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贵和广场上已经是人头攒动。这个城市从来就不缺乏消费者。各式各色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争先恐后地占据有利位置,老老幼幼、高高矮矮的各种人,也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不把钱送给商家誓不罢休。
还记得贵和刚开业的时候,限量卖特价鸡蛋,一元钱一斤。当时,天不亮,老太太的队伍就从门口一直排到马路上,成了c城一道独特的景观。
精明的小商贩当然不会放过赚钱的好机会,在商厦一侧摆起了龙门阵,卖甜玉米的,卖冷饮的、卖小饰品的,画像的,相互比着叫卖。
我一边往广场上走,心里一边诅咒那个中年人。踩了他一脚,他当然不敢说什么,嘴里“丝丝”吸着气,眼睛还是色眯眯地盯着我,从头看到脚。这种人,下辈子最好变成种猪,天天重复一种动作,他也会乐在其中。
我的心突然一阵悸动。前面是我最不愿看到的情景:一个浑身赤裸、黑如木炭、双腿萎缩的孩子坐在一条滑板上,面前摆着一个黑乎乎的瓷碗。
他两手撑地,头深深低下,远远看上去,就像一团烧焦了肉。衣着鲜亮的男男女女从他身边走过,时髦的女郎拖着男人的胳膊飞速地跑开,小孩被父母拽着绕过他,有的女孩用手遮着眼睛,匆匆而过。
这些,乞讨的孩子都没有看见。他的脊背高高隆起,骨骼清晰可见,像鸟类的化石。面前的瓷碗里寥寥几张纸币,他没有抬头看一眼,不担心被风吹走?
我站在那里,进退两难。口袋里唯一一枚硬币刚才投进了市交车。钱包里只剩下2ooo元,都是成百的。
我完全可以像那些男女一样,视而不见地大步走过去。难道他们错了么?哪条法律规定见了乞丐必须施舍?再说,现在装成乞丐骗钱的也很多。就把这个男孩当成骗子,从鼻子里“哼”一声,理直气壮地从他身边走过去。
我也可以抽出一张百元大钞,像以前放一枚1元硬币一样,轻轻放进孩子的碗里。是的,如果广场上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会毫不犹豫这样做的。现在?我也可以这样做——除非不怕被众人的眼光杀死,唾液淹死。
犹豫了一会,我还是转过身,向另一侧的门走去。又回过头看了一眼那只黑瓷碗,等买好了鞋,就把一张5元纸币放进去,我心里想。
“闺女,可怜可怜我们吧!”蓦地,我的脚腕被人一把抓住,像条蛇紧紧缠住。一惊之下,我差点跳起来。
脚下,一个篷头散发、衣衫褴褛的中年女人,双手抓住我的右脚脚腕,用力把头往我鞋面上磕:“闺女,行行好,我们娘俩好几天没吃饭了!”她抬起头,扬起灰黑的脸庞。我听见自己心脏爆裂的声音。
这就是那个人。那个给了我生命,却又几乎将之夺走的女人。虽然时隔五年、身处异地,即使她满脸灰尘、衣衫破碎,哪怕她嗓音嘶哑、态绝望,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太阳升得很高,广场上的阳光毫无阻挡地直射,我千万个毛孔却寒气森森。她显然也认出了我,双手仍然抓住我的脚腕,忘了松开。两个人就这样变成一尊雕像。
“我的闺女啊,我总算找到你了,你可要救娘的命啊!”事到如今,我还在怀疑,为什么她的反应如此之迅速,快得就像当年在饭桌上一把打掉我的筷子。
“哈哈,哈哈哈哈……”上帝竟安排如此滑稽可笑的巧合,如果不笑,他老人家会生气的。我笑得弯下腰,直捂肚子。她肯定是被我的笑声吓傻了,手也松了开来。
眼泪很快流了出来。跟五年前不同,这次是笑出来的眼泪。
我怎么能不笑?她衣不蔽体,我一身名牌;我怎么能不笑?她跪地乞讨,我伸手施舍;我怎么能不笑?她食不果腹,我三餐无忧;我怎么能不笑?她居无定所,我安居城市。
我笑她给了我工作的机会,让我日进千金;我笑她逼我出门,让我走进了都市;我笑她不再挂念我,让我安心服侍男人;我笑她相隔五年,竟然又对我如此亲切。
“闺女,我知道你有钱了,可怜可怜我们娘俩吧,你爹前年得玻豪了。”女人的声音又传过来,仿佛水里浮起的气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