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男又在我的右脸儿上,重重地飞来一掌。啪的一声,是那样的清脆,在入夜的街头上传得很远,我看到马路对面路灯下乘凉的几个老人正抬头向我们张望。
不知道为什么,被雅男煽过两个耳光后的瞬间,我一下子有股说不出来的轻松和解脱。我直挺挺地站在那里,没有任何的反驳.我永远都不要见到你!卢梭,死吧你!
雅男一自一句的说完,转身就跑掉了。
我担心雅男想不开出事儿,就骑着自行车远远地跟着她,一直到她家。等雅男进屋后,我站在门外,我听见屋里面传来了摔东西的声音。一阵风暴过后,终于从门缝儿里传来了雅男那令我撕心裂肺的哭声。
那个晚上,我蹲在雅男家的门外,象条狗一样,一直到天亮,当我听到雅男起来在客厅里走动的声音后,才起身悄然离去。
当天下午,雅男就登上北去的列车,走了。没有留下片语衹言。
后来,我给她写过几十封信,都被原封退回。打去无数次电话,也都说人不在。暑假,我以为她会回来,我没有回老家,而是曰曰夜夜守在她家的门口,但是,整整一个假期,我都没有看见她的身影,彷佛她从空气中消失了一样。
我实在忍耐不住,开学后的第一个周末,我就和辅导员请假,坐火车来到北京的校园找雅男。雅男的系主任跟我说,暑假前两个月,雅男就办理了退学手续,去了美国。
从北京回来后,我就象变了一个人。几天可以不和任何人讲一句话。脸上的胡须越来越重,辅导员几次暗示我刮掉,我都没有做。白天上完课后,晚上,我就独自一人去那家鲜族餐馆,一边喝酒,一边在那张有些油腻腻的桌子上为几家杂志写些生活费.虽然当时我不知道自己都写了些什么,但是,我告诉自己要活下去,一定要活到重新见到雅男的那一天。
不知道有多少个夜晚,醉酒后的我,怎怎孽地来到雅男家的楼下,望着那和我的心一样,漆黑得没有一点光亮的窗户,默默地呼喊着雅男的名字。
终于有一天我彻底绝望了。
那是我从北京回来的第二个月,我又收到了一封从美国发出的信。信封上我的名字是打印的。我打开,里面衹有一张照片。照片上,穿着婚纱手捧鲜花的雅男,看上去有些微微发胖,一个穿着燕尾服看上去四五十岁微微秃顶的西方男人,正搂着她那我曾经搂过的腰身。
那天晚上,我回到宿舍,把留了几个月的胡子刮掉,换了身新衣服,就去了那家鲜族餐馆.等我空腹喝完十几瓶啤酒后,把写好的遗书和雅男的照片放进了上一口袋里,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走到餐馆柜台前结账.我和老板娘说:谢谢你了。今天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来。
我在老板娘诧异的目光中走出了餐馆.回到校园后,我来到早已经熄灯的图书馆后面,在那片曾经和雅男相拥坐过的草坪上,我先跪下来,朝着老家西北方,给我的老爹老娘连磕了三个响头,然后,又举目向天,在心中喊了几声苏怡的名字,便安安静静地躺下。我从口袋里掏出刮脸刀片,在我的左手腕上,用力划了进去。
衹有一点点的疼痛,伴着一丝冰凉。但随后不久,我就感觉到流血的刀口开始痒,有小虫在爬动。我知道那是草丛中的蚂蚁们闻到了我的血气。
我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我在等待我的灵魂最后离开我这肮脏肉身时刻的到来。
周围是那样地安静,衹有阵阵的蝉鸣和远处江面上隐约传来的汽笛声。一轮弯月,高挂在清冷的夜空。有一颗流星,拖着长长的光亮,在我的头顶滑过.我感觉到了自己终于要解脱了,我露出了雅男走后的第一次笑容。
但是,我没有死成。
一个星期后,从医院出来,我买了一些礼物,又来到了那家鲜族餐馆.我要谢谢那位没有让我如愿以偿的老板娘。
老板娘说:你呀,命真大。那天,我感觉你就有些不对劲儿。你出了门后,我一直跟着你后面,可等你进了你们校门就不见了。我和你的同学找了你大半夜。
等我们发现你时,你已经奄奄一息。其实吧,也不是我救了你,是老天不让你死。
当时,用手电筒一照,我看到你那条胳膊上密密麻麻地一层蚂蚁,要不是它们这些小东西,我估摸着你的血早就流干了。
老板娘最后说:小伙子,我看你人挺不错的,以后可别再干傻事儿。有啥想不开的,就和以前一样,来这儿坐坐,喝几盃酒,回去好好睡一觉就什么全忘了。
是啊,好好睡一觉,就什么都全忘了。我多么希望真的这样。
爱也爱过,痛也痛过,苦也苦过,死也死过.刚刚二十岁出头的的我,就已看破红尘.毕业分配到北京一家通讯社后,我很快就策马挺枪,又一头冲进了女人堆儿。
不为爱,也没有爱,衹为那床上的鸟鸣莺啼,虎啸龙吟。
八十年代中期那会儿,当记者的,还比较吃香,不象现在,跟苍蝇似的,嗡嗡的,走那儿那儿烦。
名校毕业,科班出身,二十岁刚刚出头的我,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