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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弦风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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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吧。『地址发布邮箱 ltxsba @ gmail.com』」孟婆糖将宝石收进囊中。

    「b?」瑟楚不明白意思。

    「bck,或者应该是这个的布朗寧元石。」

    孟婆糖从怀中拿出了一颗圆石头,看上去就像是一颗普通的琉璃珠。

    「若没有纪录在其他地方,便是回出生地,樱凡修皇城。如果你是记点在在敌对的史夕拉斯联邦,我也救不了你。」

    「我不知道纪录在哪?」瑟楚一边回答,一边慌乱的找寻自己的布朗寧元石。

    瑟楚把身上找了个遍,接着连黑色靴子也脱下了,发现有许多异物卡在鞋尖,他奋力摇着靴子,里面赫然掉出了元石。

    「前一个瑟楚了话,应该是跟我一样存点在弦风城。」jun熙孝道。

    「那好,待会回城后要干嘛?」孟婆糖道。

    「今天星期六、我明天不用上课,可以打通宵。」jun熙孝道。

    「原来熙孝是学生妹啊。」连我爸都没打过我发现有趣的事。

    「别因为这样靠过来,变态大叔。」jun熙孝嫌恶道。

    「叫我哥,哥会对你很温柔的。」连我爸都没打过我笑道。

    「有人要过任务吗?」孟婆糖询问四名队友。

    鸿遍野指着瑟楚鼻头:「哼,你还打算留瑟楚这废物过任务吗!把他踢掉吧。」

    「你是多强。」孟婆糖眉头一皱,对鸿遍野鄙俗之话,甚感不悦。

    「比这新手强。龙腾小说 ltxsba @ gmail.com」

    「那你站着不动,吃我一砲,再来说大话。」孟婆糖往大砲一拍。

    鸿遍野自詡防具顶尖,但是要近距离吃一记孟婆糖的大炮,无疑是自寻死路。

    「你怎么不先轰了瑟楚,看他挨不挨得住。」

    「你这白痴,他是刺客,靠的是闪躲,方才瑟楚已掌握瞬步,我自然轰不到他。」

    坦克与输出两方能力本就难以比较,实是各有所强,但孟婆糖看不惯鸿遍野咄咄逼人的样子,同样刁难他,以自己的火力逼他屈服。

    「你呢?如果是强力的坦克,那就证明给我看。」孟婆糖将砲口对准了鸿遍野的胸甲。

    「那好,我走。」鸿遍野逕自离队,大拇指摩擦着布朗寧元石,脚下出现蓝色的转移符纹,空间扭曲,人随后消失不见。

    「那个白痴,我们还在副本里,虽说是达成特别胜利条件,但此时少了坦,若哥布林转群起攻击我们,岂不是灭团了。」

    孟婆糖向四周戒备,而眼前的王之哥布林似乎没有敌意。

    「跟这种情绪摆第一的人打副本真的是白烂。」连我爸都没打过我笑道。

    「先回去吧,我会在pvp伺服器中设一房间。」孟婆糖说着手中拿出布朗寧元石,轻轻抚摸着石头,馀下二人也不愿久留,站直了身子预备回城。

    瑟楚也依样画葫芦,摩挲着布朗寧元石,地上也逐渐形成传送阵。

    拉妮尔向瑟楚大力的挥手告别,岩狼幼崽也高昂嚎叫了起来,瑟楚也随之挥了挥手。

    瑟楚心中则对于邪恶的哥布林大大改观,未料到也是具有智慧的物种,甚至会为了求生而主动投降,反倒是冒险者队伍闯入底下洞窟,烧杀掳掠为的只是要装备,反倒让他感到惭愧。

    元石开始作用,场景转移,瑟楚顿时来到一个他不熟悉的村庄,应该就是jun熙孝口中的纪录点「弦风城」。

    瑟楚知道弦风城是离鬼针村最近的大都市,城垣高耸,墙内为猎人的大本营,只要是弓手进修必前往的圣地。

    在英雄「凡修」开拓兰亚特帝国盛世时,弦风城是最难被攻破的堡垒。

    弓手曾流传的一句话:「只要给我足够箭矢,没有任何敌人能走进弦风城。」

    据说本来弦风城墙外有围绕着壕沟,百年前却被数百万尸骨所填平,他们都是弦风城传说的见证者。

    「这就是弦风城?」瑟楚对着高耸的城墙发出讚叹,除了山脉之外,他从未见过如此高大的东西。

    他是第一次离开鬼针村,东看西眺,即使在城门口他也觉得十分新鲜,摸着箭垛基石足足三十分鐘有馀。

    瑟楚抬头仰望箭塔,上面射孔隐隐有人影晃动。

    即使兰亚特境内已经统一,卫兵仍是坚守着岗位,这箭塔不只位于城外,连城内都密佈着这种瞭望台。

    「嘎」

    高塔后方的天空还有两隻老鹰盘旋着。

    此时太阳逐渐西下,城门将闭,瑟楚在门口并未看到jun熙孝,连忙赶在关门前进入弦风城。

    瑟楚走在街道上,此时一般的店面正准备收拾打烊,而餐厅与酒馆灯火却甚是明亮。

    他新地看着一隻黑色小猫从鱼贩摊前偷偷叼走鱼,身形敏捷,脚步轻盈,全程都没让鱼贩发现,不禁让瑟楚想起了漆黑冒险者的身法也是如猫一般迅捷。

    不知道自己能否达到与漆黑冒险者一样高明的身手。

    瑟楚不禁看着猫看到出,全然没注意到后方有快马逼近。

    马奔驰时会自动闪躲障碍物,但此时天色昏暗不明,马又非以视力见长,见到瑟楚时已离不到一尺。

    瑟楚听到马蹄朝自己进逼,陡然回醒来,眼角已瞥到有一隻棕色骏马朝自己撞来。

    身子一伏,重心转移,疾使出瞬步。

    饶是瑟楚敏捷极高,又在关键时刻用瞬步闪躲,还是被马匹擦中,连滚好几圈,飞向旁边的木盒子。

    「喀啦」木头断为碎片,索性瑟楚只是重心不稳,并无大碍。

    反倒是马匹擦中了瑟楚,随即障碍物又消失在眼前,令牠心生惊讶。

    要知道马的眼睛生在两侧,虽可以看到比较宽的视野,但其经较为敏感,如果有东西太快出现在眼前,会被放大,马在此时易被吓到。

    所以战马在临阵衝锋时会矇住马眼,拉马车专用的马匹也会限制住马的视线。

    棕色骏马受到惊吓,抬起两隻前蹄,纵声嘶鸣。

    这一抬蹄,可苦了骑乘者,只见他在马屁股仰头倾倒,若非有绳子绑住马鞍,他早已落马。

    骑马者吃力地挪动两胯,才缓慢的回到马鞍。

    棕色骏马也是训练有素,知道骑乘者快摔下马背,四脚立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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