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7日
一、初露蹄声——
北境。【最新发布页:.COM 收藏不迷路!】
「这回也算是抢了先机。」帐篷中,一位年迈而蓄满大胡子,身着华丽装甲的将军,一边喝着金杯盛装的酒,一面看着军机桌上的地图。
希特斯隘口是洛桑帝国北境的天险,顾名思义,这个隘口二面峭壁,高耸千里,长年乱风无定,就算有人到了峭壁上持弓低射,到了谷底也会变得软弱无力。既没有办法占据高度优势,那就得直冲。这个隘口最狭隘处仅容四到五人通过,前方谷地平坦,骑兵出去冲锋回来,合并盾兵防守,可谓滴水不露。既有这工天险,洛米斯塔军面对军力大于他四倍的北方国度开南尔,也屹立不摇。泰斯公爵领了一千兵马在此驻守,跟敌军整整战了一天,直到夜幕低垂,对方鸣金收队。对方损失数百兵马,洛桑帝国则只有伤兵数名,死伤悬殊。这是一场大胜利,但是,泰斯公爵很清楚,对方来了二万人,绝不会这样结束。
「报!」
「召来!」
「启秉领主大人,洛米斯塔军五千人在后方!」斥侯进帐篷一跪,立刻大喊。
「什么!」领主拍椅站了起来。
隘口这样的地形,虽然上面可建关口,但因为补给方便,一般只有单面建筑,后防空虚。隘口正面封闭,但内面却大开。然而,洛桑帝国北境只有三个隘口,再无其他道路可行,这五千人是怎么摸进来的,泰斯公爵毫无头绪。
「难道克提斯隘口已经被突破了吗?对方位置距离多远!」
「约西方十里!」
「西方十里,看来明天就会到了」泰斯公爵色一凛,在场的军机官无不忧心匆匆。
「把所有人都找来吧。」泰斯公爵叹一口气,泰斯公爵的儿子肯恩伯爵,随即挥开他的斗篷,往帐外去。
不多时,一千人全数被召集在关下广场。时值凛冬,雪仍不停下。泰斯公爵站在城墙上,肯恩伯爵站在他旁边,所有人聚集在城下,昂首倾听。
「各位随我征战多年,每个都是好汉!今日,我们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危难。洛米斯塔军已经包围了我们,大约明天就会到了。」
「什么!?怎么会?!」台下一阵骚动。
「保家卫国是军人的天职!但一个聪明的士兵,不会打必败的仗。我们理当撤退,放弃隘口,回防国境。然而若隘口失守,我们亲爱的家人将沦为奴仆。失去了北面的屏障,洛米斯塔军将势如破竹,直取首都!然而战史上胜败没有绝对,即使胜算低微,身处劣势,我也要奋力一搏!明天,帝国的命运将取决在我们手上!今晚要离开的兄弟,我绝不追究,但留下的人,将名留千古!弟兄们,我现在就回帐篷。不管你们做什么决定,荣耀早已属于你们。解散。」
说完,公爵、侯爵与军官们,鱼贯回到军议帐篷。
底下的军人们虽初领战功,但遇到这样的事故,仍然不免有所动摇。
「我将随将军到底!」
「开玩笑,在这隘口被包围还有活路吗?我才不愿意在这里等死!」一个弟兄说完,转身离去。
「罗斯特,你去哪?」另一个意欲离去的人,被他身边的士兵抓住手腕。
「家乡还有姑娘在等我」罗斯特拨开他的手,灰心丧志地离开隘口。
接下来还有人零星离开,他们在隘口后方的平原,有的奔跑,有的慢步。
虽然离开了不少人,但城下还有过半的人聚集着。他们或沉默,或抗议,或咒骂,但脚步并未移动半尺。封建时代,即使最精锐的领兵,多数出身也是来自农民。他们并不像骑士一样备受尊敬,怀抱荣耀,只是被召集就得赴死。他们早已经历非常大的心理压力,在听到这样的消息后,最后的勇气已经消失无踪。
