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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露坠(骨科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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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记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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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迟的举动让任缓彻底失眠了。『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gmail.com 』

    这个与她血脉相连的哥哥,大概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看不懂的人了。

    上高中的时候,身边的女同学都羡慕她有个高一个年级、成绩又好长得又帅的亲哥哥。偶尔课间看到楼下篮球场上任迟和一群同学打篮球挥汗如雨的场景,免不了一群女生花痴兮兮得一遍遍感慨“好帅啊好帅,任缓你哥哥太帅了!”

    任缓从一堆习题中艰难得抬起头望一眼,总是略带腼腆得冲大家笑笑。

    任迟出众的相貌是无可争议的事实,捎带着让她也在女生中大受欢迎。

    她的同桌肖锦未总是在看完篮球赛后捶胸顿足,“国家欠我一个哥哥啊,我也想要任迟这样的哥哥啊天哪任缓你真是太太太太幸福了!”她一遍遍意淫任迟任缓之间充满宠溺的兄妹相处模式,总是在做题做一半的时候忽然就用胳膊肘偷偷捣她一下,“你小时候犯错误会不会任迟替你顶罪受罚啊?”

    “不会,我小时候不怎么犯错……”

    “那任迟犯错挨打你会不会替他哭着求情啊?”

    “不会,他也不怎么犯错……爸妈也不会罚他……”

    “那你小时候有没有被男生欺负,他去替你打架?”

    “我小时候没有男生欺负我……”

    任缓总是无可奈何。

    事实上,她和任迟都是乖得出的小孩,循规蹈矩得长大,没出过半点差错,任迟更是从小成绩优异性又兼格温和又冷淡,对谁都有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感,即使是对她这个亲妹妹也不外如是。

    也许是因为小时候分开过吧,所以感情到底不如那些一起长大的兄妹来的深厚。要说任缓对此一点都不失落是假的,她也曾无比希望任迟成为她少女时代的英雄,为她冲锋陷阵,为她打架,更像那些大家期待里的闹腾讨厌又可亲的哥哥。

    可他,从来都不是。

    他对她,从来只比对陌生人好一点。

    当然,他对陌生人也一向是周到温柔的。

    只是………

    任缓满心复杂得渐渐沉入了梦乡。

    只是,她从来想要的都比这多的多啊……

    休息了一个星期天,秦彦之中间一直约了她几次,任缓到底是和她出去了。

    她开着任迟的车来接她。其实不算什么好车,很是普通的牌子,任缓知道那是任迟自己挣钱买的,没问家里要钱。

    他们家境普通,任缓留学几乎花光了家里大半的积蓄,对于这一点,她心知肚明。

    下楼看见秦彦之坐在车里,摇下车窗,对她笑的灿烂,唇上樱桃色的唇釉鲜亮欲滴,看起来真是心情很好的样子。

    “大嫂好!”任缓坐进车里乖巧得问好。

    秦彦之笑起来,竟伸手捏了一把她的脸,“任缓小姐,你也太难约了吧!我就是泡帅哥也没约你费劲啊!”

    然后又说,“八字还没一撇得事儿呢,还是叫我彦之吧,其实咱俩是同年的,我比你们早上学一年。”

    任缓“嗯”了一声。

    任缓带回来的行李很少,大部分东西都在英国处理掉了,扔的扔,捐得捐。连衣服也没带几件回来。家里的衣服又都是高中时候的,也不能穿了,于是秦彦之带着她去了趟市中心商场买衣服,任缓几番拒绝还是被秦彦之按住了,她笑着说,“总不能让你白叫了我几声大嫂,只是一点小礼物而已,推来推去反而没意思了。”

    任缓只能由着她折腾了一番,买了几大袋衣服。虽然都不是什么昂贵的牌子,但是这么买下来数目也不小。秦彦之结账时候刷卡任缓看见,她签的自己的名字。

    想来也是,昨天吃饭的时候听她的话,家里家境也应该是很不错的。

    “缓缓,试试这条裙子吧!”秦彦之又抓起了一条红色连衣裙,棉麻的料子,下摆处又缝着一截白色的雪纺百褶,是今年国内最流行的拼接款。

    “我总觉得你一定很适合穿红色的衣服,”秦彦之把她推进试衣间,“咱们得快一点,我约了你哥一起吃晚饭的,你想去哪儿吃?”

    正在试衣服的任缓愣了一下。

    任迟?

    除了她回来第一天,她再也没见过任迟了。

    金雪梅倒是习以为常,她说,任迟自从工作以后就一个礼拜多一点才会回来吃一次饭,平时忙起来个把月见不到人也是很正常的。

    任缓犹犹豫豫走出房门,秦彦之眼前一亮,“我就说你很适合穿红色吧,多亮眼啊!”

    眼下国内并不流行修身款的衣服了,大多是松松垮垮的oversze,这一件裙子倒没有宽松得过分,切到好处的飘逸,压低了红色本身带来的视觉冲击,显得飘逸又随性,更衬的任缓皮肤雪白,眼轻柔。

    任缓看着镜中有些陌生的自己,却听秦彦之高兴得说,“就穿着这一件走吧,也给你哥看看我眼光好不好,他还老嫌弃我的审美来着,我一个学设计的审美怎么会差!”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那么高兴的样子,好像人生中没有一点点的阴霾,一点点的悲哀。

    任缓的眼睛看着试衣镜里揽着自己肩膀的秦彦之,比她高一点,没有她白,比起自己像个陶瓷娃娃般的乖巧沉静,秦彦之就像是诗人笔下的弗朗西斯的玫瑰,热烈得燃烧着周围的一切。

    而自己眼睛里沉淀着的阴郁,令她自己都觉得过于潮湿不堪。

    任迟,喜欢的就是这样的玫瑰吧。

    他们到的时候,任迟已经等了一会了。

    选的是一家粤菜馆,任迟已经点好了菜,等他们到了才让服务员上菜。

    他看到任缓时一愣,眉心微微一蹙,别开了眼光。任缓抿着唇没说话。秦彦之却蹦蹦跳跳得上去,搂住他的脖子,亲了他一口,“宝贝儿,等很久了吧。”

    任迟宠溺得摸摸她的头发,“刚到一会儿。”

    “你看我给缓缓选的裙子好不好看?超美有没有!你还总说我眼光不好!”

    任迟有些惊讶,“是你选的?”

    这才又仔细打量了一番任缓,微微一笑,“嗯,很好看。”

    得到了夸奖,任缓笑了下,客客气气得,“都是嫂子选的好。”

    任迟看看他们俩个,也是莫名笑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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