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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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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世间已无张居正 本章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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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下叙述的万历与群众的嫌隙,有关的通史或者专著都曾作过论述。例如孟森著《明代史》第五章《万历之荒怠》,钱穆著《国史大纲》则以为制度之不良甚于个人之过失,并引用顾炎武的意见,指出明末道德不振,见册2页5o1~5o2。其实,长期的道德沦亡,即已标志社会形态和其组织制度的脱节。参见《明代名人传朱翊钧》。

    2关于福王庄田的若干情节,中外学者多有误解。当时万历指令湖广、山东、河南三省以田土四万顷作为福王庄田。四万顷为四百万亩,接近全国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一,为数十万人耕食之资,如为一人占据,则确属骇人听闻。

    对于这些田地,如果按照传统的封建主义方式的控制,则福王必当封茅裂土,层层分割,由各级亲信掌握管理,例如日本的中世纪,大地主的各个庄园即由武士管理。以私人而占

    有大量耕地及农民,必须有私人的武装和法庭,否则就不能有效地管理。这些权力通常也为自上而下的各个世代所继承。

    然而福王并未具有这样的力量。一个明显的证明是,当李自成起义,福王并没有能够组织他的武力作有效的抵抗,而是一筹莫展,束手被擒。

    因此,对研究者来说,不能只看到一些明文的记载,而应该透过资料,彻底考查事实的真相。

    万历指令以四万顷为福王的庄田,不过是和群臣讨价还价的办法。讨价还价之余,万历就减价而为二万顷,福王本人也再三表示“推辞”。而万历所真正为福王索要的,则不在田土而在佃金。河南在明初地广人稀,其后民间开垦所增田地,称为“白地”,其所有权常常发生问题。地方官对这种田地所征取的赋税,既不归入一般的田赋,也很难视为官田的地租。山东由于黄河河道的变迁,被淹后的田地重新开发,情形亦复类似。湖广则因河流湖泊众多,昔日之湖沼成为圩田,河岸瘠土仅征“芦课”者至此也有成为良田的趋势。此外,各省还有被抄没的庄田等等,情况极为复杂。这些土地的赋税收入,纵未尽入地方官之私囊,但也从未作公开而详尽的交代。万历的意图,即要三省地方官从这笔收入中每年缴纳银46,ooo两,以作福王府的开支。迟至1617年,湖广官员只表示承担银3,659两。福王本人,曾因为不相信各地的报告,而派人在河南丈量上述田土,以致与当地官民发生冲突。请参阅《宗实录》页9771、9773、9825、9881、99o1、992o、9924、9942、9946、9957、1oo89、1o339、1o526、1o611。

    3《宗实录》页4212、4216、4219、4225~4233、4236~4243。

    ④《宗实录》页4274、4319。

    ⑤《宗实录》页4419~442o。

    6《宗实录》页444o~4441。

    ⑦《宗实录》页4451~4454、4457~4458、4461~4463。《明史》卷218页2526所摘述大致正确。申时行自己的解释,详《赐闲堂集》卷4o页9。

    ⑧除本章的叙述外,尚可参看《宗实录》页4457~447o、4777~4781、4787~4788、4949~4953、4957~4959、4963~4968、4982~4985、6765、6772、6787、6789。

    ⑨《皇明祖训》页28。

    ⑩《明史》卷113页1472、1475、卷114页1481。

    谢国桢著《党社运动考》页21就提到过这一问题。王锡爵一疏也认为咎在郑氏,见《宗实录》页4957。

    雒于仁一疏具有代表性,见《宗实录》页4o86、4o98。

    《明史纪事本末》卷66页718、卷67页743~746。

    参看《明史纪事本末》卷67页775。这一类传闻或出杜撰,但史书中多加记载,如《明史》卷114页1483就说王氏“初为慈宁宫人,年长矣。帝过慈宁,私幸之,有身”。

    《先拨志始》页2;《明史》卷114页1483。谢国桢著《党社运动考》卷17页19、孟森著《明代史》页292均曾引用。

    《明史纪事本末》卷67页743;谢国桢著《党社运动考》页21;孟森著《明代史》页293;《明代名人传》页21o。

    参看吴晗著《朱元璋传》,《明代名人传朱元璋》。

    Txtonndgovernnt1Fnce页315~316、321。

    参看Txtonndgovernnt1Fnce页152、185、219、235。这些办法到清代仍被沿用,称为“陋规”,见瞿著Lt,页26。

    《海瑞集》页4o。

    《国朝献征录》卷17页155~156;《澹园集》卷18页6。

    《春明梦馀录》卷34页55;谢国桢著《党社运动考》页31;《明史》卷22o页2546、卷231页2647;《宗实录》页3432~3435;《明代名人传》页739。

