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怪她不客气。那个叫清雅的美女,表面上礼仪做足,暗里却十足做的是侮辱人人格的事,这就别怪沈雅挤兑她了。
“哎···琰儿刚才又是被马踢,又是被小郡主挥鞭子,也不知道伤的重不重,找个大夫瞧瞧吧,少说也得百十来两银子吧,又要治身体上的伤·又要治心理上的病,这二十两银子,可怎么够呢?”沈雅自语自语说完,脸上摆出一副非常矛盾纠结,非常愁苦的模样,不了解实情的人,还真以为小郡主怎么欺负沈琰了呢。
沈琰在一旁听得汗流浃背,却也死死咬住唇,硬是没出声拆穿阿姐的谎言。李木则完全惊呆了,根本没想到沈雅的瞎掰能力这么强。沈母则在一旁唉声叹气,谁也不知道她唉的,叹的是什么。
“你,你胡说!我明明没有撞到他,他怎么可能受伤??”雅显然没料到自己会遇上沈雅这号人,更加没想到眼前的这个女子竟然睁着眼睛说瞎说,说谎说的眼睛脸不红气不喘,当即气的小脸通红,恨恨地瞪着沈雅,一副恨不得把她吃了的模样。
“我没有胡说啊,不然你上前来摸摸,看看我弟弟有没有受伤。”沈雅无辜地耸耸肩,然后手指了指沈琰,闲闲道。
“你——”雅说不过沈雅,更不可能会真上前摸沈琰。男女授受不清就算刁蛮如她,也是知道的,自然不可能在街上与陌生男子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哪怕隔着衣服摸一下也不行。
当下,雅气白了脸。
清雅脸上维持着笑容,不过马上就要挂不住了,一张精致的小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最后逼不得已,从牙齿里挤出一句:“兰儿,再,给那姑娘拿三十两银子。
那叫兰儿的丫鬟见她们家小姐被敲诈,本想跟那群刁民理论两句,不想刚要开口,就被小姐一瞪,顿时气势减了下去。
她们端侯府在大周朝向来是最谨守礼仪的,要是在大街上与一群刁民闹起来,被京城的人知道,坏了端府的名声不说,小姐更是会被京城那些贵族小姐少爷耻笑,她也会被老夫人,夫人责罚。
这理论的事,万万不可做!
兰儿想到这,不禁一阵后怕,赶紧从钱袋子里另拿出三十两,像烫手山芋似飞快地甩到沈雅手里。
沈雅厚颜无耻地接过银子,朝那清雅小姐和小郡主展颜一笑,道了声:“谢谢。”就带着还在石化中的沈琰,李木和沈母离开了。
没想到这银子讹的这么顺利,这倒是出乎沈雅的意料。虽然她当时见那个叫清雅的女子如此注重礼仪,已经猜到这些大户人家,可能最怕的就是遇到她们这样一穷二白,什么都豁出去的平民百姓。主要是与平民较真,丢不起这个人。本来沈雅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一下就成了。
想起临走前,想起那个叫清雅的女子脸色跟个调色盘似的,沈雅就觉得一阵开心,果然让讨厌的人吃瘪是一件让人身心愉快的事。
街头插曲,很快就被沈雅一家淡忘了。刚到京城,大家都很忙,没时间记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倒是沈母一开始的时候还念叨了几天,说沈雅这么捉弄了官家小姐,他们会不会派人来捉了她去。不过等了七八天都没动静,沈母也就渐渐消了这个念头,一门心思扑到即将参加科举的沈琰身上。
沈雅原本以为,这件事过后,再遇到那个叫清雅女子的可能性不大。毕竟那些所谓的豪门望族,应该还至于天天到这大街上转悠,也不会无聊到为了五十两银子与一介平民计较。倒是那小郡主回来找他们报仇的可能性大点,所以沈雅回去后就嘱咐沈琰,李木最近尽量少出门,别被这刁蛮郡主给碰上了。等过一阵子,小姑娘气消了,也就自然把这事儿给忘了。毕竟还是个被宠坏了的孩子,没那么多心眼。
