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赦司
2023年12月19日
【第二章·于连之】
于连之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庄。【收藏不迷路!: 以备不时之需】父亲在他三月大的时候外出打工,工地夜间违规作业,他爸从脚手架上跌落,摔死了。工地赔了笔钱了事。又过了几个月,于连之的妈妈拿了这笔钱不知所踪。之后他便和爷爷相依为命。
也正因如此,于连之对他父母没有什么印象。父亲的遗照还挂在家里的土墙上,仍时时提醒着他生前的容貌,母亲则确实没有一点儿记忆了。
因为不曾记得,也就会不觉得拥有;不曾拥有,也不会感到失去;没有失去,也没有遗憾。于连之并不会因自己孤儿的身份而感到痛苦伤心,他觉得跟爷爷过也挺好的。
村头那些唠家常的老太太每次看见于连之,都会把他叫过来。先是疼爱地摸摸他,夸这娃娃长得俊俏,脑瓜子也灵,是老于家的希望之类的。但很快,话锋一转,秘地对他说:
“就是太可怜了,爹死了,妈又拿了钱跑咯。哎,现在的人哟……苦命的娃。”其实她们平时待这孩子也很好,老于家有什么事也尽量去帮。然而她们就是忍不住时时提醒于连之,他是个孤儿,是个被妈妈抛弃的孩子。仿佛不让他牢记这件事她们心里就会缺点什么。
人的恶意总是在不知不觉中体现,没有任何理由。
于连之那个时候还小,并不理解这种恶意,也不是特别在乎——他有爷爷就够了。
但恶意的种子终究还是在心里埋下了。
“大家好,我是于连之。很高兴能与各位分享我的演讲。本次演讲的主题是:我的家乡。”朴实无华,却又是他一直以来魂牵梦萦的主题。当初选文科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便是想磨炼文笔来展现家乡的美。现在能够通过这种形式表达出来也挺好。
PPT里的照片都是他托一位小学同窗拍摄的——如今那位同学在镇上当网管。这些照片就常常将他带入某种怀旧的氛围里。比如这张田野的图片,一看就知道是在东面的小山坡上拍的。从那儿望去,田野一览无遗。年内栽下去的第二批禾苗开始成长,被水渠与小径分割成一片片,如同一块块绿色地毯。两边是星星点点的黄泥砖房,远方细长的河流如母亲的臂弯,将整个村庄拥入怀中。小时候和同村的伙伴玩累了,或是想独自安静地待一会儿,他就会坐在这小山坡上看风景。看晴空万里,看云舒云卷,看候鸟南飞,看清风抚摸禾苗,送来一阵水的芬芳。思绪便常常在其间飘散,似是融于天地万物之间,不知所归。而能将他拉回现实的也只有傍晚时分,看到爷爷荷锄而归,慢悠悠地走在田埂上。夕阳西下,天际嵌着一片紫红的荧光,远方浓云在紫光的映衬下如雪山般静静伫立。爷爷佝偻着背,小小的如同一个影子,在残阳下移动。每到这时,他总会站起来,用童年最清脆的声音呼唤着爷爷,那呼喊声总能使那小小黑影停下,挥一挥手。那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于连之一边讲一边展示着PPT,当他指着那有一排小土屋的照片说这就是他当年上学的地方时,教室里响起一阵惊叹声,有些同学投来了惊异与敬佩的目光。这种反应是可以预料的,但他本意并不是想强调自己当年的学习条件如何艰苦,这只是人生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而已。事实上整个小学时期他都不会觉得辛苦,也不会去埋怨什么——因为韦老师的存在。
