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衣厂的老闆娘知道先晴的经济状况不太好,总是特别关照她。『地址发布邮箱 ltxsba @ gmail.com』
这天她打电话给先晴,说公司有一批外销成衣,因为品质不佳被退货,公司不想再增加成本补救,直接低价出清,很便宜很便宜的价格。批回来的衣服只要稍微修復一下瑕疵的地方,拿去夜市卖应该还是很好卖的。
先晴算了算,照老闆娘说的价钱,大概花她现在银行帐户里补助金的一半,就可以把这些瑕疵成衣买回来。修改后如果只要卖掉五分之一,就可以回本,再多卖就是赚的了,于是就大胆跟老闆娘要了这批瑕疵品。
除了本来的加工品按时交货之外,自己再加班做到夜里2、3点。花了一个星期,把衣服不对称的地方,都拆掉重新再缝好。那批成衣的质料跟样式其实是不错的,修改过的衣服连她自己都很喜欢。重点是可以卖得比服饰店里便宜,而且大小尺寸都有。
週末的下午,她穿起这件洋装,用自己的小化妆镜左看看右看看,但镜子太小了,也实在看不清全貌。
苓莉说:「妈妈,你穿这件衣服真好看,像仙女一样。」
像仙女是因为这件衣服是丝纱混纺的,又轻软又飘逸,加上先晴最近清瘦不少,穿起来也添了不少「仙气」吧!
她把整批衣服按尺寸分装到几个大塑胶袋里,放进仅有的一个行李箱,跟苓莉和宇强一起拉着行李箱,就到夜市去了。
这些年来,先晴其实早没有什么形像包袱了,再倒霉丢脸的事她都碰到过,还有什好脸皮薄的,能赚钱活下去最重要。
找了夜市边边一小块空地,就把行李箱打横开卖起来。
开始的时候很顺利,因为她本身就是个活广告,穿得一身裙袂飘飘,很是美丽,加上声音清脆甜美,又有可爱的苓莉小妹妹帮忙叫卖,吸引了不少年轻美眉来看。有人问起来,先晴就说,是工厂直营,外销转内销,她拿到的不多,数量有限。主要是价格实在便宜,很快就卖了几件出去。
到了晚上,夜市人潮多起来的时候,有几个尺寸已经卖完了,她也没有想到销路这么好。
但是忽然间,跟她一起摆在路边的摊贩都迅速收起了货品,生意也不做了,急急的推着手推车或是扛着自己的货物一个个都跑了。她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也没有人可以问。正在纳闷的时候,两三个警察走了过来,有两个警察跑得很快,追上了前面那个撤得比较慢的摊贩。
另一个警察走到她的前面,直接把她的行李箱扣住,然后对她说:「小姐,你不知道这里不能摆摊吗?」
先晴吓傻了,一脸不知所以,问她什么都只会摇头。
警察又说:「你这个是违法设摊,货品要没收,开个红单给你,记得去缴罚款。」口气倒不是很坏,只是面无表情,一付铁面无私的样子,:「有带身份证吗?」
先晴犹豫着要说有还是耍赖说没有,缴罚款?得罚多少钱啊?
