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绯古的手中,拿着一杯威士忌,褐色的体包裹着晶莹剔透的冰块。龙腾小说网 ltxs520.com
他看着杯子,不语。
但我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带我去,并不是害怕什么暗算- -李绯古的身手不在我之下。
其实从一开始,他就判定洪少柔可能会对我有兴趣。
李绯古就像是一个明的商人,不动声色地将想要抛售的商品摆在架子上展览,毫不着急,只等人来询问。
而我,就是那件商品。
我继续吃着排骨。
排骨排骨,骨相连,用琼瑶***话来说,那就是“这个残忍的小东西”。
吃了差不多小半盘时,李绯古再度开口:“不欢,我想让你待在洪少柔的身边,帮我调查幕后的黑手。”
我不住筷子,反正例绯古是会继续说的。
“最近,一直有股看不见的力量在控制着一切,它进行得很缓慢,但我清楚,它的目的是想将我们清义帮全体毁灭。但我却始终查不出究竟是谁在主导这一切,唯一的线索,就是洪少柔,他和那股力量,有着牵扯不掉的关系。我不能看着清义帮处于危险之中而无动于衷,不欢,你也是一样的。”
“不欢,我并没有要把你给任何人,我不会这么做。当度过这个难关后,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会把你要回来。”
“不欢,你要相信我,就像过去十四年内你所做的那样。”
要到这时,我才停下了筷子。
擦拭去嘴角的酱汁 - - 我一向都是用最美的一面面对李绯古,这次也是一样。
我看着他,轻声道:“我去。”
闻言,李绯古并没有欣喜,他只是看着我,静静地,看着我,像是很有多的话想要说,但是,却无从说起。
最后的最后,他伸手,揽起我的后脑勺,在我的额前轻轻一吻。
“不欢,如果我有能力保护你......我一定会爱上你。”
我不懂他的话。
我从他的手中退出,重新低头吃我的排骨。
只有食物,才是最真实的。
它不会骗你,咸了就是咸了,淡了就是淡了,吃了就会饱,没吃就要饿,它从不会欺骗我。
边吃,我边继续着刚才未说完的话:“我答应去帮你找出那个幕后黑手,但从此之后,我和你的那个约定,就这么结束了。”
李绯古没有出声,厨房中只余下冰块在酒杯中磕碰的响声。
我明白他懂我的意思,但还是把意思说得更清楚,其实更像是对自己的解释:“从此之后
,我不再是你的人,你的命令,对我来说,不再有任何意义,从今之后,我是自由的了。
”
直到我吃完了那盘香味俱全的糖醋排骨,李绯古也没有再发言。
可是我并不需要他的保证,因为向来囚禁住我的,只是我自己。
那个在冰冷的阁楼夜晚为我送来的温暖的小男孩,其实只是我的幻想。
只是,我希望有那么一个人,能够温柔地对待我,全心全意地爱我,
而李绯古和那个人很像,所以我就将想象的外衣套在了他的身上。
其实我知道,只是不愿承认。
可是现在,再也欺瞒不了自己了。
因为李绯古不再让我幻想,他用他的温柔将我给冻醒。
我应该离开他,继续往前走了。
其实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李绯古没有对不起我,他从没有说过会爱我,从没有对我做过
什么承诺。
我不怪他。
碧姨说过,我还没能了解自己需要什么,但没关系,因为上天会给你指引。
就像是现在,它通过李绯古的口让我去完成另一件事。
这是我的责任,我应该去。
就算是为了报答清义帮十四年来给我吃的恩情,就算是为了保护碧姨,我也应该去的。
碧姨支持我的决定,她一向不喜欢我迷恋李绯古。
她也不担心我的安全。
按照她的话说,就算是金刚,异型外加侏罗纪公园中的霸王龙一同出现攻击我,我估计都
能反过来把它们给烤了吃了。
我觉得这不是事实。
因为异型的并不好吃- - 我何不欢还是挺挑嘴的。
碧姨赞成我去洪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洪少柔有钱,我吃不穷他。
自从下了决定后,太阳就像是那和星星偷情却被月亮捉 奸追着打的奸 夫一般,提着裤子
飞速跑路。
转眼,就到了约定的时间,我在李家吃了最后一顿,提着行李,上了洪少柔派来接我的
车。
那天,李绯古并没有出面送我,但我发现,他在二楼书房的窗帘后看我。
虽然隔得远,藏得深,可那毕竟是我心心念念了十四年的身影,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和当年只有碧姨接我来李家一样,今天送我离开的,也只有碧姨。
她的送别礼物,是一块板砖。
一块纯金的板砖。
一块纯金的镶钻的板砖。
一块纯金的镶钻的二十厘米长,十厘米宽的板砖。
这是多么实用的礼物- - 腥风血雨时期可以当杀人武器,和风细雨时期可以卖出去筹集路费
。
实在是居家旅行,馈赠亲友,杀 人 灭 口,必备良物。
话说当我在江湖上比较嚣张的那段时期,出席各个宴会时,别的女人佩戴华贵珠宝,争相
竞艳,斗得头破血流,簪环散乱之际,我携一黄金镶钻板砖出现,不费一兵一卒便能吸引
众人目光。
真是非常地拉轰。
曾有一度,我的外号就叫金板砖。
当然,那都是后话了。
此刻,我这王昭君就要出塞。
碧姨问:“还有什么话想要说吗?”
我最后看了那橦我住了十多年的别墅一眼,轻声道:“我把李李吉忘在阁楼里三天了。”
碧姨:“......”
抬起手,对着李绯古做了个再见的姿势。
走也要走得漂亮是不。
跨进车里,车门:咚“一声关上,从此,我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
洪少柔家在半山的别墅中,车开过一连串的独立别墅小楼后,最终在一处没什么出众之处
的别墅前停下。
要说,这别墅唯一的特点,就是位于中心位置,被其余别墅包围着。
我觉得纳闷,江湖传言,洪家不是一般的有钱,虽然这里的别墅价格不菲,但在我心目中
,他住的,再怎么也应该是最大最豪华最牛逼最装b的一橦,可现在看来,却不是这么回
事。
难道真的像李绯古所言,江湖传言都是以讹传讹?
我开始为自己今后是否能尽情吃而感到担忧。
可后来才知道,这一片山的别墅都是洪少柔的,他买了下来,分给亲信与保镖居住。
毕竟是富可敌国的商人,眼红的人海了去了,将他绑架成功后勒索的钱可是足够尽情挥霍
几辈子的,诱惑实在是太大。
打个比方, 洪少就像是一盘香喷喷亮晶晶色艳味浓一筷子下去就能戳出油的红烧,谁不想来尝尝。
之所以至今没有出现一次意外,皆因他的这一做法。
你想啊,劫匪要穿过多少保镖的别墅才能到达他家。
就算到了,估计也是饿得前贴后背,身上大洞小洞不断了。
这一招,实在是高。
他家全是中式古典装修,一整套的黄梨木古董家具,还有架子上那些有年代的珍贵古董花瓶字画书籍。
仔细一看,全是真货。
其中更有世所罕见的珍品。
我现在总算是了解他为何对烟杆上的那块翡翠毫不在意- - 因为他家里还有这么多与翡翠同等价值的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