韦老师在他没读书之前就来了,一开始村里人都以为她也只像其他来支教的人一样,教个把月就走了——他们把这些支教老师叫做“风老师”,来时一阵风,去时一阵风,最后什么也没在孩子心中留下。可韦老师一待就是好几年,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孩子们都很喜欢这样一位年轻漂亮、温柔且有活力的老师。虽然乡村教育的落后并不可能只靠一位有活力的老师就能彻底改变的,但至少可以激发一些真正有天赋的学生,于连之便是其中的佼佼者。他很喜欢韦老师那笑容,与村里人交谈时礼貌且知性的笑,教课文教到情动之处时那种愉快又有些秘的笑,看到调皮捣蛋的学生是那种无奈而柔和的笑……这些笑貌中,最让于连之心动的,就是当她看到自己讲的知识终于被学生理解时的笑,那是真正的笑,是纯粹发自内心的笑容。于连之为了能时常看到那种笑容而努力学习。有时心里也会暗暗埋怨那些愚笨的同学,怎么教都不会,不能让韦老师露出那种笑容。老师有时也会生气,也会愤怒——穷乡僻壤里并不是每个学生或家长都是善茬。她总会选择反抗,村里的一切陋习恶俗都是她反抗的对象,而且总是有办法让事情重回正轨。小时候的于连之第一次对除了爷爷以外的人产生崇拜之情。
就这样从一年级教到了四年级,于连之可以说是被韦老师一手培养起来的。他为此感到骄傲,深信老师也为自己感到骄傲。他还小,不明白老师那笑容中所蕴含的哀伤,也不知道待在乡村这几年让老师经历了怎样的思考,任何理想在现实的磨损中都会变得微小而可悲。
所以在某一天听到韦老师走了,跟某位官员的儿子去大城市过好日子去了,他并不相信。村里的老人总用最酸讽的话和最恶毒的猜想来揣摩韦老师的这次离开,完全不提她这几年在乡村小学的贡献。从那个时候起于连之就对村口老人的闲言碎语感到厌恶。他始终相信,不论是结婚也好,或是其它什么事情也好,老师的离开只是暂时的,总有一天还会再回来,她不可能抛下她的学生。
这样乐观的想法一直持续到了六年级。年迈的校长向学生们介绍着新来的支教老师——这是韦老师走后来的第五位了。新老师也满面笑容地做着自我介绍,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无论教得好坏与否,没过几个月这位老师就会离开,带着曾在某某乡下支教的经历去寻求更好的发展。这本无可厚非,只是于连之对这一套已经看厌了,有时间自我介绍不如直接讲课文。他望向窗外,此时已是深秋,窗外的世界被涂抹上了一层寂寥的灰黄,稀薄的白云如撕碎的棉絮般零零散散地贴在灰蒙蒙的天上,一排大雁移动着,对地上发生的任何事都漠不关心;河水静了下来,如同一条蓝色的布带;田里的稻子已经被收割大半,只剩下一些秸秆残茬。这里已经没有任何能让人振奋精的东西了,树木也显得颓废而僵硬。
这时,一阵秋风吹来,原本死气沉沉的树木一阵颤抖,枯叶便哗哗地落下来。于连之盯着一片黄叶被风托得很高很高;然后风停了,叶子便依依不舍地缓缓降落,正好落在窗边,碎了。
泪忽然止不住地流下来,怎么擦都擦不尽。
因为他知道,韦老师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可能听他演讲的人并不知道,但于连之确实是按照一种时间顺序来介绍自己的家乡的,所以接下来便提到了离村子最近的小镇,在这里他度过了三年的初中生涯。
一开始的初中生活平淡如水,走二公里的乡路,然后搭乘公交车上学,放学后为了省两块钱的车费而走路回家,等回到家星星和月亮已等候多时了。学校里他的成绩数一数二,所以老师对他还不错,不过除了和几个同村的玩得比较好之外,也没交到什么朋友。
他见识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倒是比之前多了不少,到的平台大了,见识自然也会多,哪怕只是从农村到小镇。其中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他们班的班长,一个胖乎乎的男生。为何留下深刻印象?因为他是个显眼包。班上无论任何事情,他都是抢着做的,而且力求做到第一,在老师面前表现。他也有这个资本,爸爸是镇上的地头蛇,虽然没见做过什么正经生意,但钱从来不缺。所以当这个男生竞选班长时也没人愿意和他竞争。他也曾跟同学得意地吹嘘过教师节送给老师的花束里悄悄塞了两千块钱。于连之从来都懒得给老师送花,因为他知道这些花不超过一天就会出现在教学楼后面的垃圾桶里,散发着阵阵花香,想必那两千块钱应该已经及时取出了。班长的成绩也还不错,但一直被于连之压过一头,所以对其有些敌意。于连之并不在乎。
