厚的家主也不会放过背主私逃的奴仆。便是退一步讲,雨扶风有心放过天风丑在我看来,他那明显无效率的追捕方式,多少表明这一猜测的正确,也必然只能是在他不被抓住的前提之下。一旦双方对上面,为了维护家主的威严,不对逃跑行为加以惩罚是不可能的。
过度的意外令我完全僵住,好一会儿功夫只是瞪着那黄衫的身影发呆。那一行人慢慢走到近前。店伙计看看我再看看那一行“贵客”,识趣地退开两步,并不出声。我完全没有理会那几位“贵客”。事实上,从看到风丑的那刻起,我的目光就完全没办法从他脸上移开。
仍是他喜欢的淡黄色,与在宫里时的轻衫不同,是紧身俐落武士装。还是那么修长挺拔的身姿、清冷俊秀的容颜,却全无一丝血色,就连那形状优美的薄唇,都只剩下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