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前因
在这天下,有无数的名山大川,它们或是风景秀丽,或是险峻异常,引得人们心生向往,常常登上高峰,一览山上景致。
然而,也有很多的山峰,往往不甚出,就这么沉默着矗立在天地之间,一过就是千百年。在这其中,天下某处有一座不知名的雪山,因为常年累月积满厚厚的雪,终年不化,寒冷刺骨,从来没有一个人敢上去。
不为人知的是,经过了许多年,这山间积蓄的从未融化的雪花,吸收了天地间的灵气,天长日久竟然慢慢幻化,行成了一个精魄之体。因这雪山之中阴寒,这精魄之体浸淫于此,虽未成人形,但也透出玲珑女态。
这精魄初成之时,不能离开这片雪山,仍需在这深山之中精心修炼。但它这时已是魄体之形,能听能知,眼虽只见目下琼白世界,但从远处来的风声雨水落花飞叶之中,也窥见到过外面灿烂的世界。这样一来,相形对比之下,越发显得雪山里面空洞无趣。忍受了千百年的寂寞孤清后,等到那精魄终于有了所得,能够行动自如,它便耐不住想着游历四方,亲眼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模样。
顺风而出,离开白雪皑皑的一方天地,天空从灰蒙蒙变作湛蓝通透,气候变得温暖,天地间现出苍翠绿色。就这般走了很长一段时间,这精魄亲眼见到了外面的世界。
原来天下不是雪山那里的模样,也不仅仅是自己过往听到其他说法后幻想出来地样子,这里有太多新的事物。令得它目不暇接。精魄曾在树木茂盛的林间嬉戏,吸吮朝花嫩叶上清新的露水,也曾潜入人群之中,看到寻常人们的衣着打扮、饮食住宿。它好于自己看到地一切,沉醉于自己看到的一切。世间各地风土人情大不相同。每到一地,它总要流连很久,尽情陶醉在这无比的快乐……zZ。另一方面,对于领略了人间美景的精魄来说,它羡慕人世间的多姿多彩,再也不想回到原来的雪山去。
终于有一天,它来到了一座山里。这里遍开花,璀璨如锦。山间湖泊澄如翡翠,无数的珍鸟兽在这里安居,美得如同人间仙境一般。精魄这一路行来所见虽广,但无一处真如此处美丽,它顿时被这里吸引住,打定主意在一段时间之内都留在这里好好玩乐。
那个时候,树林之中除了各类鸟兽并无一个人的影子。精魄快乐无比,不用顾及,索性要玩个痛快。它滴溜溜地钻到湖水之中打了好几个滚,又跑到树林之中。风一般的穿过整个树林,激得在里面的无数鸟儿“哗哗”的震动翅膀,飞向天空。“是谁啊,谁在我的山林里面捣乱?”山间突然响起一个声音。略微苍老,带着些许的怒气和威严。
精魄吃了一惊,它没有想到这个地方还有其他人,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您在这里,我看到这里太美丽了,所以才忍不住……”
“啊。原来是个精魄啊!”声音变得慈祥了,一个有着花白胡子的人出现,脸上带着笑容,“你是从其他地方来的吧?没有关系,你喜欢的话就在这里留下来吧,我这里也不常有其他人来的。只是不要吓倒这些可爱地小生灵就好了。”
这个留着花白胡子的慈祥老人就是守护这片山林的山。这个地方叫做碧麟山。山爷爷也有妻子儿女,不过因为这地方太过美丽。山爷爷说如果被人们发现,恐怕会有太多人来,这里就没有清静之日了。所以山爷爷施展了法术,令得外面的人们都没有办法进到这里。但却因为这样,长年累月没有一个人来,山爷爷地夫人和孩子都觉得冷清,便都搬家到别的地方了……zZ。山爷爷善良热情,看精魄喜欢这里,就邀请它在这里住下。
精魄就这样在碧麟山中留了下来。它常与动物们玩耍,看小兔子吃胡萝卜,帮天鹅洗澡,有的时候,便和山爷爷一起吃吃果子聊聊天。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精魄早已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有一天,山爷爷说他有位朋友会从远方来,精魄无事可干,就赤了足,坐在湖泊边,看着天上云彩舒卷变化。
直到身边传来轻轻的脚步声,精魄回过来,看着站在自己身边的男子,高大挺秀,俊朗无双,身上的白衣轻地就像天上的云彩织成的一般。
精魄呆呆的看着身边的男子,问道:“你,是谁?”