不过沈雅显然低估了老天爷爱捉弄人的心思。没有料到。不久的将来,两人会以那样的方式,再次见面。
闹了一场,平白得了五十两银子,沈雅还是很高兴的,给了沈琰李木各三两银子,让他们去贡院的路上碰到要买的东西就买,别不舍得。李木一开始不肯收,被沈雅硬逼着收下了,说这银子反正也是平白得的,花了也就花了,无所谓。
果然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人越不懂得珍惜。在街上兜了一圈,看着钱袋里所剩无几的银两,沈雅深深地觉得这句话说得实在太对了。
东西买的差不多了,沈雅找了几个伙计,让他们按照她写的地址,把东西全搬了过去。她则与沈母回客栈收拾了一下,顺便将那药方写好贴身放好,结了她与沈母住的那间厢房的账,便往坊间方向走
临走前,留了一张字条给沈琰和李木,让他们安心住在客栈,得了空可以按照便条上的地址来找她和娘。
沈雅和沈母一路背着包袱便往老妇人家的房子去了,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老远就看到坊间老妇人站在门外,遥遥望着那条进来的路。见到沈雅她们终于来了,很是高兴地朝她们走过来,握着沈母的手道:“可算来了,你们买的东西都到了,伙计们都在院子里等着,快去看看吧。”
沈雅来之前提醒过伙计,她们没来,千万别走,因为待会还得搬东西。以至于现在院子里浩浩荡荡站了一堆人,怪不得老妇人看到沈雅他们过来这么欣喜若狂,感情是自己家突然来了这么一群人,不习惯。
因为房子一共三间,沈雅的想法是两间卧房,一件布置成厅房,平日里用来吃饭,接待客人什么的。虽然她们到了京城,也没什么客人会来,不过还是备着好,以防万一。
虽然院子里有石凳石椅,不过院子毕竟是露天的,一到下雨天就不行了,所以还是得布置出一个厅房。好在院子旁边还有一间小屋,里面灶台什么的都是现成的,不用沈雅花功夫砌出个灶台来烧饭。
京城的东西都比较贵,沈雅将将连带从那位富贵人家的小姐身上讹来的银两,也只够她买一个卧房里的东西,还都是买的最便宜的货,沈琰屋里只买了一张床被褥,其他的什么也没买。没办法,钱全花完了。厅房里还什么都没有呢。
现在身上统共还有二两碎银,沈琰那里她已经将住客栈的银两给他了,所以不用担心。
一转眼,她和母亲马上也要变成身无分文的贫民了。二两银子,在京城能活几天呢?沈雅有些担忧地想。看来,这卖人参的计划,得加紧提上日程了,不然马上她和母亲就得喝西北风去。
正文 第六十四章 李木失踪
屋子收拾的差不多了,沈雅和沈母今晚便可以住进去。
吃过晚饭,沈雅带着那张已经写好的药方到前院去找老妇人,沈母则继续留在屋子里收拾一些琐碎的事情。
那药方在沈雅替那老妇人的女儿诊断时,就已经在心里形成了。
事实上,这道药方不过是让老妇人与她女儿安心罢了,要想治那女子的顽疾,可不是一两副简单的药就能治好的。
另一副药方沈雅没打算拿出来给老妇人,因为那药方上的几味药材,沈雅恐老妇人是买不到的,就算是能买的到,她可能也没钱没得起,因为那副药里,需要人参与丹沙这两味极其重要的药。
老妇人女儿的这病,已经拖得太久,普通药基本没效,须得用人参,||乳|香,丹沙等分为末,加乌梅肉和成丸子,每日服用才能见效。先不说这丹沙这个朝代有没有人识得,就算是有人识得,并且把它当一味药来卖,老妇人能买的起人参和丹沙这样珍贵的药材?
