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被困在水池子里十分苦恼、、
看看这手中这把不能为主子效劳的宝剑,甚是害羞。
他本是名满天下的酒鬼,偶尔写几句短文章附庸风雅。没想到,云游四方来到幽州安禄山的地界,就被他美女好酒聘请过来做了安府首席剑客,其实就是保镖。
他也想不明白,世人皆知我李太白会写诗,但为什么安禄山却知道我会舞剑呢?自己可是一个人都没有杀过的呀?手中持剑那是因为为了纪念一个美女。儿时梦想中河边用铁杵打磨宝剑的那位美女。至于,安禄山请我,可能是因为自己闲的没事做,酒喝多了,没钱付钱,只好街市上出卖这具有纪念意义的宝剑时写的一篇广告文案,到底写了什么基本都忘记了,只记得一句关键词,那就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十步杀一人,这是虚的,千里不留行,是真的,因为自己平时只喜欢做官,而做官又没资格考试,因为父亲是一个外国富商,大唐又不允许商人后代考试。自己只能到处行贿。
那位李白五六岁逃学在河边遇见的老婆婆,那时候在李白眼中就是一个大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