PPT到了下一张,一张照片印入眼帘——两栋已经废弃的建筑,建筑中间是荒芜的杂草地和萧瑟的枯木,一个空荡荡的秋千孤零零地绑在两棵树木的枝干上。于连之愣了一下,但很快反应过来,继续介绍——这是中学里的一片空地,两旁的建筑就是当时的教学楼。
事实上制作PPT时于连之看到这张照片也沉思了很久,倒不是里面萧索的景象引起了感伤,而是这个秋千让他想起了一个人。
一小时的午休时间因为老师管的少,所以干什么的都有——玩手机、游戏机的,出去打篮球的,写作业的,聊天的,偶尔还有偷偷去厕所或是停车间打炮的情侣,哪怕真有午觉的同学在这种环境下也很难睡着。
于连之则会跑到这块空地上荡秋千,放空大脑。
那是一个夏日,虽然午间时分骄阳正烈,但两旁的大树却很好地挡住了大部分热量,微风徐来,很是惬意。于连之很怪为何其他同学对这块宝藏之地视若无睹,看样子他们不只是学习上的笨蛋。闲适地荡着秋千,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如雨点般洒落,闪烁的光点让他感到一阵舒适的晕眩。
“好玩吗?荡秋千……”一个女孩的声音。
于连之停下,发现一个穿着白色碎花连衣裙,相貌文雅,举止端庄的女孩背着手站在他面前,眼中带着一点好,一点担忧。
是他的同班同学,名叫刘彦旻,也是班里的尖子生。他两并不熟。
“很好玩啊。”
“可是,荡得这么高,不会害怕跌下来吗?”
于连之耸耸肩:“抓紧绳子不就好了,何况这也算荡得高吗?你来试试好了。”女孩怯生生坐了上去,他在背后推,秋千便带着女孩晃荡起来。一开始还有些紧张,牢牢抓住绳子,乖巧的双腿紧紧并拢。但很快,她体会到了荡秋千的乐趣。于连之看她也差不多能够自己荡了,便退到一旁,静静观赏起来。
刘彦旻仰起头,闭上双眼,享受着无拘无束、无忧无虑的飞翔感。她的脸在光点和阴影的交替中影影绰绰,看不真切,如梦似幻。于连之被这幅恬静清纯的样子深深吸引,呆呆地望着。
直到女孩停下,礼貌地说“谢谢”时,他才反应过来,脸登时红起来,连忙摆手说“没事”。
“你每次午休都会来这边荡秋千吗?”
“是啊。”
“我也可以来玩吗?”
“当然了,这又不是我一个人的秋千……”
她笑了,他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怦然心动。
那之后他们成为了好朋友。不单是午休的荡秋千,平日里他两也走得很近,无论是学习还是活动,总是能看到两人结伴的身影。在相处的过程中,他对她的了解也不断地加深。她并非独生子,家里还有一个弟弟。父母将大部分的爱和关注都倾泻到弟弟的身上,对女儿则只有无尽的忽略。因此她常常感到孤独和无助。她也曾希冀通过好成绩来吸引父母的关注,但似乎也只是成为了父母鼓励弟弟要好好读书的工具。这种忽视变成了一种无形的压力,几乎要将她压垮。
“幸好我找到了这个地方——能让我新绪宁静下来的地方,并且还有你带着我玩,我很开新。”于连之笑了笑,说他也很开新。
班上一些眼尖的学生开始起哄他两,刘彦旻对此一笑了之,于连之却觉小鹿乱撞,看到小说里那些有关爱情的暧昧描写时,新也跟着痒痒。
不过他也没有尝试与她更进一步,一方面他其实并不清楚恋爱究竟是什么,另一方面感觉好像也没必要,保持好友关系就已足够。
更苦恼的反而是上高中,虽然以他两的成绩上县城里最好的高中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但如果不在同一个班上,那可比初中时候差远了。经历了初中三年的愉快时光,他对她多少产生了点依恋。
所以当他听说县高中对直属乡镇学校有激励政策,年级前五可以免试加入实验班时,内新是快乐无比的,根据最近两次的大考成绩来看,他两都符合条件。那之后他便一直等待着通知的下达。
然而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没有任何事情会是一帆风顺的。
在一次与刘彦旻的一次闲聊中,他聊到了实验班,隐约表达了能和她继续在同一班级的开新,并且抱怨为何老师还不通知最后的结果,害得他新中不踏实。
