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两年前发生的事,然而导致我失忆的,并不是这个。「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后来据说阿南头部直接撞击礁岩,当场死亡,我被判断是隔着阿南也撞到了礁岩,被弹了出去,昏迷了,却漂上岸,村人都说我命大福大。
去他的命大福大。
被救起之后的一年,我没有放弃过自杀的念头,后来就被束缚带绑在病床上。
那一年间我不停地问自己,为甚么?为甚么?
为甚么阿南死了,我却还在这里?
阿南的死讯并不让我难过,他在最幸福时却时停下了,然而我却开始感到无尽痛苦。
为甚么我不能一起幸福下去?为甚么我想追求幸福却被苦苦阻挡?
我的幸福,就是阿南,跟着他一辈子,不过如此而已。『地址发布邮箱 ltxsba @ gmail.com』
我答应、答应要跟他一起停下的。
就这样,我开始不吃不喝,前辈也看不下去。
讲了许多安慰我的话,我都只是低头不语。
「晚君,不要再伤害自己了。」两年前,前辈也说出了这句话。
那时我听到这句话,终于有了反应,我不可置信地望向前辈,同时感到愤怒,她被我瞬间不小的反应吓着,愣住了。
到底是谁在伤害我?我追求自己心中所想,是谁用这破带子将我缚在病床上?
世人总说不要在意他人目光,正视自己,凭什么大家都把我跟阿南当傻子?
我们的幸福,我们追求,你们凭什么阻挡?
凭什么拿你们粗鄙的浅陋眼光定义我们?
凭什么!
我洩气,责备自己只敢在心底吶喊,我知道的,世人管我这种人叫「经病」。
但我觉得,擅自定义一切的人们,才叫做「经病」。
就这样持续不吃不喝,虽然有打点滴,最后我仍承受不住,又再一次昏过去。
要是能这样不醒就真是太好了,在昏迷前,我是这么想的。
再次醒来时,我竟忘记了与阿南殉情的事,是选择性失忆。
而现在我终于想起了这整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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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在海湾发呆的一个早上,兴许是知道我需要时间,在跟我坦白之后,前辈都没打电话来。
我确实是需要时间,需要时间准备去找阿南,有些事必须做完。
今天我把那盒照片跟旧手机都带了出来。
其实第一次开旧手机,还没想起所有事情时我就注意到一件事,那隻手机里面有许多录音档,当时我随便打开了一个,发现是我跟阿南的通话纪录,看了设定,才发现我有开通话录音。
那也是我的习惯,一开始只是为了预防诈骗,跟阿南交往后,几乎都只存和他的对话。
暂时先把手机放在一旁,我从盒子拿出照片,又从口袋拿出打火机,烧了,烧了那荒唐。
照片里的我固然幸福,但那已是过眼云烟。
现在的我,更加幸福。
因为,我又有了再一次追求幸福的机会。
这一次,再没有人能阻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