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的人,如果可以,就是像孟桀这样的人。
可他来不及了,没这机会了。
所以,他想留在这,非常非常非常想要留下来,看着孟桀,去试图幻想一下,自己再也没机会体会的生命。
第7章晚上黑红酒吧,孟桀他们一到,东西还没放下,酒吧老板见到他们就问:“听说周荔今晚不来?”张维赔笑道:“他有点事。”“那怎么办,今晚这来的大部分顾客都是为了见周荔。”周荔长得好看,高高瘦瘦,有点那种男爱豆的感觉。他又挺会营业的,微博上时不时会发乐队排练演出的照片还有自拍,粉丝互动不错。这次演出,是他在微博上发了时间地址,他的粉丝便都来组团来这边,想着要看他们的演出。
酒吧老板也是看重了这块,让他们过来演出,这会知道了周荔不来,他脸色就很不好,“之前谈好的你们是四个人演出,现在少了一个人,价格可要另算了。”孟桀抱着手臂站在一侧,稍稍抬起眼,抬起手放在余夏的肩膀上,他说:“是四个人,这是我们的键盘手。”张维同穆聿齐刷刷露出惊讶的清,余夏在孟桀身旁探出头,笑咧咧道:“下午你们走了后,我和小桀哥一起练了会儿。”张维呆道:“练什么?”“今晚演出的歌。”孟桀说:“余夏和我配合不错。”老板不相信,“你们别随便找个人应付我。”孟桀略有不耐,“演得不好,钱不要了。”今晚是他们的专场,酒吧门外贴的乐队海报,还是周荔找来了人,给他们拍的。演出开始前,孟桀在外面抽烟,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
余夏站在他身后,叫了一声,孟桀回头一眼看到了余夏,余夏朝他小跑过来。
孟桀定定地看着他,手臂被一把抱住。
“小桀哥,别抽烟了,快进去,演出要开始了。”孟桀一愣,手被他拽着,身体往前倾,抿在唇间的烟掉下一截灰。他愣了愣,换了只手捏下烟,直接掐灭丢在了边上的垃圾桶里。
他们进去,酒吧里人已经很多,不认识的人从身边挤过。孟桀站在余夏身后,张开手,几乎是把人给捞到了自己怀里,他低下头,在余夏耳边说:“叫我快点,自己怎么还走那么慢?”说话间,一撮撮热气喷在耳边,孟桀靠得太近,余夏缩缩脖子,虚声道:“我刚出来的时候,人没那么多。”孟桀带着他往前走,边走边问:“你出来多久了?”余夏仰头,孟桀嘴角微勾,垂眸问:“或者说,你站在我身后看了我多久了?”“没多久。”余夏这么说着,突然脚下一踉跄,若不是孟桀用手勾住他的腰,他就差点摔倒了。
他们穿过人群,直接到了舞台边上。昏暗的小台子上放了一台架子鼓和一架电子琴,孟桀松开了手,擦过余夏的肩头先上去了。
几个小时前,他们在练习室里,还是晚霞时分,余夏问他,他们缺不缺一个键盘手。
余夏学会几年钢琴,乐感也还行,刚才听了他们的练习,就有些跃跃欲试了。
没人练习,孟桀闲着也是闲着,便答应了他。练习室里正好有一架闲置的电子琴,插了电,音质是差了点,但也能用。
他们合奏了一首歌,是刚才孟桀他们练的,余夏就听了一遍,便记住了大半。孟桀有些惊讶,和余夏莫名其妙的合拍让他心里浮出一股古怪的感觉。
他以前从未想过自己还会有家人,他也不会觉得,骨血亲清的联系会有多重要,于是当他听着那些合拍的节奏,才恍惚间发现,原来这就是血缘羁绊。
很难摒弃,很难厌恶,很难忽略。
舞台上,架子鼓立在暗处,鼓棒在空中旋转一圈,落在孟桀手里。
他用力捏住,右臂扬起,一声巨响,石破天惊。
键盘琴的声音代替了吉他穿插而入,出人意料的协调。
是孟桀写的歌,狂躁不安,张维的声音在交织的鼓点里一点点拉扯开,拔高的分贝,让本来是为了周荔而来的歌迷顿时忘却一切,沉迷于这场视听盛宴里。
余夏是第一次置身于这样的舞台上,不是什么典雅的礼堂,没有价值百万的钢琴,也没有十几个陪着他的乐团手,他只有一架破破旧旧的电子琴和一个脾气不太好的小桀哥。
可却像在尘埃低谷里开出了花,竟然让他觉得,自己在绽放。
演出结束时,余夏觉得有些晕,不知道是不是气氛太过热烈,他听着那些本来还对着他们嘘声的顾客发出呼喊和掌声,仿佛这里不是黑红酒吧,而是这个乐队的专属演唱会。
他的心跳因为这份狂热而极速跳动,血液流动得很快,用了力的手腕隐隐作痛,但这点疼痛比起现在的激动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努力忍耐着,后背绷得笔直。
孟桀站了起来,他对于观众给予这个舞台的崇拜一向不留恋,从圆凳上起来,走到余夏身后,在下去时,顺便捞住了站着不动的余夏。
“走了。”他这么说,就把人带了下去。
黑红酒吧这一场顾客的反应还不错,老板也不算很小气,虽然知道余夏是临时顶了周荔位置的,嘴上说了两句后,还是给了他们原来说好的费用。
从酒吧出来时已经快凌晨,外面又下起了雪。张维冻得很直哆嗦,摸着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