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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芙琳的七次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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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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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德卡斯尔勋爵及勋爵夫人,诚邀您出席化装舞会,以迎接从巴黎归来的女儿伊芙琳。01bz.cc舞会将于九月的第二个周末在布莱克希思庄园举行。因为布莱克希思庄园比较偏僻,所以会安排马车在邻近的艾伯利镇接送受邀的宾客。

    这封请柬是写给塞巴斯蒂安·贝尔医生的,过了半晌我才意识到这是我的名字。好心人刚刚已经告诉我了,可看见这白纸黑字的名字和称呼,我越发感到不安。我不觉得自己是塞巴斯蒂安,更不要说是位医生了。

    一丝无奈的微笑从我唇边掠过。

    若我拿倒了听诊器,那些病人还愿意继续让我做他们的医生吗?

    我把请柬扔回抽屉,注意到床头柜上的《圣经》。《圣经》的书页陈旧,看着红笔画线的段落和随意勾画的单词,我怎样也猜不出其中的奥秘。我本来还想找到《圣经》里隐匿的题记或是文字,但它并未给我任何启示。我紧紧抓住《圣经》,笨拙地想要祈祷,希望重新点燃也许有过的信仰。但是这一切努力都显得那么愚蠢,信仰和其他一切都弃我远去了。

    我又翻了衣柜,虽然在衣服口袋里一无所获,却在一堆毛毯下面找到了一个扁行李箱(1)。这是个漂亮的老物件,皮面已经破旧磨损,上面扎的铁带也都生了锈,厚重的箱扣下掩住的东西难以窥见。箱子的纸片上写着一个伦敦的地址——也许是我的地址吧,但我的大脑还是一片空白。

    我脱掉外套,把行李箱拉出来,箱子里的东西因为晃动发出碰撞的声音。我按压箱扣,这个鬼东西竟然上了锁,满心的兴奋和期待变成了沮丧的叹息。我使劲拽了拽箱盖,一次,又一次,怎么也打不开。我去搜寻打开的抽屉和餐边柜,甚至俯下身去张望床底——床下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些老鼠药和灰尘——哪里都找不到行李箱的钥匙。

    只剩下浴缸那里没有搜寻。我着了魔一般绕过折叠屏风,猛地看到另一边潜伏着一个对我怒目而视的家伙,我差点吓得魂飞魄散。

    是镜子。

    发现是镜子后,这个怒目而视的家伙显得有些窘迫不安。

    我试探着往前迈了一步,第一次细细审视自己,万般失望涌上心头。只有在这个时刻,望着镜中这个颤抖、害怕的家伙,我才意识到我本来对自己是有所期待的。我也说不好我是高一些,还是矮一些,是瘦一点,还是胖一点,但绝不是镜子里这个平淡无的家伙。棕色的头发、棕色的眼睛,下巴也并不特别,这样的面孔泯然于众,可以被上帝安插至任何一个角落。

    很快我就厌倦了,不想再自怨自艾,于是我接着找行李箱的钥匙,除了洗漱用品和一壶水,这里别无他物。看来不管过去我是谁,消失之前我已清除了自身的痕迹。我感到挫败感十足,想要大声号叫。这时敲门声响起,有人重重地敲了五下门。

    “塞巴斯蒂安,你在吗?”一个粗哑的声音传来,“我叫理查德·阿克,是个医生。他们请我来看看你。”

    我打开门,门外站着个长着灰色大髭须的家伙。那胡子要多怪有多怪,胡梢弯弯的,超出了脸颊。这人已是花甲之年,头顶光秃秃的,蒜头鼻,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他浑身酒气,但是高高兴兴,仿佛喝下的每滴酒都化成了微笑。

    “天啊,你看上去糟透了。”他说,“这就是我作为医生的意见。”

    趁我还在纳闷,他错身而入,把黑色医疗袋扔到床上。他仔细打量了一下房间,特别注意到了我的行李箱。

    “我过去也有这么一个行李箱。”他说着,深情地用手拂过箱子顶盖,“瓦列勒牌,是吗?当年参军时,它随我远走东方。他们都说不能信任法国人,但我就是离不开法国人做的行李箱。”

    他试着踢了踢箱子,脚却被踢疼了,他不禁皱了皱眉。

    “你箱子里装的是砖头吧。”他冲我抬着头,期待着我的回答,仿佛我必须有个合理的解释。

    “这箱子锁住了。”我结结巴巴地说。

    “找不到钥匙了,嗯?”