所以少不得还得沈雅自己来。她心知老妇人知道这事儿,只是徒添烦恼罢了,便打算自己悄悄制了药,找一个借口给她女儿每日服下。
老妇人对沈雅给她的药方,真是千恩万谢,欢喜异常。最后把沈雅给的另外四两银子给退回来了,死命不肯收。沈雅推脱了好几次,也扭不过她,也只好罢了。就当是对方付了她的药丸费吧,虽然她制作的这药丸价钱远不止这些…
给了药方·沈雅又去那女子的屋里略坐了会儿,陪她聊了会天,顺便开导开导她,要是能帮她解开心结当然是最好的,不过她心知这是漫长的过程,还需得慢慢来。
与那女子聊天的过程中,沈雅也大致对这户人家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户人家祖上姓沈,女子叫沈珠玉,祖上曾是做布匹生意的·后来由于经营不善,加上沈老爷又死的早,渐渐也就没落了。她的外祖母家曾是京城有名的绣庄,世世代代以刺绣为生,那雕绣,正是她外祖母传给她的。可惜那雕绣只传女,她们家又人丁单薄,到了她母亲那一代,雕绣也就逐渐没落了。
沈雅听完女子的讲述,不禁一阵唏嘘。怪不得女子家有这么大一所宅院·却只有她和母亲二人,还过得甚是艰难,原来这其中还有这一番光景。她估摸着那女子的夫家敢这么随随便便将她休弃,可能也跟她家里日渐没落有关。
好在那女子也是个坚强的,不然家里连番糟了这么些变故,要是稍微有个想不开,很可能就轻生了。被夫家休弃,在这个年代,是一件极其丢脸,遭人闲话的事情。
沈雅与聊了好一会儿·女子被她风趣的语言逗得直笑,脸上也没有了今早郁郁寡欢的情,渐渐地开明起来。这是一个好兆头·沈雅离开前,心想。
回了自个院子,沈母已经将东西都打点好了,正点着灯,在灯下做刺绣,进沈雅进来,朝她微微一笑道:“回来了,老姐姐的女儿好些了么?”
沈雅笑呵呵地走上前去·在簇新的床褥上坐下来·脱了身上的衣服,只着了一身里衣·滚进被子里,一手支颔·对一旁的母亲道:“嗯,心情大抵是好些了,等明儿我做些丸药给她服了,会慢慢好起来的。”
沈母闻言,放心地点点头道:“这样最好。”
隔日一大早起来,沈雅便上街,买了些乌梅肉回来,然后便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制作药丸。雪球在一旁帮忙看着。小家伙的鼻子很灵,若是沈雅剂量放的稍微有些偏差,小家伙也会不满地哼哼,哪怕这剂量不会对人体有什么伤害。本着尽量对病人负责的态度,沈雅一遍一遍,尝试了好多次,才将将做了四十粒药丸,足足浪费了她半只人参。好在雪球袋子里人参多的是,这一支,又是极其普通的一支,浪费也就浪费吧。只是那丹沙,毕竟数量有限,沈雅得紧着点用。虽然她后来又去那山谷里挖了不少回来,不过到底这丹沙需要用的地方多,不能浪费了。
做了一上午才终于做好这些,沈雅伸了个懒腰,便抱着雪球,打开房门出去,见沈母早就做好了午饭,在院子里等她吃饭了。
“娘···”沈雅高兴地朝她换了一声,雪球早就兴奋地蹦到沈母身旁,打算要开吃了。小家伙陪了自己一上午,估计饿坏了。
“快来吃饭吧。”沈母乐呵呵地招呼沈雅,然后在石桌上摆好碗筷,雪球那一份早准备好了,小家伙跳上石桌,就对着它的盘子开始猛
才刚吃到一半,就见老妇人带着沈琰急急忙忙进了院子。老妇人大抵从没见过像雪理样的动物,呆了一呆,然后醒过对沈雅母女道:“这位公子说是来找你们的,我就把他带过来了。”
沈琰一进院子,就满脸焦急地对沈雅和沈母道:“娘,阿姐,不好了,李木,李木他不见了!!”
沈雅才刚下筷子,见沈琰来,以为他是来看她们二人的,所以老悠哉地继续吃她的饭,却不想,他一来,就带了这么一个劲爆的消息。
“琰儿,你说什么?李木不见了?”沈母这次反应比较快,沈琰才说完,她就立刻从石凳上站起来,一脸紧张地问道。
沈琰凝重地点点头。
沈雅好不容易从呆滞中回过,也从椅子上站起来,艰难地问道:“他什么时候不见的?会不会出去办事了,可能待会就回来了也不一定?”虽然以沈雅对沈琰的了解,确定他不会说没有任何根据的话,可她还是有些不死心。
李木怎么会不见的?