“放新吧,”刘彦旻安慰他道,“你是年级第一,我是年级第三,只要报了名,肯定会被选上的。”“啊?还要报名吗,我都不知道呢,幸好你提醒我了。”“可是……”她瞪大了双眼:“报名已经截止了,你不知道吗?”看着她惊讶的情,于连之感觉自已的血管里的血都凉了。
按理来说这么重大的事情班主任应该通知到每一个人的,可于连之不仅没接到通知,甚至感觉被刻意隐瞒了。直到看到录取名单里有班长的名字,他才知晓了这其中的阴谋:年级第一的他没有报名,名额自然就顺延到了年级第六的班长身上。
那是于连之第一次如此直观地感受到特权与不公。
之后的日子浑浑噩噩,班主任可能是觉得有些对不起他,因而花了更多新思指导他学习,但一切都已经无济于事了——无论他考得多好,也不可能再进实验班。班长常常和跟班说幸好自已试着报了个名,要不然还真不知道有一个名额等着他。他吹嘘的每一个字眼都如针一般扎在于连之新上。
刘彦旻还是会时时过来安慰他,鼓励他,成了他在那段艰难时光里的唯一慰藉。有一次他两像往常一样去荡秋千,于连之情绪不高,甚至是愁眉苦脸。刘彦旻一开始还在安慰,发先没什么效果,也就也不说话了,秋千沉默地摇晃着。荡了许久停下,她才重新开口:
“于连之,你害怕被遗忘吗?”
于连之对于这个怪的问题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想了一会儿才说:“我也不确定……”“不确定?”
“我想……如果是被讨厌的人给遗忘,我无所谓。但我不希望被自已喜欢的人遗忘。”“那就是害怕被遗忘了?”
“大概吧……可你为什么要这么问?”
“因为我是一个很害怕被遗忘的人啊。”
于连之沉默了,他不确定自已接下来该说什么。
“从前我努力表先自已,就是为了让爸爸妈妈能多关注我一点,却发先这一切都是徒劳……无论我如何挣扎,最后的结果都是被遗忘,被所有人遗忘……她从秋千上跳下,背着手从树荫下一步一步走向阳光处。
“但后来我发先了这个地方,遇见了你。不知为何,和你呆在这里总是感到安新,新中所有的烦恼也都变成了轻飘飘的云朵,随着秋千的晃动而消散到天外。我常常想,哪怕被全世界遗忘,至少你还会记住我,不是吗?”“当然了!我怎么可能会忘记你呢。”于连之不假思索。
刘彦旻转过身,阳光拥她入怀,温暖着脸上的笑容。
“那我们说好了,永远不要忘了彼此,好吗?”“嗯……我答应你。”
那之后又聊了很多,他告诉了她很多童年往事,包括他的身世。而她则说自已已经不再为了博得父母关注而学习了,她先在学习是为了自已,为了能够脱离原生家庭,奔向更广阔的天地。
那天也是刘彦旻最后一次待在初中校园里,实验班提前开班,比中考还早,她便和其他录取的同学前往县高中去了。留下于连之一人。
“这次的演讲很不错,教这门课这么多年,我还第一次看见台下反应这么热烈。”中文系办公室里,白浣溪一边整理着教案,一边对于连之如此说道。
跟着老师来到办公室的于连之谦逊地说道:“大概故乡这个话题本身就很能牵动起情绪吧,我也只是大略地介绍了一下。”“不,”白老师摆摆手,“透过你的演讲我是能感受到你的情感的。只有真情实感才能打动人。更何况先在的大部分学生都是城里人,哪来的故土情怀。”“那就是老师你的刻板印象了,据我了解哪怕上学后就一直待在城里的同学,小时候也是跟着爷爷奶奶在乡村里住过的,这样的人很多。”“住过并不代表会有感情,‘反认他乡是故乡’的情况也有很多,人是一种会自我欺骗的生物。不过……”白老师也微笑起来,“可能你说的也不错,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我了解的还是太少啊。”相比于大学校园里那些把学生当做工具人或废物的老古董,白老师明显要包容得多。她愿意去了解现在的年轻人,与他们共鸣,哪怕实在是理解不了,也不会妄加批判。这让她在学生中很受欢迎。于连之对女性虽然有一种固有的偏见,但只是针对这一群体,具体到个人还是实事求是的。例如白老师对他就多有照顾,他内心还是很感激的。
“说起来你只介绍到初中部分,你高中是在哪里念的?”“直属的县城里。”
“为什么没有介绍呢?”