「还有多少人?」公爵坐在帐蓬里,气定闲地喝酒。但是他的酒杯中不断地来回涟漪。
「大约600人。」百夫长切斯坦答应。
「战术呢?」公爵又问。
「大概只剩砍杀到力尽为止吧。」肯恩伯爵紧握着剑回答。
「我们将会名留千古作为史上著名的笨蛋。」公爵笑了。
「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忠实的干部们也笑了。大概是知道自己的命已不久,众人奋力地笑着。
「来吧,把酒分一分!」公爵把他大金杯的酒倒到小银杯中,分众人取饮。
「报!」
「什么事?」
「农兵布尔求见。」
「有什么事?」
「他说他说能打赢这场仗!」
众人收敛笑容,公爵站起。「快召!」
我随即被召进帐。当众人看着我,即使是有礼而高贵的肯恩伯爵,也不禁露出一丝轻蔑。
我还是个年幼的孩子。虽然眉清目秀,有着不失俊朗的面容,但怎么看也太小了。农兵对军官并没有下跪的流仪,我进到帐里并没有单膝下跪,眼左右游移,最后敬畏地看着泰斯公爵。
这就是大人物吗?好有威严!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几岁呀?」泰斯公爵从来没有想过这么小的孩子竟然会在军队中,此时露出了怜悯与敬佩的色。
「我是阿提斯家的布尔,13岁。」
「第一次上战场?」开口的是肯恩伯爵。
「是的。」我仍有点胆怯地说。
「你说有打赢仗的方法,说说看。」肯恩伯爵骄傲地说道。
「我可以要求奖赏吗?」我鼓起勇气问道。
「哼!」肯恩伯爵不屑地哼鼻。我看见他凶恶的反应不禁瑟缩了起来。
「你说说看。」公爵温和地说。
「我家在宽尔悬壁那里,附近有一座废弃的小城堡,是我小时候探险的地方。我想要那一座城堡,还有一小块领地,奉养我的家人。」我小心翼翼地回答。
在场的人纷纷眼交换,有的甚至没有听过我形容的地方。
「你说的城堡我知道。确实不大。那栋城堡也已荒废多年,仅能容得下约十人的军队。你想要那就给你吧。这场仗若打赢,我将禀报国王破格封你为男爵,宽尔悬壁就是你的领地。」
「真的?」我喜出望外。「现在下雪,水很快就结冰。我们可以用隘口的城墙作为支柱,浇水建一座城。这里可以建一个空城。内侧的壁跟护城河淋上酒,再淋上冰,交错淋,当隘口内的敌兵冲进内城时,我们可以把酒点燃,烧死他们。」我说。
「冰能有多强防御力?」肯恩伯爵斥道。
「我其实我刚才已经盖了一睹墙,您可以亲自检验。这么冷,盖墙很快的。」
「走!」肯恩伯爵移开脚步。「现在就去!引路吧!」
我矫捷地站起转身,几乎是要飞奔地往前跑。肯恩伯爵毕竟是成人,迈开步伐不疾不徐地跟在后面,公爵努了努下巴,除了军需官外,所有军官都去了。
他们走了半刻钟,正当肯恩伯爵即将要发怒的时候,他看见了那堵墙。
一座冰墙矗立在风雪中,连接隘口后方最细的地方。
肯恩伯爵往后接过军官手中长枪用力一戳,冰雪竟不动分毫。他拔出钢剑用力砍下,也只有微微地一道白痕。他精一振。「这办法可行!」
「能把五千人关进来的城。」千夫长赞叹。「从这里一直到隘口,那就是了。」他往回看。
「这怎么盖的?」肯恩伯爵问道。
「从隘口把热水运来,然后泼在冰上。只要泼薄薄一层就会立刻结冰。」我回答。「泼越薄,薄冰越多层,就会越坚固。」