“昨日我与他前去贡院,因人太多,不小心我与他走散了,原以为他会自己回来,可是,我一直等到今日晌午,也没见他的影子。”沈琰眉头紧皱道。
沈雅听沈琰这么说,心里大有了个大概,她冷静下来,细细分析沈琰说的话。突然,她像是想起什么,连忙朝沈琰问道:“那他的行李呢,他的行李若在的话,应该会回来。除非,他遇到了什么···不测…”这是沈雅最不愿意见到的,她倒是宁愿李木自己突然离开,也不希望他出什么事情。可是,京城这么大,里面龙蛇混杂,别真个就碰到个歹人,那可真就糟了。可是李木一没财,二也不是女人,也没什么色可劫,会有歹人看上他这么个穷小子么?
还是他在与沈琰走散的路上,与什么人起了争执,那人一气之下,就把给灭口了???沈雅胡思乱想了一通,不但没想出什么头绪,反而把自己弄得经兮兮,又忧又怕的。
“这我倒没注意,我俩的行李是放一处的,若是行李不见,我应该能察觉。”沈琰细细地想了想道。
“走,咱们去客栈看看。”沈雅觉得与其自己在这边胡思乱想,不如去客栈看看,行李在的话,兴许李木很快就回来了。她觉得,李木应该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平白让她们担心的。肯定是出了什么事,若是李木还不回,那就只能报官了。
“那咱们赶紧去吧。”沈母一听李木丢了,比沈雅还紧张,自己看上的快婿突然不见,她能不担心嘛?
于是,沈雅抱上雪球,将它放进包包里,和老妇人打了声招呼,便与沈琰沈母一齐往客栈方向赶去。
一进云来客栈,沈雅就逮了客栈大厅的伙计和小二,问问他们有没有看到前几日来这里与眼前这位公子一起住客栈的书生。客栈的小二们都是大忙人,招呼客人还来不及,又怎么会注意这些,只是一脸茫然地摇头。
沈雅见此,叹了口气,正要上楼去看看,却突然走来一个书生,先朝她们拱了拱手,然后对沈琰道:“沈琰兄,今早听人说李木兄不见了,可是晚生刚才吃饭的时候,看见李木兄从外面匆匆走进来上了楼,你莫不是弄错了?”
那书生说完,就有些怪地看着沈琰,希望他能给自己解释解释,却不想沈琰听完,转身就朝楼道口跑,压根连理会都没理会那书生。生生将那书生晾在了楼道旁。
看着那书生有些青的脸色,沈雅有些不好意思地上前道了声歉,说她弟弟也是太着急李木了,才会忽略了他,这才让那书生脸色略微好看了些。然后又是朝她拱拱手,一甩袖子就离开了。
见那书生摆着臭脸离开,沈雅讪讪地摸了摸鼻子,这才转身与沈母一起上了楼。
推开房门,原本她以为会看到沈琰李木一起坐着,却不想,房间里空荡荡地只坐了琰儿一个人。只见他一脸俊脸紧绷着,嘴唇也抿得死死的,眉头更是皱的能夹死一只苍蝇。而双眼则盯着手里的一张瞧。
旁边,哪里有李木的半分影子。
沈雅走上前去,拿起他手里的张条一看,上面赫然写了几个大字:吾有事先走,勿念。落款是李木。
放下手里的字条,沈雅心里沉沉地沿着桌边坐下,李木的这几个大字,到底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他有事先走了,他不考科举了,先走?走去哪,回6家村?应该不会,李木不是这等随便开玩笑的人,连科举都没参加就回去,不像他的风格。可是,他到底去哪了呢?
正文 第六十五 卖参
“娘,阿姐···你们说李木会去哪?”要说谁最担心李木了沈母,恐怕就是沈琰了,他和李木既是同窗,又是同村,还在一起住了这么些日子,兄弟情谊自然是有的,如今李木留了这个几个莫名其妙-的大字消失不见,他不担心都难。
她也很想知道李木这家伙去哪了??昨日下午就见他色不对劲,以为他自己会想通,却不想他还是一头撞进了死胡同。如今他留了这纸条,摆明了意思就是让他们别找他了。可是他一个人,身上又没什么银两,能去哪呢?难道真的不参加科举了?
“琰儿,李木的行李还在不在?”