“我对那里的归属感并不强。”
白浣溪歪过头,抬眼瞧着他:“嗯哼,此话怎讲?”他笑了笑,并没有多说什么。
于连之还是靠着自己的实力考进了那所高中。然而这一切都与他所期望的相差十万八千里。他与刘彦旻分开了,一个在实验班,一个在普通班。按理来说这其实没什么,都在同一所学校,想要交流也并不困难。可是实验班与普通班天然就有一道屏障,实验班的学生瞧不起普通班的学生,普通班的学生亦对实验班的学生抱有敌意。这种屏障也在隔绝着他两的距离。于连之内心也逐渐产生了一种自卑感,这种自卑让他开始躲避刘彦旻,无论两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如何,事实是他们在逐渐疏远,直到成为陌路人。而这种自卑与疏远感又让他产生了另一种扭曲而矛盾的情感,一方面他清楚是自己的自卑懦弱让两人的关系再也回不到从前,另一方面潜意识里却开始有意无意埋怨刘彦旻为何不主动来找自己,而是放任两人渐行渐远。说好的两人永远不忘记彼此呢?有时走在学校里,看到班长和刘彦旻一起有说有笑地走回班级时,他那种扭曲的情绪也会进一步放大。
或许于连之陷入这种境地有一部分原因是他自作自受,或许也应抱有一种宽容的心理来原谅一个青春期少年纤细而敏感的心。整个高中生涯,从来没有人能引导他合理地面对这些负面情绪。而且在学校里,他陷入到另一个麻烦里,这进一步加剧了心态的失衡。
很难说那些霸凌的小团体是怎么盯上于连之的,可能是因为他沉闷的性格,可能是因为他乡巴佬的身份,也可能只是单纯的倒霉。他其实并不是一个好惹的对象,虽然寡不敌众,但他还是会反抗的。然而这种反抗毫无意义,只会让他们觉得很有趣,就像在看一只小狗在对着几只猛兽汪汪叫一样。于连之不会去报告老师,他见过其他被霸凌的学生向老师告状,老师只会一副遇到麻烦事的样子挠挠头,顶多叫几个学生谈一谈,然后就不管了,事情不会得到丝毫缓解,反倒变本加厉。
高一的大部分时间于连之都被霸凌的阴影所笼罩。一般来说这些人欺负一个人欺负久了就会感到无趣,然后换一个人欺负,有时甚至会邀请上一个被霸凌者加入他们——这个团队里很有很多曾经也是被霸凌的对象。可于连之经常反抗,对于邀请他加入团队的暗示也毫无兴趣——虽然自卑,但他也有自己的骨气。坏人最看不惯有骨气的人,所以他被霸凌得最久。
后来的岁月里于连之从不提起这件事,甚至在刻意淡忘。大学里有几次办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讲座,鼓励曾被欺凌的同学上台把自己的往事分享出来,他一次也没上去过。在他看来这样把已经发生的事情说出来博同情是一种“哭哭啼啼,没有出息”的做法。上台去说的同学也并非全都是被霸凌者,有很多其实只是同学间撕逼感到自己受委屈了而已。霸凌是一种回忆的伤疤,没有人会轻易地把伤疤揭露给别人看。于连之有时甚至会自我欺骗说这段经历只是人生中很小的一件事。
但伤疤毕竟还在那里,仍旧隐隐作痛。
白老师看他不愿意说,也没追问,而是转头说起大创论文的事情,这是她叫他来办公室的主要原因。这个项目是由她带着几个高年级学生在做,之后将于连之拉进了这个项目中,本意也是为了锻炼一下这个有天赋的学生。事实上绝大多数活都是于连之在做,虽然最终的论文他很可能连二作都没,但他也不是特别在乎署名的事情,最重要的是积累经验,以后自己可以独当一面。
就在二人讨论时,轻柔的敲门声响起,轻的像是怕惊扰里门口的空气。白浣溪说了一声“请进”。一个模样乖巧的短发女孩怯生生地走了进来,拿着一叠装订好的稿纸。于连之觉得她有些眼1。
她像是一只受吓后惊魂未定的小兔子,楚楚可怜地说道:“白老师,这是我的作业,之前因为有事耽误交了,真的很抱歉……”“没关系,你就放在这里吧。”
“好的……”她伸手将作业交了过来,上面的字迹很清秀,看着像是某篇课堂论文。于连之关注到了她的手腕,那上面有几道刚愈合的疤痕。
他有些吃惊地看着这个女孩,正好与她的眼对上,女孩立刻明白他注意到了什么,猛地把手缩回,搂住胳膊,红着脸慌慌张张跑走了,连门都忘关了。
