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入睡的瞬间我就反应过来了,我在做梦。01bz.cc
然而梦境太过逼真、身上太过疲乏,我只能被动的延续这个梦。
低头是有些眼熟的裙摆,荷叶边的设计附在脚踝旁,浅淡的米色衬得露出的皮肤更加白皙,游走在上面的刺绣纹路勾出花瓣的走势,生机盎然的伏在裙裾之上。
我想起来,这套衣服还是我高三的时候买的。
刚过了十八岁的成人礼就叫嚣着要当个淑女,于是在李莘这个狗头军师的指点下买了这么一条连衣裙。
以此彰显我改头换面的决心。
不过某个当男友的人丝毫不给面子,过完生日才是周末,我们家不在同一个地级市,因此约会也只有等周末,他刚一下车见到的就是我的精心打扮和得体笑容,定在原地拧着眉头盯了我半天。
我不轻不重的拿手背甩了一下他的手臂,没好气的翻个白眼,“你对我这身有什么意见吗?”
他这才松开眉头,很自然的牵过我的手往前走,“没有,就是不太习惯。”
“哦——”我没好气的拖长音,这人给的反应实在和想象的太不一样,难免叫我郁闷,“你就说喜不喜欢吧。“
他没有正面回答,只是问,“你平时不都是喜欢穿T恤吗,怎么突然穿裙子了。”
刚好经过一家清吧门口。
我没接他的话,抬头瞟了一眼招牌。是个挺有意思的店名,叫临静夜。
然后勾着他的手臂想进去。
不像那些闹吧门口设有安保之类的,这家酒吧倒是像一家饮品店,热门打卡的那种。
林煜堂一开始杵着跟我较劲,我回头用了劲去拽他才看见他脸上呼之欲出不赞同的色。
“我都成年了,”我一面加大力道一面朝他眨眼,“就喝一点还是可以的吧。”
他最后还是由着我拉进去了。更多小说 LTXSFB.cOm
进门就能看见偏文艺风的室内装修,中间的铁艺吧台被设计成U型的英式吧台,围着摆了一圈的木质高脚凳,暖黄的灯光显得很柔和,与印象中蹦迪的闹吧相去甚远。
酒吧虽然占地面积不是很大,但是显然经营的不错,吧台既作为调酒师的表演舞台,又是酒吧的中心,围成圈的凳子基本没有空位,大多都是三五成群的顾客凑在一起聊天。
气氛很好,我拉着林煜堂找了挨着的两个空座坐下,照着酒水表点了一杯龙舌兰日出和一杯长岛冰茶。
“林煜堂,你要喝什么?”
身旁的人视线落在我小幅度晃动的裙摆上,不知道在游些什么,我叫了几声才回过来,目光在表上短暂停留了一下,随意的指了一个名字,“马天尼,这个吧。”
两杯鸡尾酒端到我面前,我凭借着刚刚酒水表上的图片分辨出来,右手边的这杯是龙舌兰日出。
不得不承认这个名字很好听,连同橙汁样的颜色让人联想到朝霞四逸的景象。在暖调灯光的加持下,从杯底向上逐渐显出由红至黄的艳丽。
左手边颜色更为清透的就是长岛冰茶,看上去更像是加了冰块的红茶,闻上去甚至透着点汽水的味道。
我本来就是想尝个鲜,意思意思感受一下酒精的魅力,几口下去感觉虽然酒这东西不算难喝,但也喝不出什么名堂来,更别提我这舌头除了浅显的口味区别其他的什么也品不出来。
于是各喝了半杯,剩下的则被我用吸管一圈一圈的搅和。
林煜堂在一旁喝他那杯马天尼,看着我左右开弓、这杯啜一口那杯尝一嘴的样子,没忍住笑了一下。
我气恼的出脚踢他,却被他早有预料般的伸手扣住腿。
涤纶面料的裙摆在掌心下有些滑了,凉丝丝的蹭着我的大腿,随后被手指收紧扣住。