沈琰一脸沉痛地坐在桌边,听沈雅问他,木然地摇了摇头。他刚进屋进就去查了行李,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的,李木的行李被他偷偷拿走了。
“兴许,你能在考场上见到他…”沈雅闻言,默然了一会儿,淡淡地说道。她觉得李木放弃科考的可能性不大。
沈琰一听沈雅这话,原本黯淡的眼,立马亮了起来。是啊,他怎么忘了,李木他要参加科举的,到时候他在考场外面守着,肯定能碰见他!沈母知道是李木自个儿离开后,唉声叹气了好一会儿,怎么也想不通李木怎么就突然走了。
房间里,一时间都有些沉默,三人都没有说话,只静坐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回到沈家院子,已经是黄昏时候了。沈雅拖着疲惫的身子·与母亲跨进自家院子,随便热了些饭将就吃了。今日,她们都没这个心情吃东西。由于不知道李木到底去了哪,又因他是自愿离开,沈雅他们也不好报官,所以只能等科举那天,看看能不能在那里找到他。
吃过晚饭,沈雅便拿着她做的药丸,去了前院·找沈珠玉和沈大娘。这四十粒药丸吃四十天,吃完后,看沈珠玉的恢复情况,若恢复好的话,就不需再吃了。只将她给沈老妇人的药方,按照上面的药抓了再吃一阵子,慢慢调养,自会好起来。
因着是另外给的药丸,沈雅编了好一通说辞,才让沈老妇人放下疑心·安安心心让沈珠玉每日服下药丸。
帮人都帮的这么窝囊的,大抵也就她一人了。从沈老妇人院子里出来,沈雅有些苦笑着想。
今日经历的事情太多,沈雅累极,一回到院子,她便随意洗漱了一番,和母亲两人早早熄了灯睡了。
日子,又匆匆过了两日。依旧没有李木的任何消息。沈雅也就绝了探听李木消息的心思,一心扑在如何才能不知鬼不觉地卖掉一支人参。这日一大早,天才刚蒙蒙亮·沈雅就起床,将自己改头换面一番,装扮成了一个极其普通的农家女模样·连沈母醒来后,都差点因为没认出是自己的女儿而大惊失色。好在沈雅及时出声,这才让沈母提到嗓子眼的心,放下来。
沈雅对沈母说了缘由,当然没有告诉沈母雪球袋子的事情,只说了在6家村的时候,采得了几支极好的人参,其中一支为治刘老的病用了·还剩下两支。她打算去当铺或者药铺卖掉其中一支·好补贴家用。
沈母也知道如今家里没什么闲钱了,便点头应允。又听沈雅说故意这么打扮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沈母想想女儿做的极是。人参毕竟不常见,还是小心点才好·别没卖掉人参,反而被京里的一些歹人盯上了,弄得家里不宁。
沈母原想陪着沈雅一起去,却被沈雅拒绝了,说两人去了,反而麻烦,她卖完人参会立刻回来,不用担心。沈母拗不过沈雅,只好罢了,只说路上一定小心,才将她一路送至小角门,看着沈雅在灰蒙蒙地天色中渐行渐远。
出了坊间,东市还没开,沈雅多拐了几条街,去了西市,好在那里已经开市。天色差不多也已经亮了,路上行人渐渐多了起来。沈雅低着脑袋在人群里穿梭,直到了一家据说是比较有名气的当铺跟前才停下来。
当铺此时已经开了,一个伙计站在铺子后面,一手撑着脑袋,半眯着眼睡觉。沈雅可能是他第一个上门客人,也或许是今日最大的客户。
她在当铺门口踌躇了一番,最后深深吸了口气,毅然往那当铺门前走去。
“小哥,醒醒。”沈雅走上前,敲了敲桌子,直将那伙计敲醒了才罢。
伙计原本天没亮就起来,心里正窝着火,如今好不容易打个盹,才眯了两下,就被人吵醒了,很是不高兴。他一脸阴郁地抬起头,朝那吵醒自己的人看去。
当铺外站着一个穿着土气的乡下丫头,看那丫头灰扑扑小脸,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让伙计很是恼火,竟然这这么个土里吧唧的丫头把自己吵醒了,要是来个有钱的客人也倒罢了,来了这么个乡巴佬,能当什么值钱的东西?伙计当下,就冷着个脸,语气不善道:“干什么?”