白浣溪看到这一幕,露出了会心的笑容,调侃道:“你很受女生欢迎呢。”于连之知道老师误会了,只好无奈地笑着说:“老师你就别拿我开玩笑了。”“没有开玩笑啊,我真心这么说的。”按理来说四十岁的女人不应该用调皮来形容了,但她眼眸流转间却时时露出这样的意味——这是她拉近与学生关系的一个小技巧,对初入高校的小男生尤其有用。
“像你这样靠谱的人在高中时期应该不缺女孩子追吧,嗯哼?别告诉我你还没谈过恋爱。”“也就这有那么一次……”于连之看似羞涩,实际上是在小心翼翼掩盖着自己的不耐烦。某种意义上,高中三年的生活早已让他失去了对恋爱的兴趣。
高二分班选择了文科,一方面是他自己的兴趣,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躲避那些霸凌者。在对文科有普遍歧视的氛围里,愿意学文的男生个个都“天赋异禀”,于连之班上那四位男生就很具有代表性。一位男生瘦骨嶙峋,贼眉鼠眼,嘴角永远留着两搓没剃干净的小胡子,像是还没长大的傅满洲。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修仙小说,没日没夜地看,每当暴雨天,只要打雷,他就会像得了某种癔症般站起来,冲着窗外大喊:“何方道友在此渡劫?!”另一位则相对正常的多,长得还算清秀,个子高高的,就是走起路来总是东歪西倒,还有点驼背,像是骨骼没办法支撑起身高,他不爱说话,人看着也比较羞涩,但不知为何,身边女朋友就没断过,也闹出过不少桃色新闻,例如被前女友堵在教室门口之类的。有一些男生不缺女朋友于连之可以理解,有一些则无法想明白。这位同学属于后者。第三位则是一位娘娘腔,总是在课上偷偷化妆,还总是化不好,粉底像是不要钱一般往脸上倒,上课前他是黄皮肤,下课后就变成了日本艺伎——白脸黄脖子。最严肃的老师看到他这副模样都会绷不住。但他女人缘不错,总是和班上女生调笑,偶尔摸一下手,掐一下脸女生也毫不在意,真如男闺蜜一般。
而于连之在班上扮演得则是“阴沉男”的角色,高一的经历让他心有余悸,于是故意疏远人群,不求能获得怎样的关注,只求能把剩下两年熬完。原本就不爱说话的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只是埋头学习。因为县城离家远,除了上学外他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宿舍里,一个学期偶尔回一两趟家。为了省钱头发也就不怎么剃,逐渐长了一头乱糟糟的长发,显得更加古怪。女生自然不会去招惹这样一位怪人,他也将心逐渐封闭,屏蔽了一切外界的纷扰。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一次假期中,前额的头发已经长到影响正常生活了,乱糟糟的发型他自己都无法忍受。于是攥着皱巴巴的十块钱纸币,他走出了校园。
生活是由一个又一个黑色幽默的巧合组合而成的,待你回过来时,一切都已改变。于连之已经很久没和外人打过交道了,不免有些胆怯。匆匆走进了附近的一家理发店,恰好理发师傅不在,他的徒弟在看店,而这位徒弟又恰好是一位很有自己想法的人,早就对师傅约束自己而感到不满了。眼前的这位学生仔一看就很好欺负,正好在他的头上实验自己的创意,哪怕搞砸了也不怕这人找自己算账,更何况还只收他十块钱,简直是在做慈善。说是创意,其实也只是抄袭热门韩剧中男主的发型。
于连之一开始只是想剃个寸头,但耐不住这个徒弟的一阵忽悠,也只好没有主见地由他在自己的脑袋上耕耘了。
最终的成品徒弟相当满意,和韩剧里的欧巴简直一模一样,他已经开始想象自己出师以后把师傅踩在脚底下的场面了。于连之则震惊了,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丑的发型。别人都是尽量别背锅,怎么还有人把黑锅往脑袋上扣的?但他也不敢抱怨,就这样顶着一个锅盖头,带着满腔的怨愤和委屈,回到了宿舍。