他没出声和我调笑,黝深的目光直直的盯着我,在这般柔和的灯光下我竟然都打了个寒噤,随即胃部喝完酒后的灼烧感越来越强烈。
之前我们不是没有过边缘性行为,可是没有哪次像现在一样,如有实质的侵占性目光太吓人。
我把他放在腿上的手拍开,真情实感的发问,“你这杯容量也就这么点,不会醉了吧。”
林煜堂这才开口,“不至于,不过度数确实有点高。”
不信邪的凑过去眯了一口,舌尖立马火辣辣的烧起来,我立马出声控诉,“你不要告诉我你是乱点的吧,你家明明有这么多酒。”
之前去阮姨家玩的时候我就看到了,一整个酒柜里摆的都是红酒瓶,标签各异但明显都是高档货。
他睨着我,“我对这种没研究,不懂。”
长岛冰茶虽然叫冰茶,但却是不折不扣的酒,酒精度数四十往上走,再加上可乐这味调品的存在,二氧化碳大大提升了它的酒精吸收效率。
要是我当时再了解一点,就会知道这酒是着名的上头快。
还有林煜堂喝的马天尼也全都是烈酒调配,空有一个鲜艳的外表唬人错以为是果酒。
身体不由我操控,只是如实反映着当时的经历,所以我占据着上帝视角,对接下来的发展一清二楚。
接下来应该是林煜堂看我有点上脸了,就搁置了带我逛街的计划,然后定了个临近的酒店打算洗漱之后缓一下去去酒气。
到了房间我就跟死鱼一样烂在床上,但是逐渐感受到后脑传来越发清晰的眩晕感和着胃里的酒气上涌,实在是难以忍受的大叫出声。
林煜堂从浴室里走出来,“怎么了?”
脸上还挂着刚洗完脸的水珠。
我在床边翻来覆去,一个劲闭着眼睛嚎,“难受死了,我再也不喝酒了!”
他走过来,伸手探了探我的脸,“是有点烫,等酒劲过去应该就好了。”
接触过冷水的手带着低温,短暂的缓解了酒精上脸的烧灼感,我本能的搂紧他的手贴向源源不断上涌着热意的脖颈,好让自己的难受缓和一点。
幸运的是,过度摄入酒精没有让我失去意识。
但是它让我的表演欲成几何倍的增长。
喝醉了就可以发酒疯的观念烙印在潜意思里,我遵从本能用手臂揽住他的脖子,不由分说的吻上他的唇。
这件事情并不太需要什么理由,更何况这不是我们第一次接吻,现在的行为更像是一次顺其自然的亲密。
他熟稔的在我唇上辗转,褫夺着我口腔里所剩无几的空气。
我脑袋愈发昏沉,他不是刚漱口完吗,为什么酒气比我的还要重。
收束在腰间的手向上攀附,顺着腰身的衣料钻进单薄的开衫外套里,一下一下一下的摩挲着肩膀上纤细的吊带。
我几乎把力道都卸在他的身上,不消怎么出力就能享受到福利。
半晌才分开唇舌,湿漉漉的勾缠着银丝。
谁知道下一秒林煜堂就把我抱到床头,丝毫不拖泥带水的回浴室继续洗漱了。
中途被截断的感觉不太好受,我借着酒劲发疯的脑子只能直来直去的思考问题,为什么他居然能亲到一半叫停?
明明之前都亲很久的。
我好不容易成年,该看的不该看的也都看过了,我们之间也都谈不上什么隐私。
这么大个人摆在这里,他现在去干别的事情是几个意思。
我身临其境的体会着自己当时的心境。发现只能用作死来形容。
然而又心知肚明自己的劣根性。
事实证明人果然不能以十八岁界定心智的成熟性,并不是跨过那一天就会有质的改变,该无脑的人会依旧无脑。由着性子来的人也学不会收敛和适可而止。
比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