“我来当东西。”沈雅见那伙计脸色不善,也不甚在意,这种人遇到的多了,她也就淡定了。不然每次见到一个狗眼看人低的,还不把她给气死。她现在只想赶紧把手上这支大约五百年的血参当掉。
“什么东西,拿出来看看。”伙计一副很不关心很不在意的模样。
沈雅见他这般,有些不放心,也不知道这伙计识不识得血参,别到时候不认识,把它当萝卜看待,那她就悲剧了。又或者伙计识得,拿过去看了就不还回来了,这也是有可能的,看这伙计目前的态度,沈雅很是不放心。
“你们掌柜的在吗?你请了他出来,我再把东西拿出来给你看。”沈雅故意沙哑着嗓子低声道。°
“嗤。”伙计闻言,很是不屑地嗤笑了一声,从上到下又将沈雅看了一遍,估计是没想到这个土鳖子竟然还想见他们掌柜的,他们掌柜是谁都能见的?真是痴人说梦话。
“走走走,你不当拉倒,快走,别在门前碍我做生意。”伙计以为这个村姑可能是在跟他开玩笑,语气更是不善,直接打算赶人了。
沈雅心里那个气啊,心说这当铺怎么请了这么个见识短的伙计来看店,还没看东西,就把客人往外赶。这到底是不是开门做生意?要不是她嫌一家一家找当铺麻烦,她才懒得跟这个伙计周旋,跟这种人说话,实在太累了!
“小哥,这是我祖上传下来的一味药材。听我爷爷说,这是百年的血参,极珍贵的。您给看看?”沈雅故意装作一副懵懂不知的样子,将那血参拿出来,在他眼前略微晃了晃,直晃得他脑袋发晕,这才停下来,却又重新将血参收了起来。
“哎.¨你怎么又收起来了,我还没看清楚。”那伙计原本一听沈雅说是祖上传下来的血参,眼睛就开始发亮,后又见沈雅将那血参拿出来在他跟前晃,虽看的不是很清楚,却也闻出一股子中药味,兴许这小丫头说的是真的也不一定。
伙计想到这,眼珠子立马转了两转,又看了看眼前这个土了吧唧,看上去很好骗的乡下丫头,心道,真若是真的血参,那他要是把它骗过来,献给掌柜的,掌柜的一定会好好奖励他一番,到时候…嘿嘿…
伙计脸上露出了猥琐的笑容。看的沈雅一阵恶寒。再看他略带不怀好意的目光,沈雅全身汗毛立刻警觉,看来这伙计是在动他的歪脑子了。
她不动声色,继续装傻道:“我娘说,要请掌柜的出来,才能将血参拿出来。”
伙计一听这话,一边在心里将沈雅嘴里的娘骂了一通,一边在心里盘算,怎么能骗倒眼前的这个丫头。
只可惜,伙计办法还没想出来,沈雅这厢又开口了:“掌柜的不出来,那我还是去别家看看吧。”说完,沈雅便作势要走。
“哎···你别走啊···”伙计见沈雅要走,立刻急了,若真是血参,那可是大买卖,要是让掌柜的知道他放走了这笔大买卖,掌柜的准饶不了他!所以赶紧将她喊住。可是他掂量再三,还是很犹豫,很是纠结。要是请掌柜的出来,发现那人参是假的,他肯定也是要被骂的,左右都是被骂,这可怎么是好?