    “我……不。阿克大夫,我……”

    “和别人一样,叫我迪基吧。”他轻快地说着,走到窗边向外张望,“说实话,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名字,但似乎也没法摆脱它。丹尼尔说你遭遇了不幸的事情。”

    “丹尼尔?”这话仿佛要疾驰而去,我紧紧地抓住了它。

    “丹尼尔·柯勒律治,就是不久前和你说话的家伙。”

    “哦,是他。”

    迪基微笑着瞅着疑惑不解的我。

    “完全失忆了,是吗?好吧,别着急,我在战争期间看过这样的病例,不管病人愿不愿意,过一两天就能恢复记忆。”

    他把我赶到行李箱那里,让我坐在箱子上。我的头前倾着,他用屠夫的那种“温柔”手法来检查我的头骨,弄得我龇牙咧嘴,他还咯咯笑。

    “哦,是的,你这里有好大一个肿块。”他停下来,想了想说,“可能你昨晚头撞到哪里了吧,可以说那时你的记忆就全漏出来了。有其他症状吗?头痛、恶心、呕吐,有吗?”

    “总能听到一个声音。”我窘迫地承认。

    “一个声音?”

    “就在我脑袋里。像是我自己的声音,但是,这声音对一切了如指掌。”

    “我明白了。”他若有所思,“那这个……声音,都说了些什么?”

    “它给我建议,有时会对我的行为评头论足。”

    迪基在我身后踱来踱去,捏着自己的髭须。

    “这个建议,怎么说呢,正大光明吗?没有暴力或是堕落的意思吧?”

    “绝对没有。”这揣测激怒了我。

    “你现在听到声音了吗?”

    “没有。”

    “创伤。”他伸出一个手指,突然说,“那是创伤的表现,实际上非常普遍。人撞了头,各种怪的事情便开始发生,他们看见气味,尝到声响,听到味道。通常一两天就会消失,最多一个月。”

    “一个月!”我说着,抬头望向他,“这样的情形,我怎么能忍一个月?可能我该去趟医院。”

    “天哪,不,医院里到处是可怕的事情,”他惊骇万分,“疼痛与死亡被扔到墙角,疾病与病人蜷缩在床上。听我的,去散散步、收拾收拾东西、和朋友聊聊天。昨天晚宴上,我看见你和迈克尔·哈德卡斯尔畅饮,喝了好几瓶呢。真是个难忘的夜晚啊!他应该可以帮上忙,听我的话,你一旦恢复记忆,那个声音就再也不会回来。”

    他停顿片刻,又啧啧感叹:“我更担心你那条胳膊。”

    敲门声打断了我们的谈话,还没等我抗议,迪基就把门打开了。丹尼尔的男仆送来了之前说好的熨烫妥帖的衣服。看出我犹豫不决,迪基就收下了衣服,让男仆退下,并把衣服放在床上摆好。

    “刚才,我们谈到了哪里?”他说,“啊,讲到了那条胳膊。”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到我袖口上的血液已然凝成一块。他直接把我的袖口拽起来,露出几条丑陋的划伤,伤口里还有破溃的血肉。这伤口看上去曾经结痂,但是我使劲时肯定又撑开了。

    他一个个地弄弯我僵硬的手指,然后从医药袋里掏出一个小棕瓶和一些绷带,清理了伤口,涂上碘酒。

    “这都是刀伤,塞巴斯蒂安,”他的语气中充满了关切,原有的快乐一扫而光,“是新伤口,似乎当时你在举臂保护自己,像这样……”

    他从医疗袋里取出玻璃滴管来模拟当时的场景——他把前臂举到脸的前面,用滴管猛地砍向前臂。这场景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能想起昨晚的事情吗?”他紧紧箍住了我的胳膊,箍得那样紧,让我疼得直吸气,“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吗?”

    我使劲回想那些失忆的时刻。醒来之后,我原本以为一切都从记忆中抹去了,现在我觉得并非如此。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记忆就在那里,只是触碰不到。这些记忆有重量、有形状,如黑暗的房间中被覆盖的家具一般,我只是错置了光线才无法看清它们。

    我叹了一口气,摇摇头。

    “什么事情都想不起来了,”我说,“但今天早晨我看见一个……”

    “女人被谋杀了。”医生打断了我,“是的,丹尼尔告诉我了。”

    他说的每个字里都充满了怀疑,但在给绷带打结时他并没有反对我。

    “无论如何,你都需要立即报警,”他说,“凶手正要置你于险境。”

    他把医疗袋从床上提起来,笨拙地摇了摇我的手。

    “策略性撤退,我的孩子,那正是你需要的。”他说,“和马厮总管说一下,让他安排马车送你到镇上,你可以在那里报警。你最好格外警觉小心,这个周末有二十个人在布莱克希思过夜,今晚还会有三十多个人抵达,来参加今晚的舞会。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有嫌疑,你要是惹恼了他们……哦……”他摇摇头,“小心些,这就是我的建议。”