    参看《明代名人传朱棣》。

    参看《明代名人传朱祁镇、朱祁钰》。

    这一点似乎尚未引起历史学家的注意。读者如查阅全部《宗实录》并特别注意万历与申时行的对话,当可得出这一印象。

    参看本书第一章关于张居正不令其研习书法、第四章申时行劝谏其停止内操的叙述。

    《宗实录》页9746;sdo,hstory页78~84;gouve,《笔记》第17章。

    《宗实录》页9758。

    当时的父degodepntoj和sbtodeurss曾向朝廷致唁,详gouve《笔记》第2o3节。专家相信sdo和gouve根据同一的原始资料,可能是1614年u。对这一问题作深入的研究,当参阅葡萄牙jud图书馆所藏文件及罗马天主教的档案。

    与宦官掷银为戏,见《酌中志》卷16页115。关于万历吸食大烟,对此问题作考证的有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和黎东方《细说明朝》。但笔者从未在原始资料中发现这方面的记载。这一问题关系到医药史,需要慎重对待。

    参见《明史》卷16页113,《皇明经世文编》卷53页5,《细说明朝》页293。

    《武宗实录》页742、1981、28o7;《明史》卷3o7页3471。

    《武宗实录》页2348、28o7、3471、3473、396o。

    《武宗实录》页2o27;《明史》卷186页2172、卷3o7页3471。

    《明史纪事本末》卷43;《明史》卷3o4;《皇明经世文编》卷97页7~8、卷113页9~11。

    正德亲征伯颜猛可,见《明史》卷16页114、卷215页3762,《武宗实录》页2937、2951、2968、297o。两军交战于1517年1o月18日。正德自称亲手格杀蒙古兵,见《武宗实录》页3o3o。《明代名人传伯颜猛可》的有关叙述与《武宗实录》页2969~297o所载不符。

    《武宗实录》页3o28~3o3o。

    《武宗实录》页3o35~3o42。

    关于明军在是役的损失,《武宗实录》页297o记:“死者五十二人,重伤者五百六十三人。”《明史》卷3o7页3471记:“死者数百人。”

    《武宗实录》页3151、3463;《明史》卷19o页222o;《国朝献征录》卷15页1o、51。

    《武宗实录》页3215、33o5。

    《武宗实录》页316o~3161、3198、32o8;《明史》卷19o页222o。

    《武宗实录》页3271、34o4、3471;《明史》卷3o7页3472;《皇明经世文编》卷171页1~9。舒芬,见《明史》卷179页21o2,《继世纪闻》卷95页2。

    《武宗实录》页3285;《明史》卷3o7页3472;《继世纪闻》卷95页2。

    《武宗实录》页3318~3322、3324~3326、3329~333o、3332~3344、3347、3352~3354、3363;《明史》卷16页114、115。受杖而死的人数则史籍记载各有不同。又,江彬掌握秘密警察及警卫军,见《继世纪闻》卷96页1~2。

    《武宗实录》页36o2、36o6;《明史》卷16页115。

    对于这种重文轻武的现象,万历曾经表示不同意,见《宗实录》页4187;钱穆著《国史大纲》册2页5o2亦曾对此现象有所指摘。对正德的态度,黎东方著《细说明朝》即持同情的看法,见该书页293。

    正德登极时的三位大学士为刘健、李东阳及谢迁,见《明史》卷1o9页1372。《明代名人传》对此三人均有传。

    《明史》卷19o页2217、卷3o7页3472。《世宗实录》页122~123记抄出黄金十万两,白银四百万两,此数字过于庞大,恐难尽信。

    万历中年以后日形消极,沉潜于释道经籍,见《宗实录》页61o7~61o8。对万历的性格持另一看法者为鹿善继。此人为户部官员,因截留万历的金花银作辽东军费被降级外调,但他仍然说皇帝对臣僚过于宽大。见鹿著《认真草》卷1页1o。

    这在《赐闲堂集》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得很清楚,例如卷4o页7。

    《宗实录》页24o2、2795、287o、2929、2981、3147、3215、3241、3463。

    《宗实录》页3664~3668、368o、369o~3691。

    《宗实录》页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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