沈雅见那伙计一副犹豫不决,又是疑心的模样,心里大概猜到那伙计在担心什么,想了想,打算再给他下剂猛药。
“我爷爷说,这支血参少说也有五六百年了···是祖辈有人做将军的时候,前朝皇帝赏的···你若不信,那我还是去找别家吧。”说完,沈雅便转身,朝街道那边走去,全然不顾那伙计在后面的呼喊。
“唉···小姑娘,你等一下,等一下。我这就去找掌柜的,你先里面坐。”那伙计见沈雅转身走了,顿时急的从当铺里面跑出来,挡住了沈雅的路,非常恭敬地邀请沈雅进去屋里坐。
沈雅见目的达到,自己欣然应允。不过面上还是故作迟疑了一会,不情不愿地点头跟着那伙计进了里屋。进屋时,沈雅眼角瞥见那伙计很是松了口气地抹去额上的汗,好笑地摇了摇头。
正文 第六十六章 威胁
沈雅被那伙计请进了当铺里屋,才刚坐下,就见那伙计已经请了他们掌柜的出来。那掌柜长得虎背熊腰,肥头大耳,一双眼睛阴鸷中带着精明。只见他穿着一身宽大的墨绿色袍子,慢悠悠地踱步出来。
“是你要来当人参?”掌柜冷淡中带点疑惑地朝沈雅问道。
沈雅此刻正端了杯茶,慢条斯理地喝着,见那掌柜的出来,故作慌乱地将茶杯往桌上一搁,从椅子上坐起来,露出一脸略带羞涩的模样,低头小声道:“嗯。”
这是沈雅故意放低的姿态,毕竟她现在打扮是个村姑模样,当然得装的像个村姑,二来,她姿态放得越低,呆会与那掌柜谈判的时候,更有回旋的余地。
之所以会选这家当铺,沈雅自是有她的考量。这家当铺名金丰,是京城出了名当铺。之所以出名,主要是这家当铺实力雄厚,分布又极广,几乎全国各地都有分号,二来,这家当铺据说是与那京城最大的拍卖行轩容阁是同属一家,一个老板开的。当铺里只要是能看的上眼的东西,若是死当,几乎都会拿去轩容阁进行拍卖。
这家当铺有个名号——来者不拒。只要是宝贝,坚决不问出处,只管拿东西给钱。若是上好的宝贝,当铺出价会很高,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必须死当。这样,当铺就可以拿收来的宝贝,去轩容阁拍卖。一般能进拍卖行的,大抵都是京城有头有脸有钱的达官贵人,只要是他们看得上的,焉有不花钱买的道理。凭借这个,那轩容阁的老板也能大赚一笔。
而沈雅,看中的就是这一点。死当的话,这支血参当的价钱会更高些。
也只有这家当铺,才能出的起这样的高的钱。若是去一般当铺或者药铺的话,沈雅估摸着一般铺子,拿不出那么多银两。而她。现在正等着钱用。她打算在京城开一家药铺,要想在京城落脚。可不能老是靠着雪球的袋子过活。那里面的药材,多是用来治病救人的,沈雅本着尽量不用,就不用的原则,把药用在刀刃上。毕竟雪球袋子的药材也很有限。这里又不比在6家村,满山满地的,都是药材。
那掌柜听沈雅这么一说,顺势在她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一双眼如利箭一般锁住沈雅,淡淡出声道:“把东西拿出来看看,然后再商讨价格。你说怎么样?”
“我…我娘说,这人参,只能给掌柜的一人看。”沈雅故作犹豫地低声说道,一张被她涂得蜡黄的小脸有些紧张,低着头。不敢抬眼看那掌柜的,看样子像极了没见过世面的乡下的丫头。按她的意思,谈判的时候最好只有她和掌柜的两个人,而一旁那个伸长脖子,眼睛直往她包里瞟的伙计。站在这里,就显得有些碍事了。
掌柜听沈雅这么说。眼越发深沉,他紧盯了沈雅看了一会儿,直过了片刻,才挥挥手道:“你先下去。”顿了顿,又道:“把那香炉点了。”
那伙计应了声是,恶狠狠地瞪了一眼沈雅,便退下去点香炉了。点完,人才出了里屋。
沈雅原本听那掌柜的要求伙计点香炉,也没多想,大抵以为这些有闲钱的人都喜欢做这等附庸风雅的事,屋子里熏个香啊什么的。直等到屋子里,隐隐有股异香飘荡的时候,沈雅脑子却警铃大作。
这香,有点怪!