    迪基医生出了门,我慌忙从餐边柜里取出钥匙,在他身后锁上门,我的手抖得厉害,对了好几次才对准锁孔。

    一个小时之前,我以为自己不过是凶手的玩物,虽饱受折磨,却没有安全之虞。周围都是人,我感觉很安全,坚持从林中找回安娜的尸首,还催促人们去找凶手。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有人试图要杀我,我无意久留此处等他再次动手。虽说死者没法盼着生者来还债,可不管欠了安娜什么,我将来一定会补偿。要是在客厅里见到好心人,我一定会听从迪基的建议乘马车回镇上。

    我该回家了。

    * * *

    (1)扁行李箱(ster trunk),指可以放在船舱床位下面的大行李箱。

    第四章

    水溢出了浴缸,我迅速洗掉身上的土和树叶。在揉搓得发红的皮肤上,我仔细寻找,看有没有胎记或是伤疤,希望找些痕迹来触发记忆。二十分钟后,我就要下楼了,可我对安娜仍然一无所知,比冲上布莱克希思的台阶时好不了多少。我努力从大脑中召唤记忆,仿佛在撞击意识的砖墙,只得到了挫败的回声,原以为我可以帮着找到安娜,可现在我的无知足以令全部努力功亏一篑。

    洗浴完毕,整缸洗澡水像我的心情一样幽黑。我意志消沉,用毛巾擦干身体,看了看仆人留下的熨好的衣服。在我看来,他帮我选的衣服真是一本正经,瞥了一眼衣橱里的换洗衣服后,我登时明白了他的进退两难。贝尔的衣服实在没法说,几套一模一样的西装、两件无尾礼服、猎装、一打衬衫和几件马甲。都是灰黑色系的衣服,千篇一律的制服,仿佛是配合衣服主人隐姓埋名。这样一个人居然能挑起别人来动武,真是古怪至极。

    我迅速穿好衣服,但是心仍然无法平静。我深呼吸加以调整,这才不情不愿地向门口挪动。我的手无意识地伸向床头柜,似乎要抓些什么放到口袋里,仿佛是种本能,但什么也没有抓到,停在半空。我想要拿起的东西已不在原位,也想不起来具体是什么。这肯定是贝尔的老习惯,先前生活的阴影依然笼罩着我。这种影响如此强烈,我两手空空甚觉怪。不幸的是,那个讨厌的指南针——我从林子里带出来的唯一的东西,现在却怎么也找不到了。我的好心人——迪基医生口中的丹尼尔·柯勒律治,肯定拿走了它。

    我一踏入走廊,便焦虑不安起来。

    我脑海中只剩下早上的记忆,可连这些都快记不清了。

    一个路过的仆人将我引到客厅,原来客厅就在餐厅的里侧,从今早我进来的大理石门厅可以进入餐厅。这个房间不太讨人喜欢,暗色的木头、猩红色的帷幔,给人的感觉像是待在一个超大的棺材里面,煤火向空气中吐出油烟。客厅里已有十几个人,虽然桌子上已经摆好了冷盘,但大多数客人还坐在皮质扶手椅中,或是站在花窗旁悲伤地望着坏天气。一个围裙上沾有果酱污渍的女仆在客人之间穿梭,尽量不引起注意。她费力地端着一个巨大的银白色托盘来收集脏碟子和空玻璃杯。一个穿着绿色粗花呢猎装的胖子,正在客厅角落的钢琴前装模作样地弹着一首下流的曲子,他弹得如此拙劣,真令人生厌。尽管他极力纠正弹错的地方,可实际上没人注意到他的演奏。

    快到中午了,可到处都找不到丹尼尔,我只好给自己找点事干。我细细观察着酒柜里各种各样的酒瓶,不知道它们叫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哪个。最后,我给自己倒了点棕色的酒,然后转身去观察这些客人,希望某个记忆的火花能让我认出谁来。如果划伤我胳膊的人身在其中,看到我还这么健康强壮,他肯定会气急败坏。那坏蛋要是想在这里曝光,我才不会帮他保守秘密,当然我还得想办法从这里找出他来。几乎在场的每个男士都身着粗呢猎装,粗声粗气、满脸横肉,一副恃强凌弱的气,而女士们都穿着颜色素淡的裙子、亚麻衬衫和开衫毛衣。丈夫们喧闹吵嚷,她们则低声交谈,不时地斜眼看我。我觉得自己仿佛是一只珍稀的鸟儿,被人窥视。这虽令人不安,却也可以理解。丹尼尔和他们打听事情时,很可能会暴露我的情况。我现在已然成为娱乐的一部分,无论我喜欢与否。