「你小子可以!这仗打完回头我秉父亲重赏你!何止男爵?你值一个子爵!」肯恩伯爵率直地笑着,手伸长摸在我的头上搓揉一会,称赞我。
「把剩下的人都召集起来,按布尔说的天亮以前把城盖好!」
北方补给中,酒跟水数量差不多。在这冰天雪地中,只要升火起来,暖气熏上,水就会源源不绝从山壁流下。我们很快建起三个巨大的营火,集水。在炊事帐篷内也升起火来,温酒。
在这隘口中,山壁就是最好的墙。我们将酒泼上山壁,等他冰凝了就再泼下一桶,然后再用冰封,交错淋洒。在六百多个人齐心合作下,仅仅三个小时就造成了城赛。
「把火打灭!不要点燃了城墙!」在肯恩伯爵的指挥下,我们真的短短时间建造了一座冰雪之城。泰斯公爵站在隘口城墙上,看着这座人造的城,不禁暗暗佩服。
水凝成冰是谁都知道的道理。但是把这个道理用在守城,却只有这孩子想得到。真是后生可畏。
「明天,我们会赢。」肯恩伯爵边走上阶梯,边对他父亲禀报。「是的,我毫不怀疑。」泰斯伯爵点头。
天一亮,洛米斯塔军从风雪窜出,冲进隘口关卡。正面的洛米斯塔军勇猛如常,风雪中,依稀可听见对面前线指挥官大喊:猛攻!他们没有多久就会溃败!
然而,守军攻守有度,放箭,冲杀,回防,又是一个易守难攻的调度。洛米斯塔军攻进了一万五千人,竟然被歼灭大半在隘口中。
「怎么可能!对方只有不到一千人!」前线指挥官不相信在这里,悬殊的人数竟然起不了作用。然而我们采取古老的斯巴达方阵,用盾跟矛建构起非常有效率的杀人队伍。我虽年纪小,但是在这队伍中,只要掷枪前刺,刺久了,都能感受到温热的血液顺着枪柄流到手上。我们倚城防守,按编列制,一波推进后随即后防,换一队再前进。我们五百人分五队,冲刺一波休息四波,冲刺半天,仍精奕奕。
另外一边,洛米斯塔军突入隘口背侧时,也受到了不小的震撼。
「哪来的城墙?」然而,仗着人多势众,洛米斯塔军的指挥官下令强攻。他们用钝器敲击城壁,从清晨敲到中午,才终于敲出突破口。当军队涌进后,发现内道根本没有人防守,而遥远的前方正怒吼着,洛米斯塔军受到极度有利情势而大振。在指挥官下令后,从后方包夹的军队涌进了隘口,然而,当他们遇到另一堵墙,前端正奋力破墙时,后端却传来一片哀嚎。指挥官转身,看见后方的军队已经陷入火海。在他还没有搞清楚情势下,只见二道墙迅速着火融化,随着冰墙崩裂,不灭的火夹杂着冰水坍崩,瞬间将军队淹没。他们上半身着火,下半身浸湿。不到下午,五千军队已尽数死于灼伤,又完全冰结。
这一天,我们创造了迹。600将士尽灭洛米斯塔军20000人,只死了一百多人,多数带伤。当我们吹响凯旋号角时,由于人数稀少,军队隘口内欢呼的声音被冰雪淹没。
逃跑的士兵们,有人回国去通风报信。泰斯公爵的弟弟,迪克伯爵率三千军队在一周后到达时,看见不可思议的景象。
我们搜刮了敌军的赀重后回到隘口营地,好整以暇地等候援军。帝国的援军经过那怵目惊新的五千人尸走道,看见我们因暖身喝酒而微醺,为了抵抗寒冷而操练着,像是敌军没来过一样。
「辛苦了。」
「嗯。」
泰斯公爵从帐里出来,跟迪克公爵交接后,率着三百残兵回到领地。
一个月后,我跟着泰斯公爵进入皇宫,公爵的保荐、国王的加冕下,我得到了梦寐以求的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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