“现在能把人参拿出来了吗?”掌柜的沉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嗯。”沈雅按捺住心中的疑惑,将那支血参从包包里拿出来,期间手碰到雪球的时候,小家伙在蹭了蹭她的手,大致意思可能也察觉出这香有问题,在提醒她。她当然也明白,不过这香虽怪,人闻了却也没什么问题,只是…这掌柜的为何要在房里点着么怪癖的香?这种香,一般地方可不常见。
为了保险起见,沈雅将她原先在6家村炼制的解毒丹拿出来,夹在手指尖。把那血参给掌柜的后,装作有些紧张地端起茶杯,将那药,就着茶喝了进去。不管这香有没有问题,她还是保险一点为好,哪怕这丹药只有三粒。这用丹沙制作的丹药,有两大特点,一是服了这枚丹药,三年内基本百毒不侵,二是这丹药什么稀的毒都能解。好歹是她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研制出来的东西,这点功效也算对得起她那三个月没日没夜的研究了。
上回救了那个穿战袍的男子,也算是便宜他了。三年内若是有人向他投毒的话,基本没事。
沈雅早在制作好丹药后,就打算给沈母,琰儿还有自己一人一颗。反正这丹药没有副作用,吃了对人体也没害,而且还能让自己有个三年百毒不侵的体质,也挺不错。后来想想他们在6家村,实在与中毒这种事情没联系,最多也就是食物中毒,这个她完全可以化解,无需担心。所以本着不要随便浪费药材的原则,沈雅就没服用,也没给沈母和沈琰服用。
不过如今到了这京城,鱼目混杂,她孤身一人与这当铺的掌柜的周旋,还是小心点为好。所以当她闻到那股子异香后,先不管那香有没有问题,服了丹药再说。
却不想,沈雅茶一喝下去,脑中却立刻灵光乍现,她总算想起来这香的一番缘由。
她不动声色将那药咽了下去,心里却冷笑起来。好个黑心的当铺,竟然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这茶配上那香,那真是配的天衣无缝啊!这茶确实很普通的茶叶——天青,沈雅倒也没什么好说的,可偏偏这茶一遇到那怪癖的异香,就会产生一种化学物质,而这化学物质一经进入的人的五脏六腑,会产生一种毒素,这毒不会致命,却会让人智暂时不清,意识丧失,忘记自己曾做过什么,发生过什么事。
这掌柜的,是想在不知不觉中,不花费一分一毫。夺了她的人参去,事后。又不会找上门来,坏了他当铺的名声?
果然是一个好计谋。难为这家当铺会收集这样稀的香了。沈雅眼中冷芒闪过,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狠狠宰这个掌柜的一顿。
那掌柜将血参观察完毕,敛了眼内的精光。转头淡淡对沈雅道:“死当,两千两银子怎么样?”这价开的,真当沈雅只是个普通的乡下丫头,不懂行情么。
于是沈雅面上故作深思状。脸上纠结了一会儿,然后抬头,略带懵懂。怯怯道:“我娘说了,血参不能少于五千两银子。”
“哦?”那掌柜闻言,挑了挑眉,似没想到眼前的这姑娘所谓的娘,竟是个识货的。
他略略沉思了一会道:“斗胆问一句。姑娘娘亲为何没来?”
“我娘…我娘病了,正等着钱急用呢。”沈雅撒谎不带脸红的,一边说着,一边还暗中掐了一把自己,硬掐的双眼通红。两眼滚泪为止。
“原来是这样,老夫冒犯了。不过。这五千两银子确实有点贵了,不如咱们各退一步,两千五百两银子,怎么样?”那掌柜听完沈雅所说,嘴角露出一抹怪的笑,手却有礼地朝她拱了拱,看上去倒像是一个正派的商人。
可惜了…沈雅不是他眼中无知的丫头,也不是他认为可以随随便便糊弄的人。更何况他使这样下三滥的手段想蒙了她的人参去,怎么着她也得让那掌柜的下点血本啊。
当然,沈雅她也心知肚明,自己一介女流,若是硬要抬价,恐怕就算自己没中那毒,掌柜的一声令下,她也逃不出这家当铺。何况,她刚才已然明白过来,她进了一家黑铺。她估摸着,自己想要拿着白花花的银票出去,现在无论如何,都有些困难。
好在,她本就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过来。毕竟一个小丫头拿着一支极品血人参出来,不管是卖是当,都是极惹眼的事,虽然她已经尽量让自己保持低调。比方说,她出门前给自己花了个村姑装,画好后,连沈母都没认出自己,她估摸着其他人就更认不出来了。
只是…这不惹眼,沈雅显然没做到位。当然,她来之前已经做好万全准备,把能防身的东西,一股脑都带上了。若自己运气不好真遇到个什么歹人,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