    我一边浅饮慢酌,一边偷听旁人的谈话,感觉像是把头扎进了玫瑰丛。一半的人在抱怨另一半的人,他们不喜欢这个住处,不喜欢这里的食物,他们抱怨佣人太傲慢,庄园过于偏僻,根本没法自己开车上山来(天知道他们是怎么找到这鬼地方的)。他们更愤怒的是没有得到哈德卡斯尔勋爵夫人的迎接,昨晚大多数客人已经抵达布莱克希思,可勋爵夫人尚未露面,他们将夫人的怠慢当成了侮辱。

    “麻烦让一下,泰德。”女仆想从一位男士身旁挤过。这位先生五十多岁,身材壮硕,脸庞晒得黝黑,红色的头发,发量稀疏。他厚实的身材撑起了猎装,略微发福,蓝色的眼睛炯炯有,让面孔熠熠生光。

    “泰德?”他生气地说,抓住了她的手腕,力量之大让她畏缩,“露西,你觉得自己到底在和谁讲话?你得喊斯坦文先生,我再也不是待在下面,和你们这些贱仆为伍的人了!”

    她惊呆了,一边点头,一边看向我们求助。没有人出面,钢琴声也停了下来。我意识到,他们全都害怕这个男人。可耻的是,我也没有好多少。我立在原处一动不动,低眉顺眼地用余光瞥着这一幕,只希望他的粗野不会撒到我身上。

    “放开她,泰德。”丹尼尔·柯勒律治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他的声音坚定而冰冷,在房间里回响着。

    斯坦文用鼻孔出气,斜着眼睛盯着丹尼尔。他根本不是丹尼尔的对手。他矮胖结实,言语恶毒。而丹尼尔站在那里自有一种气度,他手插着口袋,头微微斜着,却让斯坦文停了下来。丹尼尔仿佛在等着火车驶来,而斯坦文则担心被这火车撞上。

    一座钟鼓起勇气,嘀嗒作响。

    斯坦文低声骂着,放开女仆,往外走的时候将丹尼尔挤到一旁,没有人听见斯坦文在嘟囔些什么。

    房间里又恢复了生机,琴声又响起,英勇的钟继续走着,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

    丹尼尔的眼一个个地扫过我们。

    我无法面对他的审视,就将目光转向窗上自己的倒影。我脸上满是厌憎,厌恶自己性格中数之不尽的弱点。无论是面对早上的林中谋杀,还是此刻的冲突,我都如此懦弱。一次次路见不平,我都不敢出手,没有勇气去干涉。

    丹尼尔走近了,如镜中的鬼魅。

    “贝尔,”他轻声唤我,手搭在我肩上,“你有时间吗?”

    我羞愧地弓着腰,随他走进隔壁的书房,如芒在背。书房里更暗了,玻璃花窗上覆盖着未加修剪的常春藤,窗外透进来的一缕缕光线,仿佛都被吸进了深色的油画里。从写字台那里可以看到草坪,桌面看上去刚被清理过,上面有支水笔,墨漏到一块吸墨纸上,旁边是把裁纸刀。不难想象,那诸多邀请函正是在这样压抑的气氛中写成的。

    对面出房间的门旁角落,有位穿粗花呢猎装的年轻人,他满脸困惑地瞅着留声机的话筒,似乎正在琢磨为何旋转着的唱片无法发声。

    “他在剑桥待了一个学期,就觉得自己是伊桑巴德·金德姆·布鲁内尔(1)了。”丹尼尔的话使年轻人从困惑中抬起头来。他不过二十四岁的样子,深色头发,面部宽阔平整,五官仿佛被贴在玻璃上挤平一样。看见我,他开心地笑了,隐隐透着孩子气。

    “贝尔,你这个傻瓜,原来你在这里。”他一边握着我的手,一边拍拍我的背,仿佛正撞见我在干什么荒唐事。

    他期待地看着我的脸,可我认不出他来,他绿色的眼睛眯缝起来。

    “真的吗,你什么也记不得啦?”他迅速扫了一眼丹尼尔,“你这个家伙!我们去喝点酒,一醉方休。”

    “消息在布莱克希思传得可真快。”我说。

    “无聊呗,传得就快。”他说,“我叫迈克尔·哈德卡斯尔。我们可是老朋友了,但我看咱们现在要算新相识啦。”

    他的话中并未流露一丝失望,实际上他似乎还觉得怪好玩的。即便是素不相识,迈克尔·哈德卡斯尔也很容易被逗乐。

    “迈克尔昨晚就坐在你旁边。”丹尼尔说道,继迈克尔之后又去检查了留声机,“想想吧,也许就因为他坐你旁边,你才出门撞了头。”

    “看哪,贝尔,我们还总觉得丹尼尔永远不会开玩笑呢。”迈克尔调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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