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龙与幻族,也不知道追寻混沌天道到底有多长时间了,却始终没有任何的现,不是因为他们不努力,只不过是因为他们的境界不够,还不足以达到引混沌天道现身的程度罢了!
事实上,就算达到了孔明这样的境界,与混沌天道还不是擦肩而过了吗?
孔明无法在虚无之中坚持太长的时间,这才不得不离去,无法等到混沌天道的出现。龙腾小说 ltxs520.comn∈n∈,否则的话,真要让孔明与混沌天道有了接触,应该算是孔明极大的一场造化吧?
只可惜此时的孔明早就已经远遁,并不知道虚无之中还有这样的异变,自然也就错过了这样的一个机缘。而这个时候,在混沌天道的暗中影响之下,虚无之中既然出现了法则之力,也就使得虚无不再是虚无,而是会让法则之力不断的扩散并完善下去。
可以说这一片虚无空间完全被法则之力所填满的时候,也就相当于混沌被修补完整,而无数的法则之力也会在最终汇聚之后,演变为万法具灭的最高法则,使得这一片虚无空间再度成为混沌虚空中的一部分。
不过,就在法则之力进行演变的同时,四下里居然又出现了另一种特殊的变化!
法则之力的出现,使得四周不再是虚无,但是在法则还没有完善之前,在这一片空间中应该不会诞生任何的事物才对。可是让人觉得奇怪的是,本来应该什么都不会出现的虚无空间中,却突然亮起了一点点的金光!
这些金光出现的很是突兀,数量增加的度也极快,仅仅只不过是片刻之后,就已经多到如同满天繁星一样的程度了,使得四下里的空间处处都是金光闪闪。
遥想混沌初生之际,整个混沌都是从虚无之中诞生的,还有着为数不多的先天生灵随着混沌一起而生,不知道这些先天生灵初现的时候。是不是和眼下的这些金光相似呢?
事实上,此时出现的金光,并不仅仅只是光芒闪烁,而是有着实物的。全部都是由一些细小到肉眼几乎难见的金色沙粒所散出来的金色光芒,而四下里的金光既然是如此之多,也说明这些金色细沙根本就是数之不清的。
眼下的虚无空间,就连法则之力都还没有真正的完善,又怎么会有真正的实质物体出现呢?难道这样的异变。也是在混沌天道的影响之下才会出现的吗?
四周虚无的空间还在缓慢的生着变化,但是这些闪烁着金光的金色沙粒,也同样有着变化生,甚至可以说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变化!
只见一粒粒的金色细沙,在闪烁着金光的同时,也在不知不觉间汇聚到了一起,使得金色的细沙在凝聚之后变得越来越大,从细沙变成一粒粒的小石子,然后再凝聚再变大,变成一个个的小石块。再然后继续凝聚,扩大为了一块块的金色巨石!
能够在眼下的虚无空间中出现这样的变化,简直就像是在不停的进行凝炼并提纯一样,而这些由细沙汇聚而成的巨石,可是受着混沌天道的洗礼之后成形的,更是在四周法则之力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一点一点壮大起来,对于法则之力的吸收,以及混沌天道的感悟,都可以说是一次绝世难逢的机缘!
在以往的历史中,只有在混沌初生之时。那些随着混沌一起诞生的先天生灵,也会有着这样的经历吧?
事实上,在无数细沙凝聚为了巨石之后,还并不算完。因为这些巨石依然生着变化。
巨石的数量显然不可能像细沙那么多,但还是能够用密密麻麻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的,并且金光闪耀的也更加耀眼了,将好大的一片虚无空间,全都变化为了金光所笼罩的世界。而这些巨石就像是相互之间有着吸引力一样,不停的彼此移动。然后紧靠在一起。而且,在靠近的过程中,这些巨石的形态还会生一些细微的变化,使得紧挨在一起的巨石能够相互咬合在一起,然后一块块的叠加起来,就这么变得越来越是巨大!
在法则之力还没有完善的限制下,根本不知道这样的一个过程到底持续了多长的时间,但是越来越多的巨石拼凑在一起之后,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这明显是在形成一个头脑手足俱全的巨大金身!而且,这个逐渐有了雏形的金身,看上去完全就是一副四四方方的模样,和圣混金刚的金身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可是,圣混金刚的万丈金身明明已经被炸的粉碎了,并且随着混沌虚空化为虚无之后,彻彻底底的消失不见,怎么可能在混沌天道改造虚无空间的时候,以如此诡异的方式出现在这里呢?
不管事情是如何的诡异,可事实就是事实,既然已经有着金身的出现了,那么就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难道圣混金刚会以如此诡异的方式,就这么重生吗?
虚无空间还在不停的演化之中,法则之力也变得越来越完善,而金身也凝聚的越来越接近大成的模样了。
到了这个时候,已经可以看出来,这一具再度凝聚出来的金身,和圣混金刚的本尊完全没有区别,不论体形还是眼耳五官,全都可以说是一模一样,甚至凝聚后的金身大小,也是极为标准的万丈之高!
如果圣混金刚真的是以如此诡异的方式重生,也就相当于他与混沌天道有了接触,甚至是经历了一场从无到有,模拟混沌初生的过程。那么在有了这样的一次机缘之后,会给圣混金刚带来多大的好处?
当然了,金身虽然已经重新凝聚,但从头到尾都是一动不动的,谁也不知道此刻的万丈金身,到底只不过是一副躯壳,还是圣混金刚真的借这一次机会重生了呢?
终于,金身已经完全凝聚成形,而这个时候对虚无空间的改造,也及时的划上了一个句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