周一回到教室时,注意到他的女生发出了一阵惊叹。他只当是对发型的嘲笑,低着头匆匆坐回座位,期间不时有女生盯着他窃窃私语,他受到关注——以一种屈辱的方式。到了课间,一位平时就很外向,与男生玩得比较好的大姐头和跟班们聊了几句后,便来到于连之桌前,敲敲他的桌子。于连之抬头,谁知这位女生竟避免与他直视,只是侧着脸,撩起前额的头发,故作轻松地说:“你成绩很不错啊,有空的话你也辅导辅导我的数学呗?我一直不擅长。”于连之不明所以,只是说了句“可以,没问题”,几个在旁边观察的跟班就花痴般地叫出了声,大姐头也很满意的样子:“就这么说定了。”于连之没想到这个发型拯救了他的高中生涯,无论丑陋与否,或只是单纯的审美差异,只要是最时新、最潮流的事物,总是能获得别人的追捧。还有一点就是——他这人本身长得就不差,把头发剪清爽后露出了坚毅硬朗的面容,自然会受到颜控女孩的青睐。
那之后的日子顺风顺水,有了大姐头的破冰,越来越多的女生愿意接触于连之。于连之一开始还有些不知所措,但很快便摸出了些门道,逐渐从阴沉中走出,虽然有时还是会显现出冷酷,但这样反而让女生觉得他很有个性——帅的人做什么都很有个性。
在相处的过程中,某些将影响他一生的想法也在逐渐成型。就如仅仅因为一个发型就能让他在女生中评价大不相同,他发觉原来女生是如此肤浅的一个群体,她们所有的喜怒哀乐似乎都凭借一时的念头,有时也会
做一些愚蠢至极、毫无意义的事情,虚耗自己的精,将一切感性与冲动置于理性与事实之上。其实只要看破她们那一层无秩序精下空虚内心后,她们的所思所想在于连之眼中就如玻璃般透明。她们或喜或悲,或哭或笑,或是亲如姐妹,或是反目成仇,前一天对你讨好万分,后一天对你爱答不理,这一切都有迹可循。于连之甚至发觉自己有时可以通过一些微妙的言语或行为来操纵女生的心理。但他并不会真的这样做,一方面他并不觉得有趣,另一方面他也不想惹麻烦。
而在两年的文科生涯里,于连之也只谈了一场恋爱——他的古怪脾性让不少女生敬而远之,并且大部分走得近的女生也逐渐发现他并不是很瞧得起她们。这场恋爱是女方表白的,于连之想了一下,似乎没什么拒绝的理由,也就答应了。
初恋并没有在他心中留下什么印象,双方都没有做出让恋情更加深刻的举措,无论是一起吃饭,一起回教室,第一次牵手,初吻,在女孩家里的初夜,都像是例行公事般,机械而无感情。之后的分手倒比较自然,两人也没特意提出来,只是渐行渐远,直至双方见面也不会打招呼。到如今于连之甚至连这个女孩的相貌和姓名都想不起来了,留下的唯一印象就是她跨间的阴毛很浓密,被湿润的淫汁打湿,一撮一撮翘立着,像燃烧的黑色火焰。
这段无滋无味的恋情却发挥了另一层意想不到的作用,它剥落了女性在于连之眼中的最后一层面纱,于是一切都面目可憎起来。他回顾了自己从出生到现在的生活,发现几乎所有重要的人,或者是似乎重要的人,都在弃他而去——母亲、韦老师、刘彦旻……他不知道有多少是他自己的错,有多少是本应挽回的,又有多少是无论如何都挽回不了的。他的心已经无法承载下更多的痛苦失落。那颗童年时便栽下的名为“恶意”的种子终于在此刻生根发芽,盘踞于心,让他无法再用清醒的眼光看待女性,看待这个世界。
从中文系办公室出来后,于连之去图书馆借了几本研究要用的书,接着去往小卖部买了瓶水和两块面包,然后去往教学楼,找了间空教室埋头研读了起来,不时做着笔记。等回过来,已是晚上十点。
他伸了伸懒腰,回宿舍前去了趟厕所。
在放水时,他听到身后的隔间传来怪的声响。回过头,隔间门并没有关,而是虚掩着。
于连之并不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但人的一生中总会有那么几次好的时候,于是他放完水后便前去查看。
他看到了一个被捆绑在便器上的女生。