「没带啊?那跟我回派出所去做个笔录」拉着行李箱就要把她们带走。「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突然不知从哪边伸出来的手,阻挡了那个警察。先晴一看,居然是蔡一夫,顿时有一种得救了的感觉。
「学长」蔡一夫喊了一下那位员警:「不好音思,这个是认识的,我来处理就好」那个警察听了以后,又看了一眼先晴,也没说什么,点了点头,放下行李箱就走了。
本来苓莉看先晴慌了,也有点害怕,蔡一夫一出现,她就好像吃了定心丸,亲热的拉着蔡一夫说:「警察叔叔,我们又见面了。」
「是啊!又见面了!」蔡一夫说的有点无奈,又看着先晴说:「我们下次可不可以挑个气氛好一点的地方见面啊?」
被他说的有点脸红,先晴愁眉苦脸的说:「今天才第一天来摆,就碰上你们也来做业绩。如果要缴罚款,我不就血本无归了。」
蔡一夫看了她一眼:「生意好吗?你穿得这么漂亮来摆地摊,是要卖什么?」
先晴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衣服:「就这个啊!」
「啊?」蔡一夫的脸上闪过古怪的情:「卖什么?你把你自己卖了?」
这句话把何先晴问得脸更红了,只得把前因后果简单跟蔡一夫说了一下。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古代有卖身葬父,你也是要卖身干嘛的……还把行李都准备好了」又看看苓莉和宇强,笑了笑说:「而且还跳楼大拍卖,买一送二是吧?」
先晴虽然被笑得有点尷尬,但心里却很轻松,刚才慌乱的情绪也消失了。
蔡一夫又检视了她还有多少没卖完的衣服:「反正你现在也不能在这里卖了,不然晚一点又会有另一批警察来给你开单,你带着小孩也跑不赢他们。我带你去里面的一个店面,老闆我认识,看他要不要,如果他要,你剩下的全部都便宜批给他,不要亏本就行,怎么样?」
其实刚才卖的已经把成本都赚回来了。如果剩下的这些那个老闆肯收的话,她可以赚一倍还多,怎么会不好?太好了好吗!
结果不出所料,店家很喜欢她这件衣服,不但全都收走了,还问有没有多的,有的话他还要进货。
就这样,先晴第一次的摆地摊惊魂记,有了一个意外圆满的结局。
对她来说,收获已经比她预期的要好,只是本来她想如果在夜市卖衣服可行,她就慢慢进一点货去夜市卖,也可以增加一点收入。但今天学到了「违法摆摊」会被取缔,那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合法摆摊呢?她可租不起那些店面或是摊位呀!
结果,回到家没一会儿,蔡一夫就打电话来了,说有一个朋友在夜市里租了店面卖文具礼品,门口的前廊想分租给别人,减轻他的租金压力。相对来说,先晴如果租的话,租金也是便宜的。蔡一夫问先晴有没有兴趣,有的话先缴一个月租金就行,押金全免。
先晴盘算了一下,租金就相当于先晴做一个月手工的工资,她现在刚好可以用卖那批衣服的钱租下来。
但是她得知道上哪儿去批货,于是就告诉蔡一夫,等她明天去成衣厂跟老闆娘打听一下再回覆他行吗?
蔡一夫说没问题,明天白天他休假,过来带她去成衣厂找老闆娘。
光是想想而已,就让先晴这天晚上兴奋得睡不着觉,风雨过后终会天晴,是她的晴天要来了吗?
第二天,蔡一夫开着他的小车在楼下看见她时,第一次在先晴发着光的脸上,看见了跟苓莉一模一样的笑容。
只要出门,她就得带着二个孩子。孩子很乖,没有下车,跟着蔡一夫在车上等,缠着蔡一夫说了许多霹靂布袋戏的故事。
先晴自己进去找老闆娘,没想到竟然遇到了嫁来异乡之后,第一个见到的旧识。而且是学生时代最熟最亲密的室友许子梅。
其实许子梅本来就是台湾人,因为父亲到北京去发展他的成衣事业,她也跟着过去求学,才会跟先晴认识,还变成了好友。
当年先晴想要找同学一起分摊房租时,许子梅一眼就爱上了那充满着旧时代气质的老房子。她不在乎房子是否老旧,在乎的是从房子本身散发出来,那种歷经了几代人生活的人间烟火气。