“我是北海龙王的儿子,从远方来看望这里地朋友。”那个男子微笑着回答。
这个人就是山爷爷提到地那位远方而来的朋友,他地名字叫做伯易。
从那天起,伯易便在这里留了下来,有时候和山爷爷一起喝酒谈笑,更多的时候,却是和精魄在一起,给它讲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还给它讲了许许多多的好听的故事。
从伯易那里,精魄才知道原来外面的世界那么大,大得超过它的想象。它过去以为自己下了雪山之后到达了许多地方,这个时候才明白原来自己所见的是那么的渺小。伯易也跟它讲过自己的家,在天涯的尽头,那里有高高的巨石,长年累月被滔天的海浪冲刷,蓝色的海水远远漫延,连接天际。渔民会带了草帽摇着小船到海上,撒下网儿捕捞鱼虾。月圆的日子,会有鲛人浮出水面,吟唱着幽远的歌谣。情致浓处,泪珠滴落,撒到海面上,化作晶莹的珍珠。
精魄喜欢跟伯易呆在一起,听他说话,看他笑,怎么都好。只是伯易绝对不会永远留在这里,他的家不在这里,在那天涯的尽头,终有一天他会离开,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到那片蔚蓝连天的天地里去。
精魄舍不得离开伯易,它想和伯易一起走,不管去到哪里,它都跟着伯易。伯易是个不一样的人,他不像山爷爷白发苍苍满脸皱纹,也不想精魄在红尘中时见到的那些凡人。他年轻俊朗,谈吐有趣,身着雅致的衣衫,佩戴精致的玉冠,一举手一投足,都有着独特的魅力,任何一个人看到他的第一眼,便舍不得再离开。
可是怎么样才能永远和伯易在一起呢?
精魄最初的时候有一些茫然,不过它在凡世的时候曾经看到过红尘男女婚嫁的仪式,男女穿着大红鲜艳的衣服,在很多人的面前叩拜过天地父母,就成了亲做了夫妻。听说男女只要成了亲,就能一辈子相依相靠,永远在一起。
可是,如果大红的衣服真的有这样大的魔力,只要穿着它叩拜国父母就能让两个人永远在一起,那为什么山爷爷还会和自己的家人分开呢?
精魄想不明白,它纵使每天苦苦的对着蓝天思索,还是想不明白。它想问山爷爷,但又不敢问,不知道为什么,它觉得有些害怕。至于伯易,它更加是不敢在他面前提及的。因为这样的男子,一直被它仰视尊敬,渺小的自己不过是天地间的一抹幻影,根本不能做出些许冒犯的行为。
从那一天开始,精魄变得不再像原来那么的快乐随意,往日的轻松不再,它心里都多了许多以前不曾有过的东西。
终于有一天,伯易开口问它:“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你快乐吗?”
“当然快乐,我非常快乐。”精魄直点头。
“那你愿不愿意永远和我在一起?”
“当然愿意。”精魄情不自禁的脱口而出。
“那么,我有一个方法,可以让你从此以后都跟我在一起,永不分离。只不过,要等上许多许多年,你可甘愿?”
“我愿意。”精魄坚定不移的点头。
它曾在山间经历过数千年的孤独时光,只要能够和伯易在一起,等上一些时候又算得了什么。
于是,在伯易的安排下,精魄进入轮回之所,来到了人间。
精魄的形成,只是一个巧合,它本无生命,只勉强合成了魄体,却无灵魂可言。伯易以其仙力可以轻易为它塑出一副肉身,却无法给与它灵魂。要想得到完整魂魄之中的三魂,精魄必须在凡尘之中历经三世。经历过红尘一切,体验到身为人的七情六欲,才能将三魂修成。而这三世,必是红尘劫难之时,跌宕起伏的人生方能历经人世间的一切喜怒哀乐,懂得悲欢愁苦,才得修成正果。
只是这一切,也并非是全为精魄而准备的。
红尘的一切并不能由任何人的意愿来颠倒玩弄,世事轮回自有其因果圆满,轮回劫数。仙家每五千年便有一大劫,人世间也一样。若世间有大难发生或朝堂气数将近,一定伴随着人间异变,必是劫数发生之时,仙家掐指算来,得知这一切,甚至会亲自助人间劫数发生,以维护天地间正常秩序,正如当年女娲娘娘知商汤气数将近,派狐狸精下凡祸患朝纲一样。
精魄降生人间时,仙家之间与伯易便有约定,这也是当初仙家答应伯易让精魄修成圆满的条件。
精魄的每一世,都将推助红尘劫数,历次劫数都与它有关,因它而来,最终也因它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