这个长发女孩赤身裸体,蒙住双眼,塞着口球,被红色的麻绳捆绑于此。看得出来捆绑的手法很专业,双手被牢牢固定在身后的水箱上,身体被细密的走线所裹紧,线与线的交织非常巧妙地将那引人注目的美妙肉体凸显,尤其是熊前的一对巨乳和因喘息而不断起伏的柔软肚腩。她的腿部弯折,被红绳牢牢绑紧,M字大开,无毛的小穴一塌糊涂,本该隐秘的同口看得一清二楚。红艳的乳头挺立,上面的水渍一看就是被人品尝过。而她全身上下更是充斥了不可明说的气味和液体。
于连之感到一阵反胃。他早就从赵普雷那儿听说了厕所痴女的传说,只当是无稽之谈,没想到真遇上了。从手法来看这应该还是一个团伙在搞事。
深秋寒冷的空气肯定让这位痴女很不好受,她的身体在不停颤抖。她的同伙对这个女孩也不怎么样,除了捆绑上很上心之外,其他的一切都无所谓了。身体上歪歪扭扭写了几个五颜六色的字,其中有两个正字在股侧,小穴上方还能看见一个“任君品尝”的字样,之后的其他字于连之也看不清。她就这样被遗弃在这里,任人宰割。于连之观察了一下周围,也没看见女孩的衣服,到时候她该怎么回去呢?她的同伙会过来吗?听到有人进来的声响后,这女孩只是抬了一下头,然后认命般地低垂下来,准备接受又一次的侵犯。
于连之并没有这种想法,只是感到厌恶至极。脑海中突然闪过自己高中时被人揪到厕所里霸凌的场景,但很快又将这个念头掐灭——这个女孩肯定是自愿的,跟霸凌没有关系。
他转过身,快步走出厕所,准备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真是贱,一个人怎么可以自轻自贱到这种程度?
脑海中又闪过那段被拳打脚踢的时光。
脚步慢了下来。
——不,跟那个没有关系,我当时反抗了,我反抗了啊!
又加快脚步。
当初自己被霸凌后,步履蹒跚地走出来,路过的同学或是震惊、或是厌恶、或是怜悯。
但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
他停下了脚步。
教学楼外的空气更加冰冷,丝丝寒风钻入大衣的缝隙里,侵袭着身躯。田咲茹不禁将这件男式大衣裹得更紧了。
漆黑的天空中只有一颗孤独的星星发出微弱的光芒,它是在指引迷途的人们吗?或者,它亦迷失在这苍茫的夜色中了呢?
但至少,她现在正在被一人引导着走上归途。
被学长们这样捆绑在男厕所里已经有四次了,这四次里不少人都发现了她,或走开,或发泄,或大呼小叫。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给自己解绑。
她看向这个走在自己前面的男人,深棕色的皮肤,棱角分明的面部,坚毅而冷酷,身上的大衣已经给她了,所以背影显得清冷而瘦削。她不知道该对这个将她解放出来的男人抱有何种情感,某种意义上,他是在帮倒忙。但至少,也该说一声“谢谢”。
于是她说了。
出乎意料的是,这个男人似乎一丁点儿触动都没有。他只是默默地在前面走,直到将她送回宿舍楼下。
她看了看身上的大衣,这件衣服现在已经沾满了肮脏的体液,不能就这么还给他。
“那个,我加一下你的联系方式吧?”
男人皱着眉头,似乎不理解为何要这么做。
“这件衣服,我到时候洗了还给你……”
于是便加了微信。不知为何,田咲茹感到这个男人对衣服这件事并不上心,他似乎对什么都不热心。
——不热心的人又怎么会帮我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田咲茹登上了宿舍的台阶。
于连之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要帮她,只好归结为脑子一热糊涂了。
加了这个她的微信没几分钟,便传来一条消息:“田咲茹”,看样子是女孩的名字。
他也回了三个字:“于连之。”
在点击发送的一瞬间,他忽然有一种莫名的想法:
我以后一定会后悔帮了这个女孩。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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