她没有选父亲帮她找的现代化住屋,却跟先晴在爬满藤蔓的老屋里生活的有滋有味。
后来先晴因为家中的债务不得不輟学出嫁,只有许子梅是知道其中缘由的,两人也相约,等到先晴嫁过来之后仍要保持联络,子梅回台湾时就可以重聚。那时两人心目中的台湾是个到处都充满着自由的空气,能让自己生命有转机的地方。
谁想到先晴的运气会这么差,之后的际遇让先晴跟所有人都断了联系,子梅给她的台北家里的电话,也早就不知丢弃在哪里了。
老闆娘的办公室装潢的很简单,也就不到五十坪大小,天花板跟墙面都是素色,会客的沙发茶几也是方方正正的国民沙发,另一边还摆了一张大会议桌,和一些椅子,应该是有时也在这里开会用的。
先晴进去的时候,看见一个长发过肩的年轻女子坐在沙发上翻着服装杂志,以为老闆娘还有客人,就跟老闆娘说她等下再过来。
「没关係的何小姐,那是我女儿,昨天从大陆回来,她只是过来公司看看」老闆娘的女儿也抬起头打了个招呼。先晴突然觉得她有种怪的熟悉感,彷彿一个每天都会见到的人似的。
老闆娘的女儿打完招呼以后,眼就定在先晴身上,再也离不开。然后站起来走近她说:「我认识你吗?为什么我觉得这么面熟,何小姐?」母亲称呼她何小姐。
何?许子梅脑海里有一个名字呼之欲出……
人的容貌也许几年没见会有一些改变,但声音的变化却不大,她说话的时候,先晴已经认出她了。
「子梅!」先晴又惊又喜的喊了出来。
许子梅也终于确定:「你是何先晴!你真的是先晴!」说完就一把抱住了先晴,她找了她很久,但总是音讯杳然。
先晴简直要热泪盈眶了,一时也说不出话来。还是许子梅看了看她,又说:「你怎么瘦了这么多,你原来脸颊的肉都跑哪去了?要不是你瘦了太多,我一定一眼就认出你来。」
先晴也打量了子梅,发现她变美了。虽然只是简单的套一件t恤,搭配洗白的宽口牛仔裤,但比起之前在一起时的学生模样,现在的她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成熟的优雅和自信,是那种一眼就能引起注意的大姑娘。先晴真心的说:「你变更漂亮了,如果在路上碰见,我一定认不出是你!」
老闆娘在一旁看着她们好友相认,也很高兴,问说:「你们两个好像认识很久的样子?」
许子梅还是很兴奋:「妈!她就是我跟你说过的何先晴,读书的时候一起住的,后来嫁来台湾的那个何先晴啊!」
「喔喔喔!就是她呀!真是的,我大概认识她半年多了,都不知道她就是你一天到晚要找的人。」老闆娘说。
一时之间两人之间有太多话想问,太多话想说,又不知从何说起。许子梅想起先晴是来找母亲的,就叫她先把要跟老闆娘说的事解决掉,她们再好好的找地方叙一叙。
因为子梅的关係,先晴的问题也很快就解决了,老闆娘薛真珍说:「先晴,你别叫我老闆娘了,叫阿姨吧!批货的问题,阿姨给你解决,绝对给你找到物美价廉的衣服卖」又想了一下:「我这里有一批是之前多做的,你等等离开的时候,直接先拿去,就可以做生意了。明后天还有,货来了叫司机给你载过去。」
「太谢谢阿姨了,可是……我没有那么多钱……」先晴支支唔唔的,被薛真珍直接打断说:「当然是卖了才跟你结帐,卖不掉的拿回来,不用算钱。」说完就直接叫人去拿货了。
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事情?先晴简直不知该说什么了,给她这么优厚的待遇。她只能在心理把原因归于爱乌及屋吧!因为疼爱自己的女儿,连带的对女儿的好朋友也一併照顾了。
其实薛真珍心中明白,之前先晴在她这里拿手工去做,常常需要预支薪资,现在还想在夜市摆摊,必定生活过得不是那么宽裕。她也不说破,总之能帮就尽量帮,对她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那点货,就算直接送给先晴其实也无所谓,只是顾虑到她的感受,才没有用送的方式。
事情解决了,许子梅一把拉住她就往外走:「走吧!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聊他个